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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我死后成了妖 作者:进击的猪蹄 更新时间:2019-02-0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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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公司京州总部一共有五进院子,说是院子,实际上每一座面积都相当之大,关于这一点,随便找个皇族府邸参考一下,就可以略知一二了。
  在这五进院子中,最里面这一座也是占地最大的一座,上万平方米的面积,眼下一半塌成了深坑,一半嵌进去了一块巨石,而在这之前,这里风景秀丽,花团锦簇,相传是王爷与妃子们嬉戏的地方。
  非常公司占了这座宅子之后,对这座院子改动也是最小的,除了建一栋拘留所,一栋实验室,基本保留了后花园的原貌。
  实验员们每天干着地狱恶鬼一样的工作,却欣赏着人间天堂一样的风景,只能说,人心对美好的向往是高度一致的,人心对丑恶的追求则各有各的不同。
  比如实验员里,有的就喜欢把人搞得血淋淋的,有的则喜欢犯人相对完整,所以前者常常动刀子,后者常常灌开水,总而言之,这是品味差异,谈不上谁比谁更人道。
  再比如莫征,以往他处置妖怪的手法也绝对谈不上人道,基本上是怎么解气怎么来。
  你说这样显得三观不正,应该改一改?
  不不不,在莫征这儿,三观压根就不值钱,一个亲眼见过娘把爹吃了的孩子,一个进过铜牛,受过剐的年轻人,你跟他谈什么不好,非谈三观。
  他捏碎自己的人心那一刻,就扔了自己身上的人性。
  他啃掉石磊脸皮的一刹那,就不再把自己当人了。
  人心,人性,重要么。
  ......
  上午的阳光渐渐强烈,看样子应该是个晴天,莫征踱着步子,顺着大坑边缘往下走,坑比较深,坡比较陡,很难想象这是一只脚踩出来的,也证明了坑底的人生命力是多么顽强。
  青娆缩在坑底苟延残喘,脑袋呈现出极不规则的形状,腰上还拴着一根藤条,一身绿衣都被染成了红色,估计不用多了,再来一脚,她就可以归西了。
  与她咫尺之隔的,是她那可怜的主子,非常公司老板,他的指尖已经触到了她的衣服,再给他几秒钟时间,他就能把她吃进肚。
  当然,人吃妖要比妖吃人文明的多,老板只吃妖核,不吃肉,如果时间允许,他甚至会仔细加工一下,蒸熟的妖核切成片,口感嫩滑Q弹,跟猪腰子如出一辙,不过紧急情况下也讲究不了这个,掏个生的囫囵吞枣地咽下去也无不可,只是,他已经点到青娆的妖核所在,可惜隔着的那层皮,他无论如何探不进去了。
  拦住他的是一棵树,冷杉。
  树干端直,枝条轮生,是个坚韧不拔的小家伙,喜马拉雅山4000米以上的极寒地带都偶尔能见到它的身影,硬,是它的唯一性格。
  老板的屁股压弯了一些枝条,看起来就像端坐在树尖上,稍显不雅的是,他坐得比较深。
  不,是相当深,树冠顶端竟然从他的嘴里支出了一截,上面涂了些奇怪的颜色,就像野人部落狩猎时涂毒的长矛,阳光一晃,花里胡哨的。
  树干堵满了口腔,因此他叫不出来,别人也就无从判断他的痛苦程度,此时莫征明白了为何石磊始终执着于受刑者的惨叫,因为依据其惨烈程度,执刑者可以判断手法是否足够漂亮。
  不过观看老板浑身湿透的衣衫,以及他抖成筛子的身体,估计应该不是太舒服。
  “嗬......嗬......”
  被树干撑开的嘴里,一边溢着血,一边发出不利索的哼唧,也不知他此时此刻在想些什么。
  也许在想,要是不这么饿,或者早上一百年,以自己的手段,不至于落到这副下场。
  人就这怂样,往往到了“至于”的地步,才纷纷想起那些“不至于”的理由。
  老板艰难地挪了挪眼球,看到了下方的青娆——这条服务了自己近千年的忠狗。也许千年以来的淫威还在,即便自己成了串糖葫芦,她也不敢放肆地盯着自己瞅,但是在她微微侧过去的脸上,自己分明看见,她在笑。
  不许笑......
