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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绅士VS淑女

小说:民国故事 作者:文飘过峰 更新时间:2017-05-28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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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林子明匆匆赶到。
  那时,上官华芸已经梳洗完毕,并且重新上了妆。在他面前,她又变回成那个仪态端庄、娴静优雅的林家少奶奶。
  苏又男不由又想起亡母,怅惆不已。
  之前,他和林子明素未谋面。
  上官嘉瑞便充当起中间人,介绍他们俩相互认识:“这位是林子明,字伯桑,现在在省城念大学。他就是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新体诗的陌上桑;这位是苏又男,字默然,刚从德意志回国探亲,才二十出头便拿到了德意志的行医资格。”似乎是嫌屋子里的气氛不够轻快,他顿了顿,对林子明笑道,“你别被他的名头给唬到了。他就是个年轻的假洋大夫。”
  于是,众人很配合的笑了起来。
  林子明并不喜欢这种成天板着个脸、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归国人士,抱拳客套:“默然兄,久仰久仰。”
  而苏又男先入为主,之前一直把他当成年轻版的苏二老爷。这会儿听说他便是自己最欣赏的年轻诗人陌上桑,一时调整不过来,也只是抱拳回礼:“久仰久仰,伯桑兄。”
  又惊又喜的是站在林子明身后的上官华芸。原来陌上桑是她的老公!天,她最喜欢读陌上桑的诗了。他在报上发表的那些诗,她篇篇都能倒背如流。
  怪不得大哥总是把陌上桑发表了诗作的报纸寄给自己。按住突突狂跳的小心肝,她使劲的剜了自家大哥一眼——搞什么呀!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跟我挑明陌上桑就是伯桑的笔名?
  上官嘉瑞收到,唯有摇头轻笑:小妹这是在埋怨自己没有好好的夸一夸伯桑吗?
  殊不知,“陌上桑”是省城文学界里的新起之秀,名头响着呢。不过,因为林子明为人低调,所以许多人只闻其名而不知其人。
  当然,这也是他比较欣赏林子明的地方。若不是苏又华也早就有心结交陌上桑,他才不会点穿。
  同时,因为感受到上官华芸用情之深,他的眼里不易察觉的闪过一线阴霾,暗道:伯桑,你最好不要辜负小妹。
  上官嘉瑞属于新派人士。在他的家里,并没有沿袭上官家的旧传统。吃饭的时候,不用仆妇环侍,没有搞男女分坐,也不兴什么食不语。
  他家的餐厅是按西式风格装璜的,餐桌也是那种一桌六椅的白色金纹雕花欧式桌椅。无论男女,大人小孩,大家同坐一桌,一边就着美味品洋酒,一边天南海北、国内海外的扯着,气氛相当活跃。
  因为兴哥儿的奶娘不在场,所以上官大嫂只好亲自给兴哥儿喂饭。好在平常她也或多或少的喂过兴哥儿,所以喂起饭来,还是有模有样的。
  然而,兴哥儿正处于最活泼好动、又无法跟他讲道理的阶段。她既然喂食,还要哄人,很快就有些手忙脚乱。而兴哥儿最喜欢吃的是小黄花鱼,可她哪里还腾得出手来给小家伙挑鱼刺?
  兴哥儿只是个小毛头而已,哪里体会得到母亲的辛苦?他要吃鱼!妈妈不给吃!于是,他很不满的嗷嗷直叫唤。
  男人们坐在餐桌的另一头,聊得热火朝天,听到他的控拆,都当他是高兴的跟着凑热闹,只是冲他笑了笑。
  上官嘉瑞笑道:“儿子,等你长大了再加入我们的讨论。现在,你的任务是乖乖吃饭。”说罢,冲坐在左右下首的林、苏二人举起高脚玻璃杯,“为国家和民族的将来,干杯。”
  三个男人举起红酒,共饮。紧接着话题悄然换成了论民族之如何崛起。
  上官华芸见状,主动打下手,帮忙照顾兴哥儿。她先仔细的挑出肉里头的小刺,然后才夹进菜碟里。
  兴哥儿是个有鱼便足的好孩子,见菜碟里的鱼肉渐渐的多了,小嘴吧唧吧唧的吃得飞快,同时还不忘冲她兴奋的拍着小巴掌,献上粉嘟嘟的肉包子笑脸一个。
  “我们兴哥儿在谢谢我呢。”上官华芸乐了。
  上官大嫂在他的一边脸颊上亲了一口,自豪的笑道:“那是。兴哥儿本来就是个知好丑的好孩子。”
  过一会儿,那一头的讨论陡然激烈起来。三个大男人神情激动,似乎在争执什么。
  上官大嫂一头雾水的看了上官华芸一眼。而上官华芸已经听得入了神。
  上官大嫂便好奇的加入旁听的行列。
  就连兴哥儿都放弃了美味的鱼肉,用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瞪着他们。
  他们仨还是在讨论先前的话题,只不过观点分岐很大,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便忍不住辩论起来。
  上官嘉瑞的观点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强国必先富国。当务之前是大力发展本国的工业。
  苏又华认为,没有好的身体,什么都是空谈。所以,强健国民体魄,甩掉东亚病夫的帽子也很重要。
  而林子明则不以为然。他认为国民劣根性太重,思想上麻木不仁。所以,当前迫切需要的是唤醒国民的良知。而文学和教育便是最有力的途径。
  当然,他的论点受到的攻击最大,被看成是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
  苏又男举例反驳:诗鬼李贺学富五国、才高八斗吧?可惜,他是一个病秧子,大志未酬,便英年早逝,徒叫后人扼腕;而反观高适,天赋远不及李贺,不过因为有一副好身体,受得苦中苦,最终诗坛、官场又丰收,成为大家。
  上官大哥说的更加直接:没有钱,办毛个教育、文学和医院?
