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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姐俩抬杠

小说:女神情衷 作者:艨艟WSL 更新时间:2017-09-2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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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是田优昔日的一个插兄弟。因为姓侯,性格上又有些猴性,当时知青们就都叫起了他猴子。刚开始那阵,田优和猴子的关系还算不错。后来因一个叫“三妮”的少女的出现,俩人闹掰了。以致后来见面连话都不说了。
  田优以为他跟猴子的关系从此就只能这样了呢,没想到今天在这仙境里一经邂逅,猴子竟然先跟他打起了招呼。一笑泯恩仇了。这跟心情好有很大关系啊。
  猴子刚才已经看见田优跟周歆红在亲热了,也明白了俩人的关系。这会儿便拍了田优的肩膀一下,称赞道:“行啊你,这个比三妮还要漂亮呢。”说着,有点坏笑的看了周歆红一眼。
  田优随口谦虚道:“哪里、哪里……”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忙打住了话头,担心的看了周歆红一眼。紧接着又改了口道:“是的、是的。”
  周歆红这会儿,只管目不暇接的在欣赏着附近的辉煌的灯盏,望着来往不断的游人。其它的似乎什么也没听到。可是待田优跟那个猴子“拜拜”后,她却上前揽住田优的一只胳膊,撅起嘴来问道:“你告诉我,‘三妮’是谁啊?”
  田优轻描淡写的道:“以前我们下乡那个大队的一个社员。这么多年过去了,都忘了长什么样了。”
  周歆红“哦”了一声,遂兴致索然的没有再往下问。
  走出没多远,田优就又碰到了一个熟人,是原单位的一个师兄弟,于是俩人就又站下来闲聊了起来。如是情形,一路走下去出现了好多次。
  周歆红的嘴渐渐的撅了起来。后来就心理不平衡起来,就抱怨道:“你都碰到好几个熟人了,我怎么一个也没碰着啊?”
  “这不是在丹河么?”田优阐释起这其中的道理。“这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我多认识几个人,也很正常啊,如果你认识的人比我认识的还多,那就不太正常了。”
  忽然意识到失言了,赶忙进行补救:“我的熟人就是你的熟人。夫妻一体么。咱俩还分什么彼此。对吧?”
  可是已经晚了,周歆红已经神情黯然下来了。
  正象田优担心的那样,周歆红现在已经被重新勾起了素有的那种思乡情结。她现在想自已的爸妈,想自已的弟弟,更想自己的女儿小芳了。不知这个晚上,他们在川庆是不是也能去看看灯展啊?
  忽然间,她又极其的担心起来。如果他们也去看灯展了,这么多的人,万一一眼没照看到,小芳可能就被人给挤没影了啊。万一碰到了人贩子,那……想到这里,她的心忽地抽搐了一下。
  赖乙生要去领走小芳,这个好防,而那些人口贩子要抱走小芳,这个就不好防了。因为前者是明着的,后者则是暗着的。二者的结局也是不一样的。
  但不管怎么样,两种情形都不要发生最好。因为两者都会让她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女儿了。
  “你在想什么呢?”田优满面春风的问道。
  周歆红告别了那些不吉利的想象,转移思路的喃喃的道:“狗屎的小敏小秀,怎么不出来蹓跶蹓跶呢?还有嫂子和姐,怎么也没见影儿呢……”
  话音未落,突然从近处响起一个熟悉的公鸭嗓的男音:“哎——小周!周歆红!!”透出一股子强烈的惊和喜。更可贵的竟然还是纯粹的乡音。
  周歆红不由心头一暖,便脱口应了一声:
  “哎——”
  然后就急忙转头四顾。虽然有一束束嫉妒的羡慕的甚至是色情的目光投给了她,但一张张的面孔却是陌生的。那么,又是谁在喊她的名字呢?她不禁茫然了。
  忽然,喊声又在更近处响起:“小周,我在这儿呢……”
  随着话音,从一个游人的身后闪出一个小个子的的男人来。但见他:
  面容憔悴,胡子拉碴,一件灰西服皱皱巴巴,尘渍斑斑,一双皮鞋瘪瘪塌塌,一只还张了嘴。空空如也的双手。脸上的一份他乡遇故知的喜悦,却掩盖不了恓惶的神情和落魄的境况。
  周歆红定睛一看,不由花容失色,目瞪口呆。
  “歆红,是我,我是常杰啊!”常杰提醒道。“不认识了么?!”
  周歆红哦了一声,心里默默的暗忖道:“认识,怎么能不认识呢?”
  是的,她怎么能不认识这个常杰呢?