  不许笑!!
  可是,这个笑容为何如此熟悉......
  好罢,临死之前,就在记忆的大海里捞一捞吧,也算回顾一下自己的生平。
  那应该是个叫不出年份的日子了,原野上刮着大风,沙石飞舞,噼里啪啦地打在营帐上。
  那天,自己刚出师门,遵师父的命令下山除妖,循着妖气走到了营帐外面,那是军营里最大的帐子,用了足三层羊毛毡子围裹而成,又用驼毛拧的绳子捆得结结实实,自己到了那,便看见,这样厚实的营帐都被鲜血打透了,帐子里面,妖气冲天。
  自己掀开帐门走了进去,一地的破肠子烂肚子,胳膊腿甩的到处都是,妖怪拎着一颗琻军将士的头,高举着,喝着从断开的脖子里淌出来的血。
  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情来着?
  已经忘了,毕竟这事快一千年了,倒是记得,当时并没有对妖怪的暴行感到愤怒,虽然门规有令——修行之人不得干扰凡间格局,但对于这些琻兵胡虏什么的,也断不会心疼就是了。
  接着,便是一场苦战,若非师门所授尽是克制妖物的手段,这一架真是很难打得赢,最终妖怪被降服了,自己也挂了彩,按照程序,就该取了她的核,吃下肚子。
  她的核在脐下三寸偏左,藏在腹股沟里,一般人是找不到的,自己嘛,自然有自己的办法,不料伸手去破膛取核时,妖怪却忽然笑了:
  “奴家叫青娆,希望您能记住。”
  “只要您不吃奴家,日后,奴家愿当您的走狗,替您猎食,护您周全,供您驱使,一生一世。”
  一口一个奴家,叫得好不清脆。
  罢,罢,既叫青娆,便轻饶了她好了,如今世道纷乱,民不聊生,一些妖物也趁机兴风作浪,多个帮手也好,至少能保证自己填饱肚子。
  于是打那时起,中汉九州大地,一个云游道士,一个青纱妖精,不知踏遍了多少河山,主慈狗忠,没红过脸。
  及至后来归隐山林,这条猎犬依旧形影不离,几十年前,有人请自己出山创立非常公司,也是她替自己撑起了不少门面。
  人命终有尽时啊,自己这条老命,不得不说是青娆帮着续的。
  你爱笑,那就笑罢,笑罢。
  想起来了,我每次把你猎来的食物吃到嘴,你就是这样笑的,或许我拼命想着多活几年,就是舍不得这张笑脸吧,谁又说得准呢。
  笑罢,笑罢。
  老板仰着脖子,尽量盯着嘴里穿出来的树尖儿,好使眼泪不流下来。
  是我老糊涂了。
  老伙计。
  我怎么舍得吃了你。
  老伙计。
  咱就这么着,共赴黄泉吧,咱俩活了一千来年,甭管死的多难看,都值了。
  ......
  ......
  “咳咳......叽......”青娆嘴里含着黏糊糊的血沫子,气若游丝道:“莫征......我求你件事......我的核在脐下三寸偏左......求你取出来......喂给他......”
  “嘶——呼——”莫征蹲下,一口二手烟吐在她脸上,“给我什么好处?”
  “好......好处......噗叽......”
  “我来说吧。”有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这人是于芳。
  天色将亮未亮时,她随着巫玛一起回来,整场战斗,或者说单方面虐杀,她都在一旁看在眼里,如果说莫征的暴行她还能劝自己接受,毕竟亲自照顾过他,见过他被祸害成了什么样子;那么当北北带着一群犯人冲向前几座院子时,她就后悔了,她不能接受。
  她是真的真的很后悔把写着血字的饭盒盖子给了巫玛,或者说一开始就不应该掀开那个饭盒。
  她毕竟是人啊,人!
  没错,她是看不惯公司惩治妖怪的手段,可反过来,就活该被妖怪杀绝?
