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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预备备

小说:穿越之歌坛传奇 作者:锦屏韶光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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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厉害啊慕君,”凯莉的耳边似乎还环绕着“r”的歌声,“太棒了!”
    瑟琳娜腼腆一笑,好像凯莉在夸她自己一样。.: 。⑥,.□.≠o
    一片漆黑的舞台又响起了音乐声,只是两人的心思已经不在上面,她们本来就不是king的粉丝,而是冲着格瑞斯和慕君的大战才进场的,听了慕君的第一首歌,她们便感觉其它歌曲都太平淡,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魅力。
    不知道米区天网上现在怎么说?瑟琳娜听着台上的歌曲,还分出一缕心思想着网友们的反应。
    而如她所愿,米区网友们都炸锅了。
    julie:第一次听这种风格的歌,还有其它类似的歌曲推荐吗?我打算一首一首听过去[羞涩]。
    :好像没有的,不了解你们为什么这么兴奋,虽然很好听,但也没好听到这种程度吧?
    zora:怎么说呢,超一线就是超一线,出手果然有料,我看野玫瑰悬了,她们都解散多少年了已经?还能有多少粉丝等着她们合体?
    lulu:所以我最讨厌新晋歌手的原因之一——老爱夸大自己偶像的优点,你们能不能收敛一点?当年野玫瑰不说红遍全帝国吧,那也是红遍全米区,她一个从华区来的歌手懂我们的文化?
    beata:我又要说了,她真不像一个华区歌手,至少听起来不像,我从前听她在欧区唱的歌,是纯的英语,英音,确切的说,但现在,她的发音完完全全像一个本地的米区大妞,你们懂吗?尽管我认为她用英音唱这首歌会更有感觉。
    sierra:现在说这些会不会太早?野玫瑰还没上场你们就讨论谁输谁赢真的好吗?不过对慕君路转粉倒是真的。
    “吵得很厉害啊,”华区,歌修协会群,原本对慕君选歌略有微词的歌修们见到这一副场景,不禁放下了自己的成见,开始为慕君那首有些奔放的歌曲开脱,“的确也是,米区的市场风格已经定型,就好像我们华区歌坛是抒情芭乐的天下,没有rap歌手容身之地一样,如果不先用他们的风格打入他们的市场,再新颖的歌曲也会无法确立歌手的地位。”
    “话虽然这么说,”有些人依旧愤愤不平,“那首歌的歌词也太过奔放了,慕君本来就对华区年轻人很有影响力,教坏了他们怎么办?她付得起这个责任吗?”
    “这就是你们切断直播的原因吗?”按理来说,华区离米区信号虽然不好,但连声音都听不了的地步?肯定有人暗地做手脚,“因为你们担心她会教坏孩子?荒谬可笑!如果你家孩子那么容易被教坏,还要你干嘛?”
    “你!”
    “别吵了别吵了。”歌修协会副会长在群里现身,“我问过慕君方面,她对我们切断直播,转播删掉那首歌没有意见,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吵的?”
    慕君没有意见?
    她当然没有意见。
    就算不是专业的心理学者,慕君也听过所谓“逆反心理”,宣传一件事的最好方式,就是禁止它,华区离米区再远又怎样,想听照样能上网搜,有本事他们连米区的网也禁了啊!
    当然,他们肯定不敢禁网,要是为了一首歌禁米区的网,帝国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趁早解散了事。
    “所以,”化妆间里,为第二首歌换衣服换妆容的慕君,在与弟弟通讯的时候随口解释,“我一点都不担心,反正我都那么配合他们了,他们也不能说,矮油慕君你还是别唱了吧。”
    慕颜在投影里笑开,“哈哈哈哈姐姐你真有你的,这就是传说中的以退为进吗?”
    她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好了,”造型师温温吞吞地用刷子在她脸上扫了一扫,打量片刻,满意地把刷子放回自己的化妆箱里,“你看看怎么样,有什么要修的吗?”
    慕君双手提着黑色大摆蓬蓬裙起身,在明亮的灯光中定定地望着镜子,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眼尾坠着一滴水晶,折射着光线,远远望去就像一滴泪珠挂在眼角,抚上眼尾,冰凉的质感提醒了她一般,她笑着说,“哇哦,干得漂亮,我没想过会是这种效果。”
    造型师摸摸后脑勺,抿唇笑了一下,“因为你说那首歌的故事关于一个被家暴的女人,所以我想,大概可以凸显她受伤的一面。”
    “你很有想法,”慕君认可地点点头,长长的睫毛眨了眨,“你会成为一名出色的造型师的。”
    “我也这么认为,”他一边把化妆工具放入化妆箱,一边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安东尼。”
    “安东尼,”慕君微笑着说,“你一定会成为一名杰出的造型师。”
    他放置工具的动作一滞,右手习惯性地摸摸后脑勺,“谢,谢谢,唔,唔,你看!格瑞斯出场了!”
