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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Letitgo?

小说:穿越之歌坛传奇 作者:锦屏韶光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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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慕君的两条秀眉紧紧蹙起,“king已经走了?”
    “是……是的呢!”king的经纪人擦了擦头上冒出来的一颗颗汗珠,“他昨晚就登上去米区的船了。.: 。”
    慕君隐秘地翻了个白眼,“好吧,好吧。”计划受挫,她肩膀耷拉下来,心情顿时变得很糟糕,正要挂断通讯,便听对方试探性地问,“慕,慕你,唔,我听说你不反对和男歌手合作。”
    有的歌手,特别是有名望的歌手,不太喜欢与陌生的歌手合作,但有的歌手认为和陌生的歌手合作能激发他们对歌曲的理解和想象,尽管经纪人明白king和慕君不是一个层次的歌手,但有机会总要试试嘛。
    “是,我不反对,”慕君已经猜到他想说什么,似笑非笑般趴在桌子上托腮问,“king想跟我合作?”
    那也未尝不可。
    她找king本来是想讨教一下rap的技术,与种族天赋的黑人不同,她当初虽然也会些,但毕竟不是专业的rap歌手,大段的rap要准备很久,还很容易露馅,而她所考虑到的那首歌,有一大段rap。
    可惜,king居然连夜离开了。
    “谁不想跟您合作呢?”经纪人小小地捧了她一下,方谨慎地组织语言,说,“我们都知道,rap歌手是很适合合作的,king提前去米区,除了避开您的风头,”他又小小地捧了一下,“主要是他有一场演唱会即将在半个月后开始,从米区到欧区需要十天,加上排练,现在不去就迟了,如果您有意进入米区歌坛,我想,或许king的演唱会还缺一名嘉宾。”
    真是——
    慕君险些没笑出来,她努力抑制自己愉悦的情绪,装作局外人般“wow”了一声,“那为什么他会订在半个月后呢?时间未免也太紧了。”
    有戏!经纪人眼睛一亮,他也努力收敛自己兴奋的心情,深深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呢,不过也是有原因的——本来这场演唱会订在一个月后,但我们突然收到消息,一位米区一线歌手也将演唱会订在了那个时间,而且双方都没有向外发布,当我们知道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下下个月又会有两名一线歌手发新曲,你知道,我们毕竟是外来人,人家米区群众当然会首先支持自己家的歌手,所以便只能调到半个月后了。”
    慕君点头应是,“没错,去别人的地盘的确要小心谨慎一些。”
    “当然啦,”经纪人讪讪地赔笑道,“到了慕君你这样超一线歌手的层次,想什么时候去就能什么时候去,不过,我们king的演唱会也会邀请一些知名的米区歌手,我想,这也算是打入米区歌坛一个挺好的入门券吧?如果慕君你在欧区没什么事的话,不妨去米区看看?也可以游览一下米区的胜地,增加自己的知名度,而且,我记得华区歌手好像很看重人气?”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从桌子上直起身来,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我会郑重考虑您的提议,经纪人先生。”
    king的经纪人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好了,“好!好!太好了!对了,您可以叫我伍德。”
    “伍德先生,”慕君微笑地改口。
    在友好的气氛中,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协议,慕君关掉通讯后,往后一仰躺在靠背,手瘫在扶手上,眯起双眼,那首歌,其实放在米区效果更好,她也不再执念,但是——
    “慕君?”门外,何灵的声音轻轻响起,她有节奏地敲了敲门,“你在吗?”
    但是不唱那首歌,在欧区她要发哪首歌啊!
    “在的,”她呻丶吟般从柔软的靠背里把自己□□,“请进。”
    如果实在想不到什么合适的歌,就先不发了,还是米区那片未开垦过的歌坛要紧,她心下拿定了主意,手指在扶手上有节奏地敲来敲去,唉,随它吧,随它吧。
    回头已没有办法~
    咦?
    慕君的手指突然停下。
    随它吧?
    itgo?
    她猛地从座椅里站起,右手握拳击在摊开的左手上,她怎么会没有想到呢?letitgo啊!这可是神曲级别的歌!
    “啊?慕君?”刚推门而入的何灵见她呆在原地,疑惑地问,“你怎么了?”
    “letitgo.”她注视着前方的虚空,口中吐出三个词。
    “letitgo?”何灵不明所以,“let什么go啊慕君?”
    一般唱灵魂、爵士风格的歌手英文水平也挺好,不好不行啊!不好就会有各式各样的粉丝“教导”他们如何发音才地道,所以何家是将英文当做第二语言来教,何灵的英文当然也不错,到欧区后,大家便入乡随俗地用英文说话,所以到慕君说这首歌名的时候,何灵还没反应过来她是在说歌名。
    “letitgo!”慕君被何灵的反问逗乐了,“这是我说的歌名,它的名字就叫letitgo.”
