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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一步登天】

小说:重生之大宋鬼医 作者:镔铁 更新时间:2017-05-1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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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凌霄,折腾了大半天,感觉疲乏之极。
  回到自己住处,只见阿丑正在神色焦急地朝外探望。
  大冬天,他也不嫌冷,看见凌霄回来,竟然像孩子般跳了起来,嘴里大叫道:“凌霄!你终于回来了!”然后猛地扑来,就紧紧地抱住了凌霄。“呜呜,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偌大的人,叫喊着竟然还哭了起来。
  刚开始只是小哭,然后是大哭,眼泪鼻涕全都流了出来。可见他是真的担心凌霄。
  凌霄被阿丑抱着,心中热乎乎的,好不容易腾出手,一边给阿丑擦拭眼泪,一边说:“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哭什么哭---男子大丈夫的!”晕啊,手掌手背上全都是眼泪。
  阿丑脸上表情怪异,这时候才觉得自己太孩子气了,就把凌霄松开,也不知是哭还是笑,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个眼泪就是控制不住……哇哇,好丢人。”
  ……
  凌霄并没打算隐瞒阿丑,于是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跟他说了。
  阿丑倒也听得有趣,不知是不是因为凌霄有“说书”的天赋,他听得愣是一惊一乍,惊喜兼备,连带脸上那鲜红的胎记也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当凌霄说到高太尉出现时,阿丑脸色发青;当得知凌霄化险为夷,脸色发红。当说到凌霄得到赞赏,他整个人都为凌霄高兴;凌霄得到厚赏,他比谁都激动。
  不过让阿丑想不到的是,凌霄竟然将银票拿了出来,并且递给了他。
  阿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银票。何况还是一千两的大钞。拿在手里啧啧称奇,摸了又摸,看了又看,然后说:“阿宵,有了这些钱,你就不必在这里吃苦了,可以去乡下买几块地,种一些粮食,或者干脆买下一间大的药店,开门做生意……总比在这里打杂要强---”
  凌霄说:“你错了,这不是我一个人,而是我们的!”
  “什么?”阿丑怀疑自己没听清楚。
  然后就见凌霄“次啦”一声,将那千两银票一撕为二,将一半递给阿丑说:“这半是你的---要是没有你为我打造那些器械,就算我是神仙,也救不了那高衙内;所以,这功劳有你一半!”
  阿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着凌霄递过来的半张银票,不知自己该要不该要。
  见阿丑还在犹豫,凌霄就直接将那银票塞到他手里,说道:“等到明天我们一起去兑换了,一人五百。”
  阿丑这才相信凌霄说的都是真的,“哇”地一下,他竟然又哭了。
  只不过刚才是担惊受怕。
  现在则是喜极而泣!
  ……
  大宋的这个冬天是最冷的,听说西夏那边甚至下起了冰雹,很多寺庙尽毁,西夏国主以为自己做错了事儿,竟然赤着臂膀祷跪在地上祷告数天,祈求神明原谅。大辽国也难以幸免,冻死牛羊无数,辽民无家可归,最终大辽国皇帝下令建造天成寺古佛舍利塔,以便昭告神灵。
  与此同时,大宋境内,位居江、浙之间拥有2200平方公里面积的太湖。不但全部结冰且冰坚实的足可通车。寒冷天气把太湖洞庭山出名的柑桔全部冻死!
