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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YKK拉链

小说:政坛人心 作者:平时常用 更新时间:2018-05-07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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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7月5日星期一,上午,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北京XX世贸促进会的投诉,银都市贾云县奋头镇XX厂有生产假冒的“YKK”商标的拉链,张勇科长带着投诉人开一辆三菱越野车,罗良开一辆桑塔纳轿车带着小卓前往查处。
    经过2个小时的行驶,执法办案人员到达贾云县奋头镇XX厂现场,已是上午10点,现场是在田野边的一民房,罗良等执法人员穿着工商制服进入现场,只见有3、4个人在包装“YKK”商标的拉链,一见穿工商制服的检查人员,都往小门逃跑了,罗良和小卓分头去追。
    这时的小卓,发挥年轻人的作用了,他和一中年男人在田野上赛跑,一个50余岁的中年人,哪是小年轻的对手?直跑得中年男子瘫坐在地上,小卓再往回领中年人。
    经简单询问,原来该中年人叫韩保红,是贾云县奋头镇XX厂的老板。
    罗良等人回到现场一看,不得了,现场有200余平方,满满一仓库都是“YKK”商标的拉链,问老板韩保红,有无“YKK”商标所有人的授权,韩保红拿不出任何手续。
    因为违法货物太多,打电话给贾云县奋斗工商所,要求派人配合执法,最后只来了贾云县奋斗工商所所长韩之光一人,韩之光所长协助清点违法货物,罗良查扣了侵权“YKK”商标的拉链10万条,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之后带着当事人一起回到银都市工商局,已是下午5点多了。
    罗良和小卓带着当事人到门口先吃了一点饭,之后回办公室进行调查取证。
    韩保红一开始什么都不说,像个哑巴,罗良一直在做他的思想工作,从法律、法规讲到现场,又从现场讲到工厂的生产,讲做人,讲诚信,话讲了一箩筐,到夜晚10点多了,韩保红反抗的意志完全崩溃,才承认他个人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生产标有“YKK”商标的拉链10万条,罗良进行了具体取证。
    罗良问:“讲一下你的身份?来工商局何事?”
    韩保红答:“我叫韩保红,52岁,贾云县奋头镇XX厂的负责人,是个体户,来银都市工商局是配合调查我厂生产情况。”
    罗良问:“讲一下你厂生产的具体情况?”
    韩保红答:“2004年6月开始,贾云县奋头镇XX厂生产标有“YKK”商标的拉链10万条,货值达20余万元。”
    罗良问:“你厂生产标有“YKK”商标的拉链,有无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韩保红答:“没有。”
    罗良问:“你厂准备将该批货物销往何处?”
    韩保红答:“准备销往东乌的小商品市场。”
    罗良向张勇科长汇报了案情,张勇科长再向季晨海处长汇报,处长向贺云副局长汇报案情,最后,经检处领导要罗良,通知当事人韩保红,交罚款押金40万元。
    这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的入刑标准》的规定已经够上入刑的标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可以先行政处罚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移交检察院公诉、人民法院判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也可以,一旦发现已够入刑标准,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处以罚金。
    根据领导的意思,先实施前面一种情况,如果不行,再实施后面一种情况,也就是行内人说的“先放点血”。
    当晚11点多,当事人韩保红的老婆,随后也来到了银都市工商局,听了案件情况后,哭天喊地的,罗良只得做她工作,叫她先回去拿钱,罗良苦口婆心地劝了很长时间,才把韩保红的老婆,打发走。
    罗良和小卓只能陪当事人韩保红,在办公室坐一个晚上了,罗良让当事人睡在沙发上,自己只能在椅子上靠一会儿。
    到第二天早上,罗良发现,韩保红睡在地板上,满脸通红。
    罗良问韩保红:“怎么回事?身体有无不舒服?”
    韩保红说:“有头痛,可能感冒了,血压也有点高。”
    罗良感觉情况有点紧急,赶快带着韩保红,去外面药店买感冒、清凉的药,顺便一起吃点早餐,早餐后,韩保红吃了一些清凉的药,身体状况总算平稳了一些。
    上午11点,当事人韩保红的家人都没有送钱过来,罗良想:“反正该案件迟早要移送的,长时间消耗自己人也吃不消,晚送不如早送”。
    于是,罗良跟经检处领导请示后,决定下午理好案件材料,把当事人和案件材料一并移送给银都市公安局经侦处,也再去见一见银都市公安局经侦处的美女警官方卫容。
    最后,该案件成功移送给银都市公安局经侦处侦查,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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