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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马车与斑马

小说:在新手村经营酒馆的我无敌 作者:千水风流 更新时间:2019-02-15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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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在行动之前,一直有些闹情绪,她望着尚未落日的黄昏天空,眼神里头有着怨妇般的惆怅。沐朝久走到她的背后,双手插着口袋,停下了脚步。
  沐朝久对狐狸说:“差不多该出发了,错过了今晚的杜鹃花盛开之夜,我们的邀请函也就作废了呢。像是这么好赚钱的机会,再错过等到明年的话,你一定会很心疼的吧,你这个守财奴。”
  狐狸没有转过身,前往舞会的马车就落座在房子的下面,沐朝久和瘪老三的计划种种已经准备就绪,黑色桃心提前潜入了杜鹃花酒馆里,待会可以打一个里应外合。而他们甚至还有传说的剑圣李杜康在暗中帮助,这么华丽的阵容,如果告诉外人,说他们不过是想要趁着杜鹃花酒店在发生动荡的时候,趁火打劫顺手牵羊,翻一翻杜鹃花酒店的小金库。今次的舞会由大家族举办,酒店背后的势力也是属于青裹尸家族的,所以他们收敛集中的钱财,可以胜过一个贵族宫廷的总和。
  狐狸盯上了这些钱财,她有自己的打算。她本来就是黑市商人,一切的事情都讲究利益,除了在进行情报交易的时候,还要讲究一番商人的诚信罢了。黑色桃心和瘪老三则是都是黑市的杀手,只要和金钱有关的事,他们都不会吝啬让自己的双手染上鲜血。有时候罪孽越重,也就意味着他们所获得的利益越大。
  不知道什么时候,沐朝久已经成为了他们这几个临时强盗团的头头,从纯白镇开始出发,渐渐地就有人依附在沐朝久的身旁。一个是老得快要死了,但是看见女人还是会两眼放光的老头瘪老三。一个是身材如同美人蛇一般,美人痣的位置还点缀了一枚桃心形状的泪痣的杀手,作为杀手,黑色桃心的身材很是犯规,她黏在沐朝久身边时,狐狸的心总会觉得隐隐作痛。
  他们一路上坐着马车奔腾而来,甚至还遇到了一名王室贵族,只不过看起来很落寞罢了。刚才沐朝久告诉狐狸,说月见夜·源死了,狐狸还有些伤心,毕竟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家伙,毕竟是面对着人类共同恐惧的死亡——这种事物,所以狐狸因为一个不怎么熟悉的人,听到他的死讯之后,也是有点伤心。
  沐朝久需要钱,他们来到这个地方,来到塞勒涅王都,本来就是为了金钱而来的。他们的目的简简单单,但是实现起来却也非常困难。
  狐狸以为这是一件非常单纯的事情,乡下人进入到塞勒涅王都之中,在大城市里头见见世面,碰壁很正常。赚钱了就衣锦还乡,赚不到钱那就一路流浪回家,到了自己的村子里头,依旧是一名好汉。
  但是恶魔之塔遇到的事情,塞勒涅王都护城桃花林中遇到的事情,还有月见夜·源被马车碾死的事件。狐狸觉得,所有的事情的矛头,都指向的是沐朝久。就连她自己之所以回来到这个地方,都是因为沐朝久。
  这倒不是什么阴谋论,说这一系列的事情都是沐朝久精心策划,或者是有人要准备针对沐朝久的,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在纯白镇里头狐狸观察沐朝久很久了,他不可能有这个能耐。之所以说矛头都指向沐朝久,这是一种风暴眼的理论,是说对于风暴的中心,一切的事物都会因为不可控力而向着风暴眼聚集,并且围绕着它旋转,即便大家都不知道这个风暴眼是怎么形成的,其中的原理是什么,但是因为风暴已经形成,所以一切都只能顺其自然地运作下去。
  狐狸突然觉得,可能她回不到正常的生活中了。抢夺王室贵族的钱财,想想就觉得刺激,在黑市里头传开了,甚至能够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成为发不义之财的最佳榜样。但是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之后,狐狸真的有用这些钱财去逍遥的资本吗?或许王室会很快下达通缉令,运用黑市里头一切的关系网,把狐狸给查出来,到时候,自在逍遥就变成了亡命天涯,因为牵引了一个巨大的漩涡而掀起的海啸上岸之后,所引发的灾难是狐狸所无法想象的。
