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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战前宁静

小说:崛起与没落 作者:夜刀月 更新时间:2018-03-30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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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是争了时间,幸运地来早了一些,但疲劳散布全军。
  另一方是乘着半路的火车,再走了半路,精神饱满地在下午抵达了锦州。
  “为自由,争生存。此时此刻,无论是新国家或是民族,都面临着灭亡的威胁。清廷卖国苟生,有人愿为汉奸,实属辱国负族之举。今直面外敌,正是损躯报国时。吾辈首当其冲,战死者荣,偷生者辱,荣辱系于一人者轻,而系于国家者重。我,费清对大家仅有一言,也是必须要贯彻到底的命令——死守锦州,不得放弃,战至最后一兵一卒或是全歼日军,光复东北。如果我怯了,要逃跑,你们当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枪毙了我;如果你们发现自己的长官想要当逃兵,也可以一枪毙了他!”费清开了个短时间的战斗演讲。
  “决不后退,誓与倭寇决一死战!”
  “为报国家,何惜此身!”
  “我辈军人,沙场捐躯,死亦光荣,岂能求一时苟安,丧失民族气节,引人耻笑!”
  士兵们大声喊着口号,起初是杂乱,后来逐渐统一起来。
  “杀敌报国!”
  ……
  郊外的日军第二师团驻营里。
  “那里是什么?”赤井春海指向锦州,士兵们也纷纷扭头望去。
  “锦州!”有人答道。
  “对,锦州。”赤井春海顿了一下,他看到了一双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锦州又是什么?”
  “支那人的城市。”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进攻支那人的城市?”赤井春海继续问道。
  “支那人不配在大陆上生活,我们要夺回属于我们的一切。”有的士兵开始高声喊道。
  “很好,说得对。我们不想再待在区区三岛之地,我们想要拥有一片广阔的大地和天空。”赤井春海十分满意。
  “这里的每寸土地,我们必争,这不是豪言,这是必须实现的事。你们的枪与刺刀,被我们的陛下和人民赋予了厚重的期望,我们必须得从这里杀出一条血路来。即使是前边是地狱,也得向前冲锋。陛下正垂头欲倾听我们的好消息,身为陛下的军队,我们第二师团即使是死光了,也要在死光前夺下锦州。如果士兵死光了,那就让士官填上去,士官都折了,大不了换我上。”赤井春海抽出自己的武士刀,刀尖对向锦州的方向。
  在他的面前,猛然出现了一排又一排的刺刀,它们的银色光芒比之正逐渐落下的太阳更为震撼人心。又如刀戟如林之说,光是瞧一眼,就能使人呆愣住,活活吓得不知所措。
  “为了陛下!”
  ……
  齐燕倚着墙,心爱的佐正步枪正横卧在他的双腿上,他面向落日,眼睛半眯,手里还拿着刚吃光的饭盒,心情十分舒畅,他很享受这种宁静。
  齐燕是一个地道儿的泥腿子,祖上也曾阔过,但耐不住花销,因为他的爷爷、奶奶及他的哥哥都是苦命人,各自都得各种绝症。首先是哥哥一生下来就得了怪病,中西医都说是心脏出了问题,也便到处寻医,花光了大半的钱财,到底是救不回来,两岁的时候便在一个晚上大哭大喊中折了,奶奶当时就僵着身子不会动了。
  后来是奶奶,估摸是伤心过度的缘故,不知怎么患上了病,全家又四周奔波寻医。熬了四五年,终究是倒下了。齐燕也就是在那时候出生的,现在还有些记忆,好像是什么癌症还是什么病,大抵还是记得不清了。