    何灵:……
    好像生锈一样的齿轮在脑海中涂上润滑剂,何灵顿时反应过来,努力翻找关于这首歌的痕迹,“唔,我记得这首歌好像很有名的样子?”
    “当然有名了,”慕君拍了拍她旁边的凳子,示意何灵坐下,“这首歌,可不止有名。”
    当年《letitgo》伴随《冰雪奇缘》的步伐走遍全球,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原创歌曲奖),格莱美奖最佳影视歌曲奖,连续数周蝉联米国公告牌音乐排行榜冠军。它的成功主要不是源于这首歌本身,而是它背后的那部《冰雪奇缘》。当艾尔莎一脚踏在雪山上,伴随着高亢的“letitgo”绽放出美丽的冰花,整个世界都为之沉醉。
    不仅有《冰雪奇缘》的功劳,这首歌有二十五种不同语言的版本,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不同国家的人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唱同一首歌,这种突破语言桎梏的营销方式,慕君必须给它点三十二个赞!
    而且,这首歌太适合现在马上要去米区的自己了,它说什么来着?“dbe”做一个你一直都在做的好女孩,再想想那首自己准备在米区唱的有rap的歌。
    “就这首了!”
    但具体怎么运用好它,慕君还要再考虑考虑。
    比起她从前唱的《》、《likeyou》等等歌曲,同样拿过格莱美,但《letitgo》的质量……老实说,如果不是在影院先看到《冰雪奇缘》,她对这首歌本来没有什么感觉的。两者互相成就,缺一不可,单拿出来,效果能达到当初的样子吗?慕君不太敢肯定。
    她以前唱的歌无形中调整了大家的期待值,如果不抛出一个新花样,“江郎才尽”“天才陨落”的名头估计就会降落到她身上,对她金光闪闪的逼格肯定会造成不可愈合的伤害。
    所以,要怎么做呢?
    还是先出去逛一下好了!思考半天无果,她随便收拾东西,戴上墨镜和帽子,把自己包得自己都认不出来,才小心翼翼地溜出宾馆,租了一辆银狮车,顶着蓝天烈日,慢悠悠地晃到码头上。
    码头上,一只黒木船只正在靠岸,它身后是滚滚浪涛,慕君一眼便看到船头上刻着的龙形图案——那是华区的标识,她在刺眼的阳光下半眯起眼,心中疑惑不已。
    据何灵所说,何家算过日期,在两只月亮晃到新地球背面形成三点一线的时候才敢出发,等这一天要等十多年,但不等不行,月球的引力会引动潮汐,更何况两颗月亮,那潮汐可比海浪,每天每晚海岸都被海浪冲刷,没有阵法保护的话,一天就能把码头摧毁,这还是在岸边,换做四面无岸的海洋中心,一场小雨造成的风暴都足以将船永远留在大海。
    慕君今早还查过天气,临近欧区海岸有一场暴雨,所以,这艘来自华区的船到底是怎么寻摸过来的?!
    她本来打算到码头来问问去米区的船,见到来自华区的船只,慕君起了好奇心,让车夫靠近前去,同样来自华区,慕君想,应该互相照应,来一次不容易,欧区那么大一个岛,上面的华区人不超过三位数,而且很多华区人已经逐渐融入欧区人民,路过的,三十多年来也就宁致远、杨蕾和自己,何家想在欧区定居,不算!
    他乡遇故知,应该也是一件幸事,她让车夫再靠近一些,来到码头附近,她下车,见船一时还没靠岸,便循着标识去找开往米区的船只,一只、两只……
    “米区的船原来有那么多啊,”她看着眼前十来只小船,再看看华区码头孤零零的大船,不由自言自语般喃喃。
    “对啊,”码头上的船夫接口道,“米区离欧区近嘛!只要十天就到了!而且少暗礁,地形好,风暴进不来,船只就多一些,女士你想去米区?”
    慕君戴着墨镜,她的黑发梳上去,塞进帽子里,一根发丝也不露,“恩”了一声,她操着流利地道的英语问,“请问明天有去米区的船吗?”
    “有有有!”常年在烈日下暴晒晒得黝黑的船夫忙连声应道,“明早凌晨五点和傍晚六点都有票,如果您还没决定要什么时候走,可以加我的通讯号,提前告诉我一声……”
    “嘟——”
    一声汽笛鸣起,慕君本能地朝声音发出的地方望去,船夫倒是听惯了声音,憨厚地笑道,“这是船入码头,准备下舷板的示意声,你看,是华区码头,舷板放下来了!”
    “奇怪,”船夫嘟囔着,“华区的船?怎么会这个时候来,太奇怪了,女士,你要不要加一下我的通讯号?女士?”
    在他面前,这位打扮得体,着装整洁,一看就是有良好家教的女士面朝华区码头,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风吹起她的帽子,黑发散落在风中飘扬,帽子越飞越高,越飞越远,但慕君没有去捡,不,她连看都没看,好像不知道自己的帽子被吹落一般。
    “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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