  因为他们的队伍中有着传说的剑圣一剑天,所以似乎他们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到了。狐狸突然发现,自己跟着沐朝久干这些事,竟然是如此惊天泣地的大事情,她已经控制不了事态的发展,但是却发现自己陪在沐朝久身边,会有很安心的感觉。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狐狸很害怕,害怕沐朝久不再是以前她认识的那个沐朝久,平时里头在任务委托所中和双胞胎姐妹花卿卿我我,打情骂俏,偷看女生洗澡,偷闻女生内衣,偷摸女生屁股——然后买买酒,和别人瞎聊天,到了有一些外地人来的时候,看准时机,说一些自认为很帅气,但是很傻帽的话,什么“你给我一枚金币,我实现你的一个愿望”这种话,说到底还是想要赚对方的一枚金币,达到小额诈骗的目的吧。
  从外地来的家伙大都是准备有充足的路费资金的,否则也不会大老远跑来纯白镇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所以他们应该也不会计较那一枚金币,沐朝久胡说八道,就当做是给他不断赔笑脸的行为一枚金币罢了。
  狐狸站在天台上,沐朝久在他的身后,马车停在了楼下。狐狸就像是快要前往舞会的灰姑娘,她身上还没有华丽的裙子,依旧是那性感的黑色橡胶紧身衣一套。
  狐狸问沐朝久,说:“等这次的舞会结束了之后,你要去做什么?是回到纯白镇,还是说继续就在这里?”
  沐朝久不知道狐狸想要表达什么:“为什么这么问?回到纯白镇或者是留在塞勒涅王都,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狐狸说:“这两者,当然有区别的啊。还记得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吗?你想要傍上杜鹃花舞会中的富婆,骗去她们一段轰轰烈烈的感情后,携带巨大金额的分手费离开……或者是不离开了,继续处于被宠爱被包养的状态。而我呢,简简单单想要赚钱而已。”
  沐朝久说:“我们接下来就是要去赚钱。”
  “也就是说,我会变得很有钱,而你也要被包养的吧。”
  “差不多是这样,等你有了钱,你也可以包养年轻帅气的男人……虽然像是我这么帅这么有气质的人,你应该已经很难找到了。”
  “那我包养你怎么样?等我有钱了,我养你啊!”狐狸说出的话,着实是沐朝久意想不到的。
  他张嘴又闭嘴,不知道说什么。
  一枚金色的闪光在半空中划出美丽的抛物线,并且讲究着能量恒定而牵引出的对称性质,那枚金色闪光从狐狸的大拇指上被弹出,准确无误地落在了沐朝久的怀里。
  沐朝久取出那枚金色的光,原来是夕阳西下嗯余晖所照耀出来的一枚金币。
  狐狸说:“等这次的事情结束之后,和我回纯白镇吧,我喜欢那个地方。要是一切都无事发生就好了,要是今夜无事发生就好了。太阳落下,明天还是这个太阳,并不会因为黑暗与月光的优美,而使得太阳失去生计。人总要有明天的。”
  一枚金币,一个愿望吗?沐朝久心想。
  可是没有酒啊!这个约定可以算是成立吗?
  “我想冒昧问一下,为什么我一定要跟你回去?我觉得,塞勒涅王都挺好的,或许我可以在这里好好生活。”沐朝久问。
  他在犹豫是否收下那一枚金币。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喜欢那个地方,我喜欢纯白镇,那里能让我活得无忧无虑,靠着贩卖一些八卦情报我就可以得一个温饱,何必在塞勒涅王都中冒着杀头的罪名,在黑夜中奔波?”狐狸说。
  “你喜欢那个地方……但是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沐朝久的手指捏住了那一枚金币。
  “我喜欢那个地方,因为那个地方有你。这么说可以了吗?还是说要听一些伙伴朋友感情之类的故事?”狐狸冷冷地说,她的语气冰冷,但是面色已经通红。好在她没有转身,没有回头,沐朝久看不到她的样子——她想。
  “哼哼。”
  “你笑什么?”
