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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团伙作案!一块肉!

小说:我,法外狂徒,又落网了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更新时间:2024-03-20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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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吃人吗......
  说实话,在知晓受害者内脏消失,再加上系统的名称提示,‘吃人’这两个字就没在许生脑海中抹除掉!
  那为何不说出来?
  怎么说!?
  为什么吃人?吃人做什么?为什么要吃这么多人?怎么联想到吃人的.......
  一系列问题,有哪个是能回答上的?
  再者说,狗日的系统跟没上过学一样,每次介绍任务的文字,都不是一般人能理解到的。
  剔除掉杂念。
  许生突然抬头看向李胜,思索片刻,从旁边的临时助理手里,掏出几张刚找好的照片。
  照片是小康相机照的,这牌子被别人称为照不了人像,只不过是他人不会用罢了。
  人死的时候,这玩意照的可清楚了!
  而照的内容,则是许生剖开肚皮后,对空壳内部的画面所拍。
  “你看这些划痕。”
  许生指着上面,刀子切割过的地方。
  “划痕怎么了?”
  李胜皱眉看去。
  照片拍摄点,应对应受害者的肝部部位,不过肝脏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血洞,肝周围的血肉宛若饺子馅一般。
  “划痕不一样。”
  说着,他指了指肾脏部位的划痕。
  相比,这地方的手法要很轻很多,并且从伤口大小来看,明显要大于剖出心脏部分的刀子。
  之后是肺部,与肾脏,肝部同样不同!
  简而言之,便是一具身体出现多种受力不同,伤口不同的痕迹!
  这代表什么?
  李胜一愣,猛地反应过来。
  “你意思是......”
  “怀疑,凶手并非为一人,而是整个团伙!?”
  一个人所做下的案子,和一個团伙所做下的案子,这可是两个性质!
  不是说是否恶劣。
  而是对于后面,采取制定破案计划,以及抓捕计划!
  单人的抓捕,和团伙的抓捕,以及侦破的计划制定,完全不是一码事。
  “没错。”
  许生点点头,说着,他一顿,随即又道:
  “李队,你再看这些照片。”
  说着,许生再次掏出几张照片。
  每具尸体,他都拍了四张对应各内脏的照片。
  这是第二具解剖的尸体。
  尸体的脏器也消失不见。
  而里面的划痕......
  起初,李胜看照片的时候,倒是没怎么觉得。
  但当他看完第二具尸体的照片,看第三具尸体时。
  他瞳孔猛地一缩。
  看到什么了?
  没什么,三个尸体的照片相同而已。
  没错,就是......相同!
  包括脏器消失的地方,划痕处,虽然不至于每一刀都完全复刻,但用力点,和所使用的刀子,与前两份照片是相同的!
  这代表什么?
  代表划痕不同并非凶手杀人逐渐力竭产生的不同。
  代表,凶手并非个人,而是一整个团伙!
  这个团伙中,每个人都对应一个脏器,而这个脏器就是对方的目标。
  比如许生和李胜,分别对应心脏和肾脏,那么,他们以后杀人,许生就只会剖出心脏,李胜只要肾脏,多余的那些他们看都不会看。
  如此,两个人下手的痕迹便会像此案一样。
  这三具尸体,许生拍的照片,透露出两个线索。
  一,是凶手至少三人。
  二是......
  “凶手的目标是脏器!?”
  李胜再次重复一遍之前的话。
  虽说话一样,但意思全然不同。
  这次,所说的则是凶手当中,每个人对脏器,都有独特的执着!
  为什么执着独特的脏器?
  “我不知道。”
  许生摇摇头,这玩意他真不知道。
  “不过......”
  稍加思索,许生便抬起头,看着李胜的眼睛。
  “李队你应该知道,在不包含情绪在内,有目标,有预谋,并且凶手年龄成熟的案子中......”
  “凶手所得,和凶手所犯下的罪责往往都是对等的!”
  举个例子。
  你想吃碗普通的蛋炒饭,难道会花上百万东国币去吃?
  不会,最多也就十块二十块。
  同理。
  那些抢了小钱的同时也杀了人的,往往都是未成年作案。
  像是四五十岁的那种凶手,在有预谋,有规划的杀人时,他们所获得的至少也要与风险对等!
  比如抢劫银行,抢成功了就是百万乃至是千万富豪,抢失败了吃花生米。
  没听说过,有哪个心智成熟的人,抢十块钱的时候会杀人。
  当然,前提是不包含任何情绪在内。
  像是因为一碗五块的面而杀人,又或是抢劫过程中产生争斗,一怒之下杀人,这种便不包含在其中。
  所以,凶手为了一堆脏器而杀人,必然也是有与杀人后要承担的后果所对等的理由!
  “换句话说,这起案子中,凶手想要脏器,有一个支持他们杀人的理由!”
  “李队,你觉得会是什么理由?”
  许生将话题抛向李胜。
  理由?
  自己这去哪找去!?
  “不知道。”
  李胜摇摇头,“不过你之前说过,欲望促使人犯罪,而欲望的产生,往往和环境相关。”
  “环境引出欲望,而欲望,决定对方的目标,而目标又能改变环境。”
  “也就是说,对于凶手来说,脏器很有可能是改变自身处境的决定因素!”
  没钱的时候,欲望是有钱,而钱,便是改变环境的因素。
  这是在人头狗一案,许生侦查时说的,李胜特意记下的。
  至于这起案子......
  什么环境才会让人萌发出,将脏器挖出,随即带走的欲望!?
  为何要带走脏器!?
  并且,理由还和代价对等!
  代价是什么?
  花生米而已。
  整合成一句话。
  “凶手身处的环境,所面临的事情,是宁愿要面临吃花生米死亡的危险,也要将受害者的脏器剖出,随后带走!”
  许生沉声说道。
  不给李胜思索的时间,他突然又道:
  “并且,还必须是人的脏器!”
  脏器,只要是哺乳动物都会有。
  心脏,肺部,肾脏,想要搞到很简单。
  比如烧烤店,到处都是羊腰子,猪腰子。
  但对方偏偏的,放着廉价的动物内脏不去买,非得面临死亡风险,杀人剖出内脏!
  这为什么?
  好玩吗!?
  所以,这很明显,对方的‘欲望’,想要完成自己的目标,非人体脏器不可!
  但脏器又能做什么?
  “李队,脏器离了身,还能做什么?”
  能做什么?
  说实话,李胜第一时间,联想到了烧烤摊。
  离了身就是一块肉!
  就像烧烤店,到处都是烤羊腰子的!
  “好像......什么都做不了。”
  李胜说着,突然沉默了,他想到一种可能。
  还是那句话。
  脏器离身,就不是脏器了,而是......
  一块肉。
  一块肉......能有几种吃法?
  吃这块肉,是为了果腹,还是.......
  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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