  嫌屎脏,可以;用尿去冲,就对吗?
  心疼北北,是因为她是个不该遭此罪责的小姑娘;可是把她放出去,她就该把屠刀挥向自己的同胞?
  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善意啊,一旦用错地方,比恶念的破坏力还要大,今天非常公司惨遭血洗,自己是这群妖怪的帮凶!
  她真是后悔当初没有退缩,是自以为是的勇敢和舍己为人的自我感动,造成了眼下的局面。
  算了算了,世上没有后悔药,事已至此,只能尽量弥补了。
  于芳小心翼翼地顺着陡坡走下大坑,然后站在莫征面前,替青娆道出她已说不出来的好处:
  “首先,非常公司不能消失,尤其是总部。请你仔细想想,总部没了,全国各地还有几十个分公司,今天的事传出去了,你这辈子都不会消停,各地的分公司里藏着多少高手,相信我不说你也知道。”
  “另外退一万步讲,就算这些分公司找不了你和巫玛的麻烦,但是总部出了这么大的事,你觉得中汉所有妖怪的处境会是什么样?他们将面临的,会是又一次清剿,几十年前的清剿你知道吧,全国的妖怪几乎被杀绝了,我敢断定,如果你不就此收手,马上就会掀起比那次更严重的风波。”
  “所以,求求你,收手吧,总部不能没有,老板也不能没有,否则就乱了,全都乱了,作为妖怪,你也不想看见你的同类被血洗吧?”
  于芳这番话得极为诚恳,说完之后,便眼含期许,站在那等着他表态。
  莫征蹲着挠了挠脑袋,把烟头按灭在土里,然后抬头问道:“妈,你意思呢?”
  巫玛耸了耸肩:“我没意思。”
  莫征站了起来,走到那棵冷杉树前,伸手抚了抚老板胸前的灰尘。
  “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他抬头打量着老板的脸,“但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于芳涨红了脸,激动道:“你没听明白吗?我说的是好处,对你的好处!难道余生你都想在追杀中度过吗?就算你无所谓,你不为其他同类考虑吗?他们要是再一次面临清剿,你是罪魁祸首!”
  莫征撩开了老板的上衣,那片胸膛摸上去干瘪粗糙,皮松肉垮,看来这位毕生致力于除妖的道士,真的老了。
  手指在突出的肋骨间摸索着,莫征说道:“谢谢,谢谢你把求救的信号传递给我妈,这个大恩我记住了。”
  “但你搞错了一件事,人和妖是永远不可能和平相处的,你说那些妖怪是我的同类,我姑且承认算是吧,但是,如果我的同类们需要人类来施舍和平,那他们被不被清剿,我凭什么要管?”
  “自由,生命,包括其他所有可以用珍贵来形容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能祈求来的,想要,你就得争。”
  “例如我们就从来不祈求什么,哪怕处在最绝望的境地。”
  “还记得么,桃子向你发出求救信号的时候,即便你是我们唯一的希望,她仍然给了你选择的权利。”
  “所以很抱歉,我们利用了你的同情心;同时也谢谢你,做出了对我们有利的选择,我会尽我所能的回报你,但是在这件事上,请原谅我遵循自己的想法。”
  嗤。
  说完,他的五根手指插入某两根肋骨间的缝隙,然后抽出来,带出一柱血流。
  入手,是一颗鲜活的心脏。
  老板串在树上,嘴含树干,发出了最后的抽搐,然后咽了气,死不瞑目。
  莫征回头看向青娆,对上了她祈求的眼神,听到她仍在气若游丝地念叨着,要把自己的核贡献给老板——自己相伴了千年的主人。
  莫征单掌拖着心,走到青娆身边蹲下,伸手捏开了她的嘴。
  “既然你向我祈求赐予。”
  “那么我就施舍你黑夜。”
  说着,莫征把她的主子、她在这世界唯一的亲人、她相濡以沫近千年的男人、她愿意放弃生命以拯救之人的心,塞进她的嘴里。
  “乖,吃吧,吃完了,你就成了他,想他的时候,只要照照镜子,你们就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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