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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歌唱祖国

小说:乱清 作者:青玉狮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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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了一顿,周馥说道:“不过,议论固然热闹,可似乎也没多少人,真把这个当做什么不得了的大事情——毕竟,事不关己。 ↖三↖江↖小↖说。↖三↖江↖小↖说{叔哈哈奇中文小說}”
    李鸿章奇道:“玉山,你方才说的,可是在京的旗人?这道谕旨,是专门颁给八旗的,怎么能够说事不关己?”
    周馥一笑,说道:“爵相一想就明白了——虽说流风所至,旗人中也有了缠足的女子,可是,第一,官宦人家里极少——缠了足就没了参选秀女的资格,这不仅仅是违旨了,可以算是抗旨了,哪里敢?”
    “第二,北京毂辇之下,朝廷盯的紧,即便没有官身,寻常旗下人家,缠足的也极少;盛京、东北亦然——流风不及!”
    李鸿章若有所悟,说道:“你是说,愈向南走,旗下女子,缠足的愈多?而且,都是小家小户的孩子?”
    “正是!”周馥说,“还有一点,满人少,汉人多——旗人缠足的,大多都是汉军旗的!譬如,驻防广州的汉军旗,缠足的女子,就不在少数。”
    李鸿章轻声一笑,说道:“如此说来,缠足的旗下女子,大都出自外省小户人家,还多为汉军——嘿,真的是事不关己!”
    顿了一顿,又说道:“怪不得张嘴免官,闭嘴出旗,毫无顾忌!嘿嘿,软柿子总是容易捏的!”
    周馥也是一笑,说道:“爵相明见!”
    李鸿章皱了皱眉,敛去笑容,摇了摇头,说道:“玉山,还是不大对劲儿啊。”
    周馥微愕,说道:“爵相,怎么说呢?”
    “你还记不记得谕旨中的用辞?什么大干天和,什么摧肢裂体、痛心疾首,什么稍有人心者亦不忍为……真正是狗血淋头!旗下女子缠足的并不多。就有,也多是小门小户——还是汉军。你说,有什么必要这么大动干戈呢?还免官、出旗——就差绑上菜市口了!”
    周馥仔细想了一想,李鸿章说的确实有道理。可是——
    “学生愚钝,呃……不明其所以。这个,以爵相之见……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玉山,你觉不觉得,这道谕旨。有那么一点儿……指桑骂槐的意思?”
    对李鸿章这句话,周馥没有马上反应过来。过了片刻,他突然微微睁大了眼睛:“爵相是说,这个桑,是旗人,这个槐……是汉人?”
    李鸿章沉吟道:“我说不大好,不过,未必没有这个可能——如今上头那两位,可是年轻的太后!”
    顿了一顿,加重了语气。说道:“都是女人,感同身受,看不过眼——这,不是没有可能的!”
    周馥轻轻倒吸了一口冷气,说道:“师康熙三年的故智?这……行得通吗?”
    顿了一顿,又说道:“太后是妇……呃,心肠软,也罢了,轩王……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李鸿章“嘿”了一声,说道:“未必不会!玉山。别的先不说,你且想一想,他的女人,有一个是缠足的吗?”
    周馥默然。
    李鸿章微微摇了摇头。说道:“到底是师故智,抑或是蹈覆辙,现在还难说的很。至于咱们这位新晋王爷——看不透!虽说是故人,可是,瞻乎在前,忽焉在后。我是愈来愈看不透他了!”
    一时之间,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李鸿章“呵呵”一笑,说道:“想不通透,就暂且不去想它了。玉山,讲讲那件天字第一号的热闹事?”
    所谓“天字第一号热闹事”,指的是“美利坚访华代表团”到埠、进京。
    周馥眼睛放出光来:“还真的是天字第一号——整个北京城都疯魔了!拿内务府堂郎中贵宝的话说:北京人那个口沫横飞的劲儿,也就是大婚才能够比得了了!”
    这位内务府司官口中的“大婚”,专有所指:皇帝践祚之前没有成亲,登基后才迎娶皇后,谓之“大婚”。
    “美国人在天津上岸,轩王加了个全权特派钦差大臣的衔头,亲自赴津门迎接。代表团到埠的那一天,这码头上的场面——”
    顿了一顿,周馥说道:“不仅热闹,还有意思的很!”
    李鸿章大感兴味的样子:“如何有意思?说说,说说!”
    周馥微笑说道:“是。不过,爵相,天津迎宾的场面,我可没有亲眼目睹,以下种种,也是旁人转述的。”
    “无妨,无妨!”
    “大沽口码头,清出了好大一片空地,平整夯实,中间搭起一座三尺高的台子,此为礼宾台。美利坚访华代表团之团长,乃美利坚国副总统约翰逊氏,名安德鲁。轩王陪着这位约副总统,登上礼宾台,并肩立定之后,轩军军乐队,即奏美利坚国之国歌,曰星条旗永不落,以为致意。”
    “国歌?”
    “是。美利坚国国歌奏过,按万国公议的仪注,就该奏大清国的国歌——可是,咱们哪里有什么国歌?于是,轩军军乐队拿了一支轩军的军歌,叫做歌唱祖国的,暂充大清的国歌,以全礼仪。”
    “歌唱……祖国?”
    “是,歌唱祖国,”周馥笑了笑,“这个名字,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也颇有突兀之感。祖国,自然是祖宗之国、祖先之国,亦即本国、家国之意。嗯,这个说法,虽然生僻,倒也不是没有人用过。譬如,魏默深著《圣武记》,就有巴社者,回回祖国之说。”
    魏默深,即魏源。
    “这支军歌的名字……有趣!“李鸿章说,“祖国之说如此生僻,歌唱二字却又如此俚俗?放在这里,大约是……歌之、咏之、颂之、扬之……之意?”
    “爵相高明,正是如此。嗯,说到俚俗,这支歌唱祖国的歌词,更加俚俗!不过,这里头是有讲究的,据说,轩王说过:这些歌子,都是叫大头兵们唱的,歌词如果太雅驯了,大头兵们听不懂,写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处?”
    李鸿章心中微微一震,过了片刻,点了点头,说道:“有道理!”
    顿了一顿,说道:“玉山,这支歌的歌词,你还记得么?”
    “记不大清爽了,”周馥说,“不过,我的笔记里边有记录,回头整理明白了,我抄一份,给爵相送过来。”
    “好,偏劳了!”
    有一句话,李鸿章咽了下去,没有拿出来和周馥“研议”:这支军歌,为什么叫《歌唱祖国》,而非……《歌唱大清》?
    祖国,祖宗之国,祖先之国。
    他的心底,隐隐约约浮动着一丝莫名的异样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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