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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老乡,开门啊

小说:我要做神探 作者:雁荡山的雁 更新时间:2019-07-24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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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路引?犯法的,要加钱……”
  曹修看了看他,“多少钱?”
  掌柜说:“五十两一张。”
  “五十两,你怎么不出去抢!”曹修目瞪口呆。
  掌柜摇了摇头,“风险越大,要的自然也就更多喽。”
  曹修伸出一根手指,“一两如何?”
  “一两,打发叫花子呢?至少五两。”掌柜瞥了他一眼。
  曹修说:“我给你八两,你替我做四张路引。”
  掌柜想了想,拿出一张白纸道:“好,把路引上打算写的名字,还有住地,一一给我写在纸上。”
  曹修接过纸来,问身后的宋采薇、曹五娘还有吴常,“你们三个想好名字没有?”
  宋采薇三人相互看了看,把问题重新抛回给曹修,“你呢?”
  “我啊。”曹修道:“我想我要不要就叫曹化腾了。”
  曹五娘一脸鄙视,“这名字多难听,换一个。”
  曹修摸了摸头道:“那就叫许仙,字采臣?”
  宋采薇赞同道:“这名字不错,你怎么想出来的?”
  曹修呵呵一笑,“曾经有个草莽英雄就叫这个名,他后来跟一个书生成了生死之交。”
  曹五娘弯下腰来,笑眯眯道:“要不,你也给我们想一个吧。”
  宋采薇无比同意地点头,吴常默默站着,他是无所谓。
  曹修想了一想,道:“我有三个名字,一个白素贞,一个聂小倩,还有一个叫范无救,你们三个选吧。”
  曹五娘转了转手指,道:“那个范无救一听就是男子姓名,不适我和采薇,就给吴常了,采薇,我们在白素贞和聂小倩中选一个吧?”
  宋采薇笑道:“曹姐姐先选。”
  “你一身白衣,正好合了白素贞之名,那我就叫聂小倩了。”
  曹五娘说完,看了曹修一眼。
  曹修在身后三人没有异议后,便把名字写在白纸上,交给掌柜。
  掌柜收下纸,点头道:“很好,先交五十文的订金,你们明日午时来取就行了。”
  曹修放下五十个铜板,接着神秘兮兮地问道:“掌柜,路引上需要官府的大印,你们是不是认识一些上面的人?”
  掌柜一听,警惕起来,“去去去,买卖是买卖,这些事情少问。”
  曹修道:“我可以加钱。”
  掌柜摆手道:“我这人很有原则的。”
  “后面给你十两。”
  “……不,我不做。”
  “二十两?”
  “你再说,这路引我也不做了。”
  听了掌柜的话,曹修不说话了,刚才他就是在试探,没想到这掌柜还真是个守口如瓶的人。
  曹修点了点头,赞赏道:“掌柜高义,是小子唐突了,这订金你收好,我明日午时来取。”
  话一说完,曹修就带着宋采薇她们走出店铺了。
  掌柜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喃喃道:“刚才他怎么就没再往上加价,稍微坚持一下,我便同意了啊。”
  等到第二天中午,曹修一个人去了柳青胡同。
  拿回路引的时候,宋采薇她们已经收拾好了行装,并作了一番打扮。
  宋采薇因为是溧元本地人,此去溧元怕被认出来,所以除了头戴幂篱外,脸上还蒙了一张白纱。
  曹五娘依旧是穿着绿裙,没有多做变化。
  二人坐在楼下,准备出发。
  因为刘知县的事情,罗指挥要留在江宁。
  这么明目张胆的怀疑鲁国公孙子,哼哼,曹修说的没错,他罗玉侯也不相信,这个刘知县就单单因为想要政绩那么简单。
  不过,这里是江宁,他不好冒然插手,罗指挥打算一路跟着押送刘知县的人,等到汴京城了,再动手不迟。
  他也心系溧元县的案子,在和吴常说了几句话后,便把曹修单独叫进客房里。
  客房中,罗指挥拿出了一叠银票。
  这个世界,虽然时间线上很贴近北宋初年,可有些发明却比北宋要早,比如这个银票,已经流通近一百年。
  罗指挥把银票交到曹修手上,道:“这上面有一万两,省着点花。”
  曹修怔了怔,问道:“给我这么多钱,不怕我跑掉啊?”
  “你若是赶跑,本座也敢千里把你追回来,不论跨过几个州府,除非你能出海远洋。”
  罗指挥轻轻一笑,他知道曹修的秉性。
  曹修突然问道:“这钱是你自己的,还是公家的?”
  罗指挥顿了顿,道:“自然是上面给的。”
  曹修看了他一眼,没有多说,收好钱,就去跟宋采薇她们会合了。
  罗指挥送他出房,吴常立在门边上,待曹修走远,问罗指挥道:“大人,那些钱可是你辛辛苦苦攒了十多年的啊。”
  罗指挥看向曹修消失的方向,说:“能把案子破了,将真凶抓出,一点小钱算什么,反正本座一直孤身一人,钱对本座来说,够用就行。”
  曹修他们要微服出行,自然是不能和秦统制还有宋知府他们说了。
  走的时候静悄悄的。
  只可惜,宋知府一早便知道了,但他也没有声张,和秦明一起站在了城南的城墙上,看着城下出城的两男两女,跟秦明道:“子明,你说曹值他会成功吗?”
  秦明想了良久,才道:“换做以往,末将不敢肯定,可这些天来,曹知县所作的种种,历历在目,末将相信,他们定能马到成功。”
  “呵呵,这戏啊,可真是越来越精彩了。”
  宋知府看着远去的四人,喃喃低语道。
  ……
  此去溧元,曹修失忆了,吴常和曹五娘都是北方人,只有宋采薇算是本地人,可她又是个路痴。
  所以四个人的行程,说快肯定快不了。
  每每,曹修总是等宋采薇选定一条路后,才决定走另一条。
  宋采薇对此颇有怨言,可也无可奈何,总不能再把他们带迷路吧。
  四个人走了差不多六天,才堪堪到了溧元县地界。
  彼时,天已经暗了,离县城还有一些距离,他们只好在前面的一个村落里寻找可以提供住宿的农家。
  他们进了村中,转过几个弯,看到前面有一户人家仍亮着灯火,便走到门前,敲了几下。
  可敲了很久,屋内都没人回应。
  “屋内有人吗?”曹修不禁问了一句。
  “没有……”
  “……”
  曹修想了想,这户农家人或许是怕生人,才这样,于是道:“老乡,我们是外地来去城里做生意的,不想路上耽搁了行程,没赶上宿头,希望能在你这借宿一宿。”
  但是,屋内仍不作回应,这可难倒了曹修他们,难道要叫他们四人晚上在荒郊野地上过不成?
  “老乡,能不能借口水喝?”曹修不想放弃,想以此为借口,一会儿说服人家。
  “水井就在外头。”
  曹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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