  林子明一张嘴敌不过他们两张嘴,渐露下风,却兀自坚持着。
  原来这才是他要去北京拜师从文的原因。上官华芸星星眼的注视着他,无限崇拜ing。
  这种话题不是上官大嫂的菜。见饭菜快凉了,她行使女主人的权力,用调羹轻轻敲着跟前的高脚玻璃酒杯,招呼道:“先生们,饭菜都快凉了,要不要去热一下啊?”其实,她更想说的是:没边没际的国家大事,又是不你们几个能拍板说了算的。你们争个啥啊?唾沫星子乱溅,还让人吃不吃饭!
  绅士们讪笑着说了声抱歉,草草吃完饭,转战楼上的小书房,继续辩论。
  兴哥儿吃过午饭,瞌睡虫上来了。小家伙揉着眼睛,使劲的往上官大嫂怀里蹭。
  上官大嫂笑道:“看你大哥这副样子,不知道要拉着他们俩辩论到什么时候去了。反正家里又没有什么事,你和妹夫吃过晚饭再回去吧。我们俩也好好聊聊。”
  上官华芸听过辩论,也觉得林子明过于书生意气,有意想让他多和大哥多沟通,便高兴的答应了:“好啊。我这就去给刘婶打电话。她家里还有三个上学的孩子要照顾,可以早些回家。”
  “你真会体贴人。妹夫有福了。”上官大嫂笑道。
  不过,她失算了。小书房里的辩论会没过多久便结束了。原因是,林子明要去上学,而苏又男也有事。
  上官嘉瑞亲自把林子明送到大门口。
  上官华芸站在二楼的阳台上,远远的看着他们俩并肩而行,郑重的交谈着,心里莫名的有些紧张:大哥不会是向他透露上午的谈话吧?
  “喂,你好。”身后突然传来一个醇厚的男中音。
  她吓了一大跳,轻呼一声转过身去。原来是苏又男。
  这家伙怎么老喜欢偷窥啊?她连连拍着胸脯,气呼呼的用英语质问道:“偷窥是绅士的行为吗?”
  其实,苏又男只是来还手帕的——吃饭前,在小花园里捡到了她的手帕。
  那是方一尺见方的月白色桑蚕丝手帕,和母亲生前用的手帕是同一种布料,大小也差不多。只是母亲喜欢在上面绣些素雅的花草图样。而这方手帕上什么花样也没有,只是在右下角用淡黄色的丝线绣着“华芸”二字。
  也许是因为性情相近,所以随身用的小物件也差不多吧。之前他是这么想的。而现在,他在心里至少已经骂了自己上百遍“猪头”——先前是他看走眼了。丫的,这女人纯粹就是装的。哪有半点母亲的风度!
  他有些火起,针锋相对的用英语反诘:“难道没有根据的胡乱指责就是淑女的作派吗?”
  “你……”上官华芸气得差点跺脚,深吸一口气,才压下噌噌上窜的愤怒,挤出一个标准的淑女笑容,继续用英语说道,“那么,请尊敬的绅士下次不要从女士身后冷不丁的冒出来。”然后,她又换回汉语,怒道,“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
  装模作样的假洋鬼子,最讨厌了。不等对方回答,她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昂着头,提起长裙,呼的大开步走人。
  我哪有“冷不丁”的冒出来?我是堂堂皇皇、大摇大摆的走过来的!苏又男冲老天翻了个大白眼,尴尬的摸摸鼻子。这算什么?母老虎亮爪?莫名其妙的伪淑女!
  看着那个跋扈的背影,他突然想起手帕没有归还。
  “哎……”手还没伸进裤兜里,他便熄了念头——还个鬼!天知道那个野丫头会怎么污蔑他!说不定,她硬要污成手帕就是他偷的。叫他找谁去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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