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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71章 开创洪荒

小说:重生香江巨擘 作者:窖藏30年 更新时间:2018-03-04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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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星交代的挖人任务,施楠生尽管心里很不情愿,还是接了下来。
  这样的结果,就让李文星非常高兴。
  他是知道施楠生性格很固执的,认定的事情,很难被说服。
  现在她愿意妥协,后退一步,那李文星也愿意瑾守底线。
  绝对不碰她将要挖的那两个女人,至少是年内绝对不碰。
  搞定挖人的事,送走施楠生,李文星就开始撰写,胡苮想看的关于星语接下来的那个‘大动作’计划书。
  他之前夸口,穿越只是试水之作,接下来的作品才是正餐。
  那自然不能自打耳光,胡乱的对付交差,真要那样做,必然会彻底恶了胡苮,让胡苮认定他是在诓她。
  话说回来,应该拿出什么题材的,才能比穿越系列更吸引人呢?
  结合香江当下的时代背景、社会风俗、地域文化,等等综合因素,答案非常明显,非仙侠莫属。
  武侠的极致,就是仙侠。
  而当代的武侠,已经走到尽头,前面没有路了,哪怕再写,也跳不出前面几位大师构建的武侠世界。
  但是仙侠就不一样,仙侠世界,脱胎于武侠世界,进行了力量体系的升华,以及世界背景,甚至是宏观法则、天地规则的扩展,衍生。
  不过仙侠也分很多小类别,具体到最契合当下人文环境的仙侠小分类,又莫过于洪荒流。
  当下的香江,民众们完全没有接触过后世在网上,火热连载的那种仙侠。
  如果非要说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直接就拿出来后世人气最高的那些个经典,那就有点暴殄天物啦。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民众审美力,可是还处于千人敌、万人敌的层次,像金大师的乔峰、古大师的西门吹雪,最多也就万人敌。
  就连长生不死、伪长生的,破碎虚空的都还没出现呢。
  他要是上来就搞出一本主角一拳打爆星球,连续换地图,不,是换宇宙的小白文故事,那绝对会被吐槽死。
  这个时候的,文学性绝对是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就连十几年后出道的黄大师,都还因为故事太小白,根本不被主流文学圈接受。
  甚至哪怕是仙侠下面,修真分类的鼻祖,如果这个时候拿出来,旁人最多只能夸一句,想象力不错,其他方面绝对被喷成垃圾。
  什么样的时代,什么样的环境,只适合契合它本身的故事出现。
  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就连后世的网文,也是经过好几年的发展,才渐渐培养起基础的读者群。
  在一个完全不成熟的市场里,投入一个完全成熟的产品,不被接受的可能性很大,造成的浪费更大。
  而李文星之所以把目标定位于洪荒流,是因为它有好几个地方的优势。
  首先是穿越,他先前已经拿出,经过多渠道营销,已经把这部炒火。
  穿越类题材也被彻底的开发出来,尽管它绝对不能说是世界上第一本穿越。
  似乎很早已经就有人写过带穿越情节的,西方国家也有类似。
  但绝对是把‘穿越’两字发扬光大,并且一举做到,集穿越元素大成者的程度。
  那在这种情况下,主角既然可以穿秦,何妨再往前面穿,穿到天地未开的时候?
  或者往后穿,穿到宇宙终焉的时候?
  其次是仙神,前面就有各种神怪仙鬼的,大成者有,。
  还有很多家喻户晓的神话传说,盘古开天、女娲造人、后羿射日、精卫填海,等等,不要太多,数不胜数。
  这就可以保证,如果开一部洪荒流,把这些情节都包容进去,绝对不会太脱节。
  你写什么异世大陆,描写的再精彩,打斗再炫目,在这个时代,都不如写主角亲眼见证后羿射日更有代入感。
  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逻辑?
  最后,商业价值,目前来说,写一本穿越洪荒的,绝对比写一本完全虚构背景的仙侠,商业价值更大。
  无论是从开发成本、营销成本,还是从民众接受能力、追捧力度上来讲。
  重生洪荒类,都是目前最适合开发的题材。
  不说其他,只说改编电视剧,重生洪荒,比架空仙侠就好制作的多。
  哪怕特效技术不达标,重生洪荒,用土法特效,将就着点也能做出来。
  架空仙侠?你先给我找一只仙宠来,难道用哈士奇代替?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说白了,李文星要的是全渠道收益。
  不是单纯的那点稿费,或者想要文坛名声。
  格局不同,其他重生者同行,抄诛仙,缥缈之旅,还有牛笔的抄盗墓笔记,鬼吹灯,他们只要稿费。
  却不知他们本来是抱着金砖,却只刮了一层金粉,然后把剩下的都给了别人。
  暴殄天物。
  想一想,写一部主角从现在的香江,穿越回开天之前,盘古大神都还在沉睡的时候。
  然后三千魔神来袭,主角协助盘古诛杀魔神,盘古力竭,褪去肉身化洪荒大陆,元神重归混沌。
  接着就是一路风骚,算计,引导洪荒大势,直到连接起封神榜的故事。
  最后改变天地法则,封闭三界人间界,亲自开启末法时代的。
  不说拿出去连载,出版,有声读播。
  光是这部里的时间跨度,其故事构架,就至少可以开发出几十部电视剧、电影作品。
  甚至再善心病狂一点,每一个神话故事,水一卷,一卷就是一个单独的故事,一个故事拍一部电视剧。
  就这一本,星语至少可以吃十年。
  哪怕到了网络时代,他还可以大批量制作相关的动漫、游戏。
  这叫抢占版权,本来这些神话故事是没有版权之说的,都是民间故事,都流传几千年啦。
  但是如果他将这些民间神话故事,都包容进这部里去。
  那如果其他人再用这些故事搞文娱操作,就得避开他这部的内容。
  否则就是抄袭,侵权。
  他采用民间故事,没人能告的了他,但是别人在他之后再采用这些故事,就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侵权。
  只因为故事内容、构架就在那里,除非改到面貌全非,否则必定有重合,判定抄袭简直不要太轻松。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彻底包揽华人史前神话部分的创作版权。
  开一部重生洪荒,就能得到这么大的商业价值,不比去抄架空仙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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