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小说

第五十九章 酒鬼豌豆

小说:我竟然是曹丕 作者:钕砉 更新时间:2019-06-21 18:52
爱小说(www.ixs.cc)开通手机站了,手机用户可以登录 m.ixs.cc 进行阅读,效果更好哦!
  王少天往右边看,苏大强呵呵道:“右边院子大,但也是妇女!”
  王少天往左边看,张霸天呵呵道:“左边是咱的宿舍,但是那里在造桌椅。
  公子规定,身上有寄生虫带杂毛的都不能进去!
  公子说,木匠师傅锯下的锯木面,将来要用来养蘑菇和木耳!是绝对绝尘绝污的环境!
  那地方绝对不能去!”
  王少天知道这两个废物就是要自己当着孩子和妇人们的面出丑。
  忙揪过身边的半大小子道:“告诉阿叔茅厕在哪里,阿叔明天给你买糖吃”
  半大小子瞥了瞥嘴,道:“我不要吃你买的糖,但是我可以告诉你茅厕在哪里。”
  王少天拧了一下半大小子的脸,喜道:“好小子!”
  “在哪里?”
  半大小子抬手擦了擦脸,指了指猪圈的地方道:“喏,就是那里!”
  王少天远远望着一个土坯房子修建的茅草屋,拔腿就走,走出去丈远突然转身回来问半大小子道:“为什么不要吃糖?”
  半大小子撇开王少天扶他的身子,嫌弃地扭开鼻子道:“因为你身上很臭!”
  围观的小孩立马哄笑成一团。
  王少天每个小孩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才走。
  子桓已经想好了,必须想方设法练出一身好武艺。
  生在这乱世,身上没有两手,估计很快就会被不长眼的刀剑砍死。
  明年以后,他就离成人不远了。
  历史上的曹子桓自序里就说,“以时之多难,故每征,余常从。”
  以后的日子,战斗是少不了的。
  还特么是肉搏。
  幸亏子桓穿越前,写的研究生论文就是关于建安诗歌的,仔细地翻阅过三曹及建安七子的诗作。
  要不然,没学过专门的历史,很多事他都不清楚,怎么领的饭盒都不知道。
  学武艺就得好好讨好这游侠王少天了。
  甭管他是不是大侠,他现在比子桓利害百倍,就是子桓学习的目标。
  其实古人只要吃饱饭,身子真的比现代人强壮不知道多少倍,个个生龙活虎。
  锡福记的厨娘们,刚吃了几天饱饭,噌地一下,一大锅肉一个人就抬起来了。
  至于挑水,简直是挑着小跑。
  子桓记得看过一张图,讲的是人的大脑在进化,但是身子的各种机能比起荒野中求生存的古人却在退化。
  要按照寿命说,现代人的寿命的确比古人翻了好几倍,但是这主要是医疗、生活条件的进步带来的,并不是自身的机能提高了。
  古人,就连司马迁那样的文弱书生,也能提着剑去游学,遇有流寇斩杀他几个。
  至于当官的,那就更神奇了,甭管文官武官都能上战场。
  唐朝大诗人李白,剑术据说非常了得。
  厨娘王妈等人本来已经收拾干净厨房要锁门了,突然看到子桓领着锡福进去,忙问道:“公子,有客人?”
  “不是,是咱们的保镖来了。以后你们的安全和店里的安全都靠他,所以我亲自做点小菜招待他一下。”
  “那哪能让公子亲自来。这事就交给老婆子们吧!”
  王妈其实还很年轻,也就三十岁左右,她却自称老婆子。
  她来的时候领的孩子不知道是她真孙女还是假孙女,唤她“阿奶。”
  “还不赶紧利索点!”王妈一声令下,厨娘们烧水的烧水,切猪肝的切猪肝。
  子桓望着疲惫的厨娘们,温言道:“大家累了一天也该歇歇了。我来吧,快去洗澡睡觉吧。”
  锡福记的厨娘们工作量其实是最大的,十个人,一天得杀十头猪,做出八大锅红烧肉,还有各种杂碎,以及百十号建筑工和三四百号流民吃的饭。
  每天寅时起床,天不亮猪已经杀好。
  子桓都不敢想象她们是怎么做到的。
  而且每次送出的红烧肉,都没有误时的,只有提前的。
  还有特别需求的顾客,专门要梅花肉做的红烧肉。
  厨娘们从来毫无怨言,一律小锅满足。
  她们现在已经与锡福记融为一体,思考问题的方式甚至比子桓还像主人,认为顾客就应该给最好的待遇,至于自己人,随便给点吃的就行。
  有时候会听到她们指着那些个小屁孩和老兵们臭骂,嫌弃他们吃得太多。
  子桓当然是主张顾客与员工平等。
  其实要按照现代的工资水平和上班待遇,子桓觉得自己实在是有点榨血的嫌疑。
  那些个工匠,每天起得很早的,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其他时间都在干活,中午还不带休息,工作时间怎么算都有十二小时以上。
  送外卖的小子也没闲着,整天跑路,一天三五趟,来回六七趟,最消耗体内能量不过,而且还是童工!
  这要在现代子桓早坐牢去了。
  不过在这战乱饥荒年代,子桓这算是做了大善事,因为管他们吃住。
  新的厨娘其实已经训练出不少,但是奈何这厨房太小,转不开这么多人。
  子桓现在只求梁师傅他们能赶快把房子建好。
  但是这建房子吧,也是个慢工细活,不能催,得保障质量。
  见厨娘们已经熟门熟路,很快就把炖好的猪耳朵猪肝猪肚热了切好,子桓道:“这样吧,今天我教大家做一道炒豌豆。”
  “以后只要是喝酒的,就给配这道菜,学名叫‘酒鬼豌豆’!”
  子桓上大学的时候,哥们喝啤酒的时候,人手一包酒鬼花生。
  当时觉得那味道简直绝了,可流行了!
  后来老妈用微波炉烤花生米,比那味道还好,子桓瞬间觉得那酒鬼花生简直是专门忽悠人的垃圾。
  因为只要是花生米,甭管怎么做都香,不用弄“酒鬼”那么复杂。
  不过花生米也是麦哲伦到美洲之后的事情,现在中国还没有花生米,子桓只能用豌豆代替。
  子桓此刻只是用糖水加盐煮了一下豌豆,然后用小火炒出来,就把厨娘们迷得跟什么似的。
  子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电视里那些个大侠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看得太多,形成先天刻板印象还是怎么的,总觉得这王少天应该跟酒鬼花生很配。
  酒鬼花生做不出来,只能用酒鬼豌豆代替了。
  端着一盘子炒豌豆从小子们身边过,结果闻着香味全都哄上来喊要!
  “去去去!去厨房找去!”锡福三两下就把他们打法走了。
  说起这锡福,跟着子桓没吃几天饱饭,竟然发福了,还长个儿。
  越来越向大管家的做派发展。
爱小说WWW.IXS.CC努力创造无弹窗阅读环境,大家喜欢就按 Ctrl+D 加下收藏吧,有你们的支持,让我们走得更远!
可以使用回车、←→快捷键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