    慕君闻言扭头看去,她知道格瑞斯有两首歌,一首是和她丈夫艾德文的对唱,一首是野玫瑰的合唱,只见舞台上,雾气被灯光映出五颜六色,唱过出场歌曲的艾德文握着一名女子的手从舞台深处走向观众。
    “格瑞斯!”
    “艾德文!”
    “格瑞斯格瑞斯!”
    那名女子身材丰满,金发披肩,雪肤晒成棕色,亮闪闪的贴身舞衣勾勒出姣好的身形,她眼距较宽,眉毛挑高,走路的时候昂头挺胸,腿高高抬起轻轻放下,显得整个人十分健康大气。
    她就是格瑞斯?
    其它的不说,光外表来看就十分符合米区群众的审美。
    当她唱歌的时候,慕君不禁竖起耳朵。她的嗓音是浑厚高亢爆发力十足的欧美嗓,辨识度很高,难怪大家都说她具有超一线歌手潜力。
    “我爱她的声音!”
    “和慕完全不同的feel,但我更喜欢格瑞斯的声音。”
    “就算一坨屎她也能唱出味道。”
    “霸气十足,老实说这点慕就比不上了。”
    “我一直认为她特别有个人特色。”
    艾德文几乎整个都被她的声音和气场压下,king在后台一边悠闲地换装一边欣赏墙壁上舞台的实时投影,真可怜呢,这就是娶一个歌手老婆的缺点,而且咖位比自己高的歌手。
    “艾德文不是米区人吧?”慕君坐在化妆台前的高教凳上,偏头问安东尼,“他的风格和格瑞斯一点也不搭调。”
    安东尼惊讶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在惊叹她只听一句就断定艾德文的风格不属于米区,要知道艾德文虽然是欧区人,但他在米区呆了那么多年,妻子又是米区人,早就被米区同化,如果他不知道前情,肯定判断不出艾德文的籍贯,“没错,他是欧区人。”
    “难怪,”艾德文一身白色西装,站在他热情洋溢的妻子面前格外凸显他的彬彬有礼和保守内敛,尽管他的口音与美音毫无区别。
    “难怪——”在后台通道紧张地等待上场的莎拉喃喃自语般说,“难怪她那么有信心。”
    野玫瑰团体里,莎拉负责主歌,詹妮弗负责rap,格瑞斯负责副歌与和声,本是她们之中最差劲的成员在她们不知不觉中,已经成长为需要她们仰视的地步了。
    当年,莎拉在家庭和事业中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家庭,直接导致野玫瑰的解体,她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来参加这次表演也只是因为怀念,因为人老了总会怀念年轻时候的光景。但是,站在漆黑的后台通道,仰望舞台上灯光照耀下的格瑞斯,她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自己错失了什么。
    一瞬间,她竟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决定。
    “他们快唱完了,”詹妮弗碰了碰她的手臂提示她开始准备,她一下子惊醒,久违的紧张感觉好像空气一样渗透到她的身体里,一时竟无法说话动弹。
    詹妮弗仿佛察觉了她的情绪,轻声宽慰,“别想太多,你离开舞台那么久,大家不会苛责你的。”詹妮弗近些年在韩区发展,倒是也闯出一片天地,说得上韩区数一数二的女rapper,三人中,只有莎拉那么多年来完全没接触过舞台。
    宽阔的舞台上,艾德文的后背微微濡湿,不知是灯光太强还是他太紧张,每次与格瑞斯同台演出,他都深感压力,但他现在必须打起精神来,客串临时主持,“谢谢大家,”在观众们的鼓掌声和口哨声中,他深深吸了口气,露出与以往毫无差别的微笑,“现在,是的,惊喜时刻!让我们欢迎解散多年,第一次复出的野玫瑰团体!”
    “我们走吧!”在艾德文站出来那一刻便已做好准备的詹妮弗一把拉起莎拉,在密集的鼓点声中朝着那个久违的舞台跑去,还有那些久违的,观众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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