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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婚外情缘 第四章 我的好媳妇儿

小说:梦在有情天 作者:狼王传奇 更新时间:2016-11-24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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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书友们留言问我这是不是狼的自传啊?狼声明一下,这篇故事只是使用了第一人称而已,本故事纯属虚构,谢谢欣赏)
  吃过午饭,媳妇儿收拾碗筷,我进我的写作间来。我没有去写东西,而是打开QQ看她在不在。给她发了一个笑脸过去。她果然在,也发了一个笑脸过来。我说:“今天真是太巧了,没想到我们会不期而遇。”她说:“是挺巧的,我也没有想到。”我说:“可能前世造就了你我今生的缘分吧。”她说:“是吗?”我说:“不是吗?都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你我如此有缘,可能前世忘穿了那秋水?”她发过来一串偷笑,说:“你真敢想。”我说:“你没有这样的想法吗?”她说没有,然后说她要午睡了,我说那好吧,午安!然后发过去一个抱抱,她发过来一个害羞。
  这天一下午我的心情都非常地愉快,思路大开,将近天黑的时候,已经写了一万多字,这差不多是我平时两天的工作量。写完最后一个字我用力地在本子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句号,然后将手中的笔重重地戳在句号中间,然后把笔往笔筒里一抛,本子一合,人往后一仰,小憩一会儿。若问我为啥要在本子上画一个大大的句号,又在中间用力地一戳,我也说不清楚是啥意思,自从看完大作家贾平凹的文集《坐佛》之后就有这个毛病了。总感觉这么用力地在这个圆圈里这么一戳,身心就有种很爽的感觉。
  我没事的时候除了写小说就是看小说。我总是觉得,要想成为一名好的作者,他一定要多读书。当然,多读书不代表让你去抄袭别人的作品,而是让你从中学习各个方面的写作技巧和场景,一个不读书的作者是绝对写不出好的小说的。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爱读书的人都能写出好的小说来,这写作的事,一方面靠学习,更多的是靠天分。
  我比较喜欢贾平凹的小说,尽管对他的小说评论褒贬不一,但是我依旧很喜欢他的小说。《废都》《高老庄》《秦腔》,我觉得,在这个世上,没有谁可以写出一部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作品。有时候,缺憾也是一种美。
  我喜欢贾平凹,喜欢他的《废都》,更喜欢他小说里面的唐宛儿。我真的为她的结局感到惋惜。有时候我就想,他为什么不给唐宛儿一个好的结局呢?但是,回过头来咂咂嘴,若真那样结尾反而无味。
  我曾和一位美女网友聊得很嗨,有一回,情不自禁地和她说:“真想把你变成我的唐宛儿。”她可能从来都不读书吧,她并不知道唐宛儿是谁。问我说:“唐宛儿是谁?是你家嫂子吗?”我说:“不是,她是一部小说里面的人物。”她说:“那部小说里面的人物?告诉我,我去看看。”我怎么敢让她去看这部小说,她若知道了唐宛儿是怎样一个角色非骂我和我绝交不可。
  我小憩了一会儿,便出来看媳妇儿的晚饭做好了没有。
  晚餐基本上都是中午吃剩下的菜,媳妇儿是个很节俭的女人,剩菜剩饭从来不舍得扔,她说:“每一粒粮食都要经历春种夏耕秋收冬储,要经历一年四季才能摆上餐桌,每粒粮食都来之不易,浪费绝对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吃完晚饭,我趴在床上摆弄手机,看见“淡看人生”在线就发过去一个微笑。她很快回过来一个微笑,我说:“在呀?晚饭吃了吗?”她说:“问这个干嘛?你想请客啊?”我说:“我敢请,你敢来吗?”她说:“你真敢请吗?”我说:“我真敢。”她说:“那你就请我去你家,让你媳妇儿亲自下厨给我做菜?”我说:“你够狠。”她发来一串偷笑,说:“逗你玩的,你是狼,谁敢去你家啊!那不是送羊入狼口吗。”我说:“没事,不用怕,狼本善良。”她发过来十几个撇嘴,我说:“不相信啊?”她说:“在这个世上,只有东郭先生才会相信狼是善良的。”我发了几个晕过去。半天不见她回复我以为她忙去了,刚要下线,她发来了消息,说:“刚刚吃药去了。”我说:“怎么了?”她说:“老毛病了,头晕。”我说:“吃的什么药?”她笑着回我说:“大枣红糖水,那天你告诉我的偏方。”我发了几个晕过去,我说:“我就信口那么一说,你还真信啦?”她回我说:“信你那是傻子。今天下午我买了两盒中成药。”我说:“为什么不去医院检查检查,看看到底啥毛病。”她说:“老毛病躺躺就好了。”
  我向她炫耀说:“我今天一下午写了一万多字。”她发过来几个赞,说:“真能干。”我回说:“这其实是你的功劳。”她疑问道:“咋是我的功劳?”我说:“今天看见你心里高兴呗。”她说:“我还有这作用?那你是不是该付我点稿费呢?”我发了个0.66元的红包给她,她回说:“是不是太小气了点?”我随后又发过去一个5.20元,又发过去一个13.14元的,她回了我十个敲打。我说:“先头你嫌少,现在多了你咋还砸上我了呢?”她说:“谁让你乱发了,这几个数字是可以随便乱发的吗?”我说:“这几个数字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我不知道啊。我就是随便发的。”她说:“你就装吧,以后不理你了。”说完真的没再回我。见她不再理我心里有点小失落,反复上线下线几次也没见她回复这才死心。
  媳妇儿放好了水让我去洗脚,我就是懒得动弹,媳妇儿就把我的袜子剥掉,把水端到了卧室里来,把我的脚强按在了洗脚盆里,说:“轻点扑腾,别弄一屋地水。”我说:“就洗个脚,又不是打飘洋(游泳),我扑腾啥。”媳妇儿说:“你哪一次洗脚不是弄一屋地的水?”