  “没什么。”金光一闪,沐朝久手中捏着的金币已经消失不见。他心想,故事和酒是陪伴在一起不可或缺的,既然有了故事,那么酒也是会有的。醉人的不仅仅是粮食发酵后的味道,还有那些在生活中默默发生的故事。
  看来不得不回去了呢。
  约定成立了。
  ……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
  那人的衣服上都是脏兮兮的泥灰,衣服破烂,身上有一些伤口,伤口上还有新鲜的湿润血液。她拖着一副和衣服一样破烂的盔甲,或许那盔甲原来是银白色的,但是现在的凹凸撞击伤痕让它失去了光泽。她的脸是世界通用的大众脸,虽然有些可爱,有些婴儿肥,而有些地方还残留着化妆品的痕迹。
  但是没有人会在意她的脸,无论说她是否拥有一副倾国倾城的脸。毕竟她身上现在最显眼的东西,就是手上拖着的那破烂的盔甲,以及全身的死亡气息。
  这金属已经死了,这盔甲也已经死了,它的主人不知道寿命还有多长,而且也不知道它的主人是不是眼前的女人。
  瘪老三把对方扶起来,他有些希望对方的血液是被自己沾染上的,否则对方的处境未免太凄惨。
  女人满身是血。
  但是瘪老三又没有手上,他怎么可能将血液沾染在女人身上?
  瘪老三暂时忘记了自己着急着要去做的事情,而是担心地问:“没事吧,你好像一名孤注一掷后让队伍全军覆没的没落将军。你现在看起来比我这个老头子还要苍老。”
  “没事的,我只不过刚从战场厮杀而来……我不是没落将军,我是胜利归来的王者。”那人回答。
  她拖着破烂的盔甲继续走她的路,她也不打算和瘪老三继续纠缠,反倒是瘪老三对她有些依依不舍。
  “会在魔族的埋伏下变得奄奄一息,唯一生还的一名士兵,应该就是她没错了。”
  “已经死了……还是说依旧残存着一丝生机呢?”
  瘪老三看到女人的右手上焦黑的纹路,她右手的皮肤如同百岁老人,干枯紧皱,那像是一根粗大写实的树根。毫无生命力,毫无生息,这是梦百香右手的特点。
  她被巨大黑蛇的雷霆攻击给击中了,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着赫瓦贾·舒凤登那种硬抗雷击的黑骑士盔甲与力量。
  “相撞即是缘,方便留名吗?”瘪老三说。
  “我应该叫做……我忘记了。”女人说。
  “梦百香!”瘪老三大喊。
  现在瘪老三眼前的狼狈人影,就是曾经在胡清风和罗天龙之间,用自己骄傲身材和美貌来回纠结的梦百香吗?
  盔甲在地上被拖行拉出的痕迹渐渐远去,瘪老三和梦百香短暂分离。之所以说是短暂分离,那是因为瘪老三知道,沐朝久要求他一定要将梦百香带到指定的位置去。
  瘪老三不知道那人拖行的盔甲属于哪位大人物,或许是说,那不过是从一名普通骑士身上扒出来的尸体盔甲。仅仅可以确定的是,那西方中世纪风格的盔甲现在是梦百香的所有物。
  它或许曾经属于一位强者,它的主人差点和梦百香拼了个鱼死网破,它的主人或许曾经用自己的身体掩护着梦百香在死亡之下逃脱。能拥有那种实力的,怎么会是俗人?
  从款式和风格来看,盔甲的主人是一名骑士,骑士的数量很多,塞勒涅王都就有一支战斗力爆炸的骑士队。
  总感觉有些在意,不知道哪个势力的强者和塞勒涅王都的势力发生了火拼。
  事实上,梦百香之所以一直抓着那件盔甲,就是因为她要回到杜鹃花酒店去,告诉罗天龙——骑士队全灭了,都死在一群强盗和魔族多沙伽亲卫的攻击之下。蛇族的雷霆并不代表正义,但是它们却将正义审判了。
  梦百香还没走出两步,就再次摔倒在地上,死在了瘪老三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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