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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小说:超凡神路 作者:长毛的腊肉 更新时间:2017-06-23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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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上,点开作家助手,收到了一条站短,可以上架了。
  那么,写点啥吧。
  这本书,从二月初,春节过完之后开始动笔,攒了五万字的存稿,开始上传。中间经历过一次分卷错误,误操作被屏蔽了很长一段时间。三月初,收到签约站短。
  其实很开心。说实话,我没有想到这本书能签约。原因嘛……
  如果能坚持看完几万字的话,你们也就都知道了。这本书……嘛,没什么迎合市场的东西。本质上,更接近自嗨吧,我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感谢我的责编大大给了我一个机会,天天给你造成麻烦真是对不起了;也感谢群里的各位大佬天天在群里吹比,给了我不小的动力;最后,还得感谢一下我自己,在数据惨淡的情况下还能坚持到今天,我真是佩服死自己了。
  那么,来说说这本书吧。
  截止到我写这篇感言的现在,一百五十七个收藏。
  你说我有没有沮丧过,有没有觉得自己写的比五大至尊还好却还没人看?
  我告诉你,有过。刚构思的哪会。大概……两三年前。那个时间我还是个愣头青,高中毕业,超水平发挥考了个对自己而言还不错的大学。那时候,我正处于老白与小白的交界线,正是自大自傲谁都看不起的时候。
  五大至尊?拉倒吧,那叫中原五白!写的什么垃圾东西,我写的比他们好几倍!
  结果,很显然咯,那时候我准备了一段时间写出来的东西,签约都没签上。一个十八岁,还没成年,刚刚高考完,高二病还没好利索的的小青年就是这样。谁都看不起,自视甚高,然而却被现实猛抽了一千多个大耳帖子。
  我的文学经历,是写短篇,几千字的那种水平很低很低的小说出身,后来写了一段时间的科普类,专题类文章。当然,都没有发表,存在自己的一个文件夹里吃灰,几年不动一次。
  “年轻的莱顿是坦尼斯王国的元帅。他出身于一个英雄世家。他的曾祖父追随着当时还是一个庄园主的老国王南征北战;他的祖父被当时已经推翻了旧领主统治的老国王封为将军;他的父亲老莱顿则是国王最好的朋友和导师。
  至于莱顿,他是一个合格的友人,一个合格的元帅,但也仅限于此,莱顿一直想重拾家族的辉煌,但是却苦于没有机会。
  曾祖父亲自打造的头盔、祖父全程督造的铠甲、父亲亲手设计的披风和家族纹章被组合起来摆在书房里最明显的位置,但却从来没有机会穿上。而莱顿就连设计一柄作为身份象征的长剑都要庄园里的铁匠帮忙。”
  很白,水平很低对吧,这是我一五年写的东西,洋洋洒洒接近一万字,讲了一个某国将军倾尽所有为国王修复破损的王冠,最后却发现王国已经沦陷的悲剧。
  “李金牙本名不叫李金牙,但是认识他的人都这么叫他,好像他就该叫李金牙似的。李金牙才二十多岁,牙就全掉光了,换了一嘴的金牙。
  我这几年没少和李金牙打交道,那时候我是一名炼金系的学生,每天被老师催着交作品和实习作业,我第一次踏入李金牙的金店也就是这个时候。
  李金牙的金店和一般的金店不一样,别家的金店,大多卖首饰,金条,有人带金货来卖也收。李金牙的店里却少见这些东西,他的柜台里摆的多是些金子做的日用品:簪子,领带夹,皮带扣,偶尔还有杯子筷子碗什么的。
  可想而知,李金牙的金店生意好不了,好在他的铺子就开在学校对面,倒省了我赶路的时间。
  我第一次踏进李氏金店的时候,他正坐在柜台后面无所事事地翻着学校里出品的杂志。虽然被叫做李金牙,谈平心而论他长得不丑,但是看起来总让人觉得他病怏怏的,整个金店里也没有一般店铺那种活泼的气氛,死气沉沉的。
  后来我聊天的时候听人说过,李金牙不开金店的时候长得比现在还好看,那时候他还没换上一嘴的金牙,算起来还是我的学长,只不过他还没毕业,就用攒下的生活费开起了金店,毕业证也没有拿到。”
  这篇,是我一六年写的另一个短篇,故事情节则是一个不用去进货却总有新货上市的金铺老板的故事。
  大概从一五年年中开始,我开始对汪曾祺老舍这钟语言比较接地气的作家很推崇,同时看了大量的传统文学作品。这篇短篇,算是一篇模仿这种写作风格的作品,当然,也看到了,水平很低。
  但是这种写作手法对我的影响,说实话很深。导致我直到现在,在写一些对话,描写,叙述的时候都会想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个人的个人素养和文化水平是怎么样的?
  用他的语言,这段描写该怎么写?
  这样的一段对话是不是不太会出现在这样一个人身上?
  这段描写,以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的心理来说会不会显得太白了一些?
  嘛,后来才发现,真正决定一本小说好不好看的,其实并不是这些东西。这些细节只能锦上添花,却不能雪中送炭,真正能决定一本书好不好看的,终究还是某些更为本质的东西。
  故事,节奏,人物塑造,乃至于爽点……这些,才是小说中最为本质的东西。
  而我的这本书,不好说都没有,但都一般,也无怪数据这么惨淡了。
  那,既然你自己知道的这么清楚,改吗?
  改个屁!不改!
  我就是这么任性……
  好了,说一点正经的吧。如上所示,我很清楚的知道,小说要想火,要想有人看,首先一点,你要迎合你的读者。而不是等着你的读者来迎合你。
  换句话说,你要主动的去追寻市场。
  而这本小说呢?他是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前边也说了,有些自嗨的作品。
  可能下一本我会去主动的迎合市场,写一些大众审美能够接受的东西,但是这一本,就让我把我想讲的故事讲完吧……
  说实话,我其实还挺讨厌爽文的。这里的爽文指的是那种无脑爽,各种爽点堆砌起来的小说。
  当然,这个讨厌不是一竿子打死的讨厌,因为爽文要想写好了,不必一般的小说简单多少。而且,不见得一个写爽文的作者就一定是一个文化水平,素养都不高的……你们懂得。
  我讨厌的是,有一些这种无脑爽的小说,完全视故事的逻辑性于无物,将一切都视为为爽点,为主角装逼服务的要素,这样的一种……思想。我认为这完全摒弃了小说应有的文学性和逻辑性。作为作者身份的我,更多的是吧这种小说当成一本爽点教材,而不是一本小说。
  但说归说,读者身份的我,不带脑子的时候还挺喜欢看这种文的,因为确实爽。而且,也不得不承认,这种文非常有市场,并且在一些节奏,剧情上也有这值得学习的部分……
  不过,下一本再说吧。
  总之,这本书上架了,感谢为数不多的读者的支持,感谢责编大大的帮助,感谢群里各位大佬们的……吹水,也感谢我自己,坚持到了今天。
  就这样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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