  其实不是我乱扑腾,因为我不爱洗脚,每次洗脚我都不用手搓洗,我就用左脚搓右脚,再用右脚搓左脚,这样总是会把水溅出来。
  媳妇儿进屋看见又生气说:“看看,看看,我咋说的,到底让你把水给扑腾出来了。这一天天,跟着屁股后头也擦不过来。”说完忙取来拖布把盆子外面的水擦了个干净。我把脚从水盆里拿出来刚要走,被媳妇儿给拉住了,说道:“上哪儿去,还滴水呢。瞅瞅,都没洗干净。”然后把我的脚又按在水盆里面一顿猛搓,用手搓完了又取过来搓脚石,直把我的脚底都搓白了才罢,然后用擦脚布给我擦得干干净净,这才端了水盆出去。
  我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想着今天和林芳华的事,心里还是一阵阵地兴奋。我就想,如此巧事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发生。
  这时媳妇儿拿来了指甲刀,坐在床头搬过我的脚,给我修理脚趾甲。我感觉自己就像过去有钱人家的大爷一样自在。媳妇儿一边给我剪脚趾甲一边和我说家里的一些事儿。例如谁家谁家儿子要娶媳妇儿,谁家谁家女儿要出嫁,谁家谁家开店了要开张,谁家谁家生小孩了要下奶(随礼)等等,我不耐烦地说:“这些小事和我商量啥,你就自己拿主意就好了。”媳妇儿说:“你不是一家之主吗,不和你商量我和谁商量去,去大街上问路人,人家还不说我神经病啊!”我笑着说:“你可以告诉路人,你说不好意思,我今天出门忘记吃药了。”媳妇儿捶了我一拳说:“讨厌,你连你媳妇儿你都取笑。”我说:“是你自己说要去问路人的,又不是我说的。”媳妇儿把指甲刀往床头柜上一扔,上来就挠我的胳肢窝。我这个人最怕痒了,被她搞得差点笑没气儿,我连忙求饶。媳妇儿趴在我的身上说:“我对你这么好你还拿我寻开心,你还有没有点良心?”
  自从结婚以来,媳妇儿对我那是绝对没的说,看着媳妇儿为这个家操劳得脸上都有皱纹了,心里真是有点愧疚。自己虽然一直很努力地在工作赚钱,虽然没有让她缺衣少食,但除了基本生活保障,也没带给她什么更多的物质享受。而她,从未抱怨过这些,每天每日的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尽可能地花最少的钱为这个家办最大的事。想想自己,看到漂亮的女人之后居然会萌生他念,自己真不是人。想到这里,心里暗暗地骂了自己十几遍不是人。
  媳妇儿见我直直地看着她就说:“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说:“又不是小姑娘,还怕人看啊?”媳妇儿就撅起嘴说道:“你都好久没这么深情地看过我了。”我说:“是吗?”
  我说完话伸过手去,双手捧起她的脸,在她额头上用力地亲了一口,她的脸居然红了。我笑着说:“都老夫老妻了,这咋还脸红了呢?”媳妇儿捶了我一下说道:“别撩拨我,给我撩拨来瘾了别说我要。”我亲了亲她的嘴说:“你要我就给呗。”媳妇说:“你最近不是老是说累吗,你行吗?别像上次似的,给人家撩拨得来瘾了你反而不行了,跟面条似的。”我说:“小看我是不是?今天就让你看看我行不行。”
  说完话我翻身把她压在身下,脱下她的衣服……。很快,媳妇儿就进入了状态。我在她耳边耳语道:“怎么样,行不?”媳妇儿捶了我一下说:“有点能水了就开始得瑟上了。”
  我闭上眼睛,脑子里居然出现的全是林芳华的影子。齐眉的刘海儿,粉嫩的香腮,殷红的嘴唇,开司米线网衫,以及那网衫下隐约可见的红红的胸衣,还有那大红的散边短裙,以及那短裙下最能激发男人欲望的一隅。
  脑子里幻想着这一切,我的动作开始粗鲁起来。媳妇儿很快发出了愉快的声音,我也在这些幻想一下子破灭之后瞬间崩塌。
  我喘着粗气栽倒在一旁,媳妇儿忙拿过毛巾来帮我擦额头上渗出来的汗珠。我伸过去一只手,搂住了媳妇儿的头,媳妇儿就势枕在我的臂弯里,依偎着我很快就幸福地睡着了。
  (开心一笑,快乐读书:没什么事和朋友坐下来玩一小会儿游戏,玩的是愤怒的小鸟,因为不经常玩,显得很笨,总是过不了关,每次失败朋友都会嘿嘿地笑我,又一次没能过关,我指着游戏里得意的小猪对朋友说道:哎!为什么我每次过不了关它都会这么开心呢?朋友不加思索的说了句:猪猪在笑你笨呢!话说完了才大呼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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