  若不是他,她也不会孤注一掷的去种西瓜,更不会饱受涝灾之苦,最后搞得倾家荡产,又飘泊异乡;
  若不是他,她也不会深更半夜的就从桥北的那个偏厦子里跑出来,跟隆隆的雷声赛跑,跟汽车的轮子赛跑。最后还在泥淖中崴了脚脖子;
  若不是他,她也不会忍饥受寒的蹲了一宿的票房子,举止无亲无处投奔不说,还差点沧为轮下之鬼,客死他乡……
  当然了,西瓜地遭涝灾的事,也怪不得他的。是老天爷要下的雨,而不是他要下的啊。可是后来的事,就是他的不对了。
  所以,她太认识这个姓常的了。扒了他的皮也认识他的骨头。但同时,他也是她永远也不想再见到的人啊。可是眼下却偏偏的狭路相逢了。真是命运弄人。
  她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是做出笑脸老乡相见呢?还是敷衍几句就走人呢?抑或是干脆就装做陌路扬长而去呢?
  前二者,都让人提不起情绪,而后者又似乎有失涵养和礼节。一时,她就纠结起来。
  田优这时也怔住了。他刚刚还为周歆红高兴呢,终于碰到一个熟人了。不容易啊。同时又认定了,这个熟人跑不了财源店或是老客户的范围。
  现在听明白了,这个熟人竟然是常杰。常杰,他早就从周歆红的嘴里听说了这个名字。这是他的前任,是他的情敌啊。心里一时就惊奇、嫉妒、担忧和鄙夷……五味杂陈。
  不过他还是很有底气的。他跟这个常杰站在一起,简直是天壤之别。所以常杰的出现,对他田优来说,绝对是构不成威胁的。所以情敌之说就免了吧。
  “真没想到还能见到你,”常杰溜了一眼田优,难以置信地跟周歆红说道。“那天晚上你冒雨跑了,我追到火车站,把候车室翻了好几遍也没翻着你。还以为你已经坐前一趟车去川庆了呢。”
  原来去年秋季的那个晚上,周歆红从桥北的小偏厦子里跑走之后,常杰追出去没有追上。回来后,经老道的车富贵的指点,他就又跑到火车站去堵周歆红了。谁知还是没堵着个影儿。
  没几天车富贵突然外出拉货去了,跟他也断了联系,真不够哥们意思啊。或者说真是老奸巨滑啊。
  他在丹河既没工作,也再没个熟人了,周歆红也没了下落,估计还是去了川庆。他也不好再跑到川庆去找她啊,想了想,就去了北京。京城地大,机会多些。
  他在北京先后做过小区的保安,装卸工和家政工,最后都因挣得太少而没有干长。快过年的时候,他见身上的钱快花光了。又没有来钱道,没办法的,就只好又蹽回了红鹰岭。
  红鹰岭毕竟是自己的家乡,只要回到了家,就什么都好办的。最起码是饿不死了。即便身上再没钱,也不会饿死的。
  周歆红本想跟常杰“拜拜”来的,可是两脚偏偏象中了魔法似的,就是挪不动窝了。于是,就只能继续的唠下去。
  “你这是从红鹰岭过来的么?”周歆红问道。
  “是呀,我就是从红鹰岭过来的。”常杰点头道。然后开始背书:“因为你,我对这里有了一份感情,有了一份牵挂。但是我没想到你还在这里,更没想到我会遇到你。你现在……”
  “那边怎么样啊?!”周歆红打断了他,问道。
  “那边……”常杰突然一拍大腿,“哎呀,我差点给忘了一件大事,你爸从川庆往红鹰岭打电话了,托人到处找你呢。”
  周歆红脸色陡变。她最怕听到这样的消息了,同时也最想听到这样的消息了,现在没经她的同意,一下子就灌进她的耳朵里来了。
  “找我什么事啊?什么事呀?”周歆红心头发颤的问道。似乎已经预感到了某种不祥。
  “是这样,”常杰平静了一下,讲述道,“据说那个赖乙生去川庆找你了,要复婚,没找到你,就要领走小芳……”
  “啊?领走没有?”周歆红的两眼睁得好大,心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
  “没有吧?你爸很犹豫,所以就往红鹰岭打电话了,想听听你的意见呢。”
  “这事多、多长时间了?”周歆红心抖得更加厉害了。
  常杰做了一个手势,“没几天的事儿。”
  周歆红仰起脸来望着夜空,当初赖乙生态度强硬的话回响在耳畔:
  “小芳虽然判给了你,但小芳也是我的女儿,也是我的命根子。我绝对不能给你就是,我早晚得把她接到我身边来。让你最后什么也捞不着。不信你就等着瞧吧!”
  忽然,她目眩神移,心碎魂摧。张着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还有些站立不稳的摇晃起身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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