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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个团队

小说:狼穴终结者 作者:短尾猫哥 更新时间:2019-03-06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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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蛮人搂着他的女儿,站在大雪纷飞的街道边。
  “你们先进屋,钱我已经付了,剩余的事情交给我来办。”
  至少,身后的12名城主骑士,都冰冷的拿着武器看着我。
  我回身说:“这个世界是讲规则的,钱按照你们的说法,我已经给了,此外你们还需要什么?”
  “医药费也给了,但是无视城主的法律需要鞭打30,关押5年,这笔账如何算?”
  “呼~!把人不要朝着绝路上逼,他不过是老实的打铁匠,能挣几个钱,我给了你们够多了......”
  “你算什么东西?在这里有你说话的份?既然强出头,就把你抓起来公开打50鞭,罚苦役10年,老子看你还打抱不平?”
  “嗤~!”
  我的手一抖,空中,说话的这人,头颅飞到了五米的半空。
  然后我身体拖出残影,几个闪光过去,仅仅听到连续的刀锋切割皮肉的声响,地面泼洒了12道血迹。
  但是这没有来得及倒下的12具尸体,很快的被一个空间位面给吞噬掉,包括他们骑着的战马,和此前装着奴隶的马车......
  附近没有谁打开窗,暗中的看稀奇......这个世界,会是好奇害死猫的黑色世界。
  我杀了这12个城主治下的士兵,杀了就杀了。
  而且没有预兆的就出手,毕竟,这件事只能到此结束。
  -
  我把地上的一袋金币,和散落的金币用手吸纳起来。
  然后去敲野蛮人的门。
  他提着一把长柄斧出来时,我正在把一把金币收进我的钱包。
  “呃?他们都走了?”
  “对,被我打发走了。”
  “我欠你1000枚金币,所以我蒙汉以后就是你的人,主人。”
  “给。”我把1000枚金币的袋子丢给他:“先安顿好你的女儿,天亮前去西边城门等我,我们一起去树林打猎,七天后回来。”
  “好的,我会去的,我先把婆娘和孩子安顿一下,穿点东西,出远门还得带点东西上路。”
  他说话时,我已经走出100米......
  “呃,这人这么这样,来无影去无踪?”
  -
  “滚吧~!拖欠了一个月的账了,不要再指望我赊账给你喝。”
  “咚~!咣当~!”
  我面前的酒店推开门,一面钢盾丢了出来,然后一位骑士被推了出来。
  他从地面爬起来时,看到我站在哪里看着他。
  “不好意思,我拖了20枚金币,哪一家酒店都不给酒喝了。”
  “黑森林你怕不怕?如果不怕,我给你2000金币。天亮前就走。”
  “人都要穷死了,去哪里死还不都一样,你说的黑森林是血狼王的黑森林么?”
  “对,我需要一个重盾骑士给我保护弓箭手和巫师。”
  “如果不嫌弃我吃得有点多,你可以算我一个。”
  “哈哈哈~!能吃的骑士才有力气,你的盾多重?”
  “120斤。”
  “比画防御刺杀我看看......”
  这位叫罗汗的重盾骑士拿着重盾,提着骑士长矛,在雪地里给我做了几个防御攻击的动作。
  “走,跟我进去喝酒,我们还有三个小时消费。”
  “他们已经不欢迎我进去了。”
  提着盾,罗汗跟着我进去。
  虽然身高2.3米的大汉过来,看到我拍在桌上的一包金币,他拿在手里看着我......
  “这里有100金币,它拖欠的酒钱我来结清了,今天让他喝个够,其余的酒打包,我们带走。”
  整个在坐的人都看着我。
  我坐在他对面,翘着两腿到桌上,嘴里咀嚼着炒黄豆,抽着很呛人的烟草。
  酒保搬过来一个大酒桶,在一瓶瓶的装酒。
  重盾骑士罗汗在我面前撕扯着烤肉,在大口的喝酒吃肉。
  这个黑暗时代,有酒喝,有女人暖床的,就是一个人存在于现实的,最好的享受。
  我就这样,很随意的找了两个。
  在很多人看来都会不停的摇头。
  这群看来能力就很稀烂的人,临时组合在一起,也堪称“队伍”?
  快到天亮时,罗汗已经喝得趴在桌上不省人事。
  酒保已经把40瓶酒装好,打捆,装袋放在我面前。
  我对他点点头,弹出一颗拇指大的红宝石,它很熟练的抓在手里。
  门外进来一个全身披着麻布的女人。
  -
  “这里不施舍食物。”
  这时,拿到小费的酒保去驱赶这垃圾婆出门。
  “等等,我这里的食物打包给她。”
  我指指我面前几盘子骑士没吃完的哪一些。
  酒保回头看了我一眼,立刻换了个面孔,微笑着在柜台里拿了一个油纸袋子,把我面前的烤山芋,面包,玉米,烤松鼠倒进去......
  在酒保把食物袋,递给面前佝偻着身体的老女人时,她直起腰,看着我面前,趴在桌上,像是死猪在打鼾的的重盾骑士,她抽抽鼻子,闻到一股子的酒味。
  “这人死了么?”
  我笑了笑说:“谁能把这种酒鬼叫醒才叫真本事。”
  没有想到这女人,立刻念诵咒语,然后手指冒出一道亮光,在罗汗的后脑上一点......
  然后我看到重盾骑士像是睡了800年后的醒来,被电击一样的站起来,提着重盾和长矛对我说:“我,呃~!睡了多久了?西门的集合有没有迟到?走了走了,我们得走了......”
  他提着自己的家伙,推门走出去......
  我把腿从桌面放下来,用我的箭头挑掉面前女巫师的头巾......
  面前是模样很清秀的一位少女。
  “我的巫师看来找到了,至少你愿不愿意跟我出去玩几天回来?我会给你5000金币。不愿意我就走了,我还得去西城门和其它几位兄弟汇合。”
  我很快的提着我的包裹,把桌上的一大包酒水收进背囊,然后出门很快的消失不见......
  至少这种走路的形式,很多人不留神,还真看不清楚谁飚过去了。
  我在天亮前,抵达阿莫斯城堡外的平民木头城墙西大门时,带着马车,早等候在这里的刺客弓弩手杰克,长矛重步兵艾洛斯已经升了一堆篝火。
  野蛮人蒙汉和叫罗汗的重盾骑士,还在我身后的小路上慢慢的走来。
  看到我孤身一人到了这里。
  杰克和艾洛斯摇摇头。
  杰克:“看来听到黑森林和血狼王,没有人会加入我们这个送死的队伍。”
  我在篝火边坐下来,绑紧我松懈的钢靴系绳。
  然后看到野蛮人蒙汉和叫罗汗的重盾骑士走了过来......
  “这就是......你招募的队伍?”
  艾洛斯的想法,至少能体现在语气上。
  这是弓箭,射得偏差很大的刺客弓弩手杰克......
  作为长矛重步兵,艾洛斯从来没有刺中一个对手的货......
  老实芭蕉的野蛮人蒙汉......
  一喝酒,使劲的去踢,都没有任何感觉的重盾骑士罗汗......
  还有一个装得很酷,即使写书,也没有几个人看的,所谓阿基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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