  后来是爷爷,在郁郁不乐中也躺在地下了,他是爱奶奶的,也便随她去了。
  祖上的家业也便被折腾光了,可没人有什么异议,因为是一家人,也不悔什么。
  齐燕的父亲幼时读过书,认得字,也便被招了去,做幼童的启蒙。当然,只是教识字。
  齐燕不算是个彻底的泥腿子,他是有家教的乡下娃,即便曾给地主放过牛,但也是个认字的主儿。
  今年闹**,齐燕起了胆心,想要进**,因为参军的响钱是多些,家里实在太穷,还欠着债。他还有小心思,指不定他要是立了个功,当上了什么连长营长,身份是自然不同了,也能衣锦还乡了,倍儿给家里人长脸。
  他父亲不同意,说是打仗就得死人,齐燕只好偷跑出来。
  “哎,小齐你原来在这儿啊,我可找得你好苦啊。”班长捏着一沓纸和笔,急忙跑来。
  齐燕知道他是来干嘛的,直接伸手讨要纸笔。
  “嗨,都给你。”班长又从袋里掏出几个散钱,一并给了齐燕。
  “说吧,写什么样的信?”齐燕欢喜地收下钱,这是他赚钱的路子。
  “当然是家信。”班长也挨着墙坐了下来,“你就说我英勇杀敌,挨了枪…诶,不行,我媳妇会担心死的…嗯,就说我活像诸葛亮,坐镇军后,指哪打哪。”
  齐燕笑出了声,乐道:“你就一个疼老婆的班长,还像诸葛亮?指哪打哪?笑死人了,你真是脸都不要了。”
  班长涨红了脸,直接用手掐着齐燕的脖子,大喊道:“别瞎嚷嚷!你就说写还是不写?”
  “别…我认错,我写还不成嘛。”齐燕急红了脸,他快喘不过气了。
  “这还差不多,你们这些识字人就是不知好歹,非要人揍一顿才老实。你说说,我这是第几次揍你了?还不老实,非要说一些不该说的,早晚让人打死。”班长收回了手,他到底不敢下毒手,只是气不过。
  齐燕没说话,只是动起笔来了。
  “诶诶诶,你这字怎么扭来扭去的?倒没人家孔立写得整上么。”
  “行行行,你找他去吧,我甭管你这事了。”齐燕立马不干了。
  “嗨,说笑呢。”班长立即换上了满脸笑容,给齐燕捏着肩,讨好道:“这字啊,只要能写出来就得了,也只有孔立那混小子胡里花哨的,非要卖弄,好像就他一个读过书似的,从街上随便拉一个人来,十之八九指不定还是个先生呢!”
  齐燕满意地笑,又握起了笔,看似十分享受恭维,实际上却是顾及着钱。
  班长一向很有钱,是主要大顾客之一,必须得给些面子,但又不能太给面子,免得蹬鼻子上脸。
  “写好了,拿去。”
  “不行,我还没说完呢!”
  班长一改前态,忽然犹豫了起来,可终究还是说出了口。
  “在信上写,让慧兰顾好我的俩个白胖的儿子,病了要带去看大夫,西医也成;饿了就尽量买些零嘴给他们,但不能给太多,会吃坏肚子的,她不心疼,我心疼得紧;还有,看着好我娘,她年纪大了,上次见的时候快走不动,得寻思着找个拐杖给她,别让她再下田去干活了,我还有一笔钱,省着吃喝,应该能让你们花个一年半载。如果我哪天死了,**也应该不会亏待你们,抚恤金什么的应该会发些,你们也不要懒,慧兰你就干些女红活,应该能把俩娃扯大。当然,我如果没死,还会寄钱给你们的。最后,如果我不幸死了,请你告诉我的俩儿子,爸爸是为他们的未来而死的。”
  齐燕写着写着,不禁心头感触万分,鼻子酸酸的,他也想起了父母。可他不能就这么回去,村里的人本来就看不起他一家,如果回去,恐怕会当面笑出声。
  写信的期间,齐燕不小心写错或弄乱顺序,得重写,这也就是班长怎么拿一大堆纸过来的缘故。
  “你小子也应该给家里人写封信吧,他们见不着,多担心啊。”班长小心翼翼地拿起了信,便急着离开,往送信处跑去。
  齐燕握起了笔,笔尖刚触到纸又收回了,犹豫了许久,终究没下笔,便把纸笔搁到一边,抱着步枪,愣愣出神。
  而此时,夜幕刚刚降临,天际上出现了许多闪烁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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