  如此反常之天气,不仅让大宋百姓暗叹,奸臣当道,而这个所谓的奸臣,实际上就是刚刚被宋徽宗晋升为检校太尉的童贯。
  凌霄对于这些消息是置之不理的,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天还没亮就从热乎乎的被窝里面钻出来,然后沿着整个医馆跑上二三十圈,直到浑身冒起热腾腾的汗雾,这才脱掉外衣,用地上冰冷的积雪擦拭身体。
  这样的情景,阿丑早已见怪不怪,凌霄只要没逼着他也做这样的事儿,比什么都强;只是那前来给凌霄送衣服的李姓学徒,却是看傻了眼。
  这李姓学徒名叫李艳春,一个男子取一个女子之名,主要是为了容易养活。
  这李艳春出身大户人家,家里是做珠宝生意的。他老爹是乡下一暴发户,家财万贯,田亩千顷,只是貌似坏事做得有些多,祖上缺德,一口气生了五个女儿,偏偏没有儿子。
  好不容易求爷爷告奶奶,李老爹协同妻子小妾吃了不知多少求子汤药,这才有了老六---李艳春。
  只是可惜,因为是汤药催出来的,这李艳春先天不足,从小就体弱多病,为此他暴发户老爹就给取名叫李艳春,小名“六丫”,希望好养一些,免得李家断了香火。
  又因为算命的说这李艳春过于“柔弱”,不利于科举,最好能够学一些实用的学问。想来想去,李老爹就决定让自己这个宝贝蛋儿子来医馆学医。
  理由很简单,第一,这里是医馆,自己宝贝儿子就算中途病了,也不怕,什么名医太医一大群,好药又是现成的,简直比住在家里还保险;其次,学医也可以入仕,万一自己这宝贝儿子做了什么劳子御前第一太医,也可以光宗耀祖。
  这李艳春因为娇生惯养,因此在医馆学徒中间没少受欺负,加上他性格柔弱,又不敢反抗,因此什么重活累活,大家都会吩咐他来干。比如说这几天给凌霄送饭,还有这一次给凌霄送衣服,就都是他的差事。
  看见李艳春张大嘴巴,傻呆呆地看着自己,凌霄不禁莞尔,他认出对方就是这几天给自己送饭菜,看见自己吓得比兔子跑的还快的那位。
  李艳春回过神,看见凌霄赤着上身,雪光映衬下,身材虽然削瘦,却很是健美,尤其那肌肉在雪水的擦拭下,莹莹欲滴---
  看见凌霄正在对自己发笑,李艳春不知为何,俊俏白净的脸蛋上竟然飘起一丝红晕。
  他本就穿着一身医馆定制的雪白长袍,乌黑的秀发用银簪挽好,一阵风吹过,黑发起舞,白袍翻飞,矗立在白雪皑皑之中,竟比寻常女子还要楚楚动人。
  旁边,蹲在地上被凌霄呵斥必须用粗盐抹牙的阿丑看见这一幕不有些发呆,撅着屁股,睁大眼睛,心道,“这哥儿长得也太俊俏了---简直比那些女的还要好看。”
  凌霄见多了花样美男,还有阴柔男,对李艳春这种“美色”毫不在意,只是问道:“这次你为何不跑?”
  李艳春冷不防凌霄会和他说话,竟然紧张的说不出话,一张俏脸越发的涨红。
  凌霄没想到自己只是问一句话,对方会紧张成这样,难道自己是老虎?再说这人也太容易脸红了吧。
  李艳春憋了半天,这才憋出一句来,“你……你不会杀我吧?”
  凌霄先是一愣,然后笑道:“你怎么这样问?”
  李艳春见凌霄如此模样,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依旧心有余悸地说道:“他们说你杀人不眨眼,还给高衙内开膛破肚。”
  凌霄:“那你有没有问他们我为什么要那样做?”
  李艳春想了一下,摇了摇头。
  凌霄笑了,“以后你还是问清楚了再跑。”
  李艳春摇了摇头,“我不会跑了。”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不像是坏人。”
  凌霄摸着自己的脸,“是吗?”
  不知为何,李艳春见凌霄如此问,竟然脸皮又是一红。似乎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李艳春忙岔开话题道:“你不怕冷吗?我是说你……光着身子---”说完这话,竟然不敢拿眼去看凌霄裸露的地方。
  凌霄耸耸肩,说:“本来不冷的,被你这么一说,还真就冷了。这衣服是给我的吗?”指了指李艳春捧着的那袭白衣。
  李艳春这才想起自己的任务,忙道:“是的,这是周昌先生让交给你的。”
  周先生就是周昌,乃负责医馆学徒生活作息的那位负责人。
  凌霄点点头,拿起那件衣服看了看,纯白色棉袍,和李艳春身上所穿差不多,上面全都刺绣“杏林医馆”几个字。
  别小看这几个字,其中大有文章。
  凡是绣有这些字的,基本上都是医馆的正式学徒。像凌霄这样,只要穿上这套衣服,就等于是医馆的正式学徒了。从不入流的杂役,到四大医馆的学徒,多少人梦寐以求,凌霄却一步登天。
  当然,凌霄丝毫没在意这点,他关注的是---为何这衣服只有一套?
  当凌霄提出这个问题以后,李艳春不知该如何回答,因为周昌就只给了他一套。
  凌霄见他发呆,就指了指阿丑说道:“我一套,他一套,一共是两套!”竖起两根手指,语气不容置疑。
  李艳春顾不得脸红,咳嗽一声说:“那个,周先生就只给了我一套。”
  “那好,你回去告诉他。必须两套,要不然,这衣服我决不会穿!”凌霄脸上笑盈盈,话语却斩钉截铁。
  李艳春原本就生性柔弱,这差事又是被逼迫来做,当即“哦”了一声,不敢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开。只是心里寻思,这多好的衣服啊,又厚又暖和,他为何不要?看他那一身旧衣服,应该很破了……还有他那个朋友阿丑,朋友真有那么重要吗?
  李艳春,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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