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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百夫长

小说:神上仙 作者:叙旧事 更新时间:2018-07-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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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会加快逝去的速度。两个人在屋顶看了一夜的星星。
    该死的、永远不会迟到的太阳升起时。慕容琪关上了房门。此后,她不亲自打开那扇门,任何人都进不了那个房间。
    项星在外头喊了一个多小时的“加油”后,才默默的出了王府。
    他需要出去走走,散散心。
    ……
    北方蛮族王庭。
    今天是个好日子。王庭中所有肉眼看的见的事物都被洗刷干净。就连天空中的白云和脚下的草地,都在蛮族神殿众多祭司的祈祷、祝福中焕然一新。
    蛮人们唱着古老的歌谣,将一只只牛羊宰杀洗净,放在大火堆上烧烤。
    一些蛮族妇人挽起袖子,露出粗壮的手臂,在平整的草地上摆下桌椅板凳。
    小蛮人们在其中欢快的追逐打闹,时不时的还从桌上“顺”些难得一见的吃食,惹的妇人们一阵笑骂。
    蛮王的纯白色大帐是以百多匹纯白色马儿、骆驼的毛皮制成,连接处是用一种纯白色蚕丝缝合。整个儿像天上的白云。
    周益穿着她离开时大哥买的新衣裳,站在王帐门口。
    蛮人的衣物太粗、太大,她昨晚试了好几身都不舒服,就连蛮后的喜服她都穿不了。
    巴尔图斯连夜带上一万奔狼军,去蛮族各部寻找她能穿的。
    一个月的准备时间还是太短暂。短暂到所有人都忘了周益的身材。身旁伺候她的蛮族“小”姑娘都有一米九几,整整高了她俩头。
    “姐姐,今天过后,我们就要叫您王后了呢。嘻嘻……”其中一位蛮族姑娘道。
    “王后平日间要做什么吗?我什么不会。”
    “嘻嘻。王后最要紧的任务就是给咱们生一堆的小王子、小公主。”
    周益羞涩道:“巴尔图斯的兄弟太多了,弄的整个草原不安生。我不要生很多。生一个健健康康的小王子和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公主就好。”
    远处马蹄声急,巴尔图斯和奔狼军回来了。
    奔到近前,蛮王翻身下马,有些不好意思的挠着头:“对不起,好衣裳没找着。”
    “不要紧,这身就很好呀,大哥给买的,还是新的呢。穿着它,感觉哥哥们就在我身边!”
    俩蛮族姑娘哈哈大笑着跑出王帐。巴尔图斯将周益抱进帐中:“实在是难为你了。以后我给你弄好多好多漂亮的衣服穿。”
    周益道:“我给你留了点吃的。跑了一晚上,饿了吧。快去吃,等会儿就要开始了。”
    今天是蛮王巴尔图斯和周益大婚的日子。王庭热闹非常。蛮族各部都派了人送来各种贺礼。巴尔图斯的几位兄弟、叔伯在十里外摆下酒席,以然开吃了。
    蛮族规矩,没有蛮王的命令,各部首领不得擅入王庭,特别是王族血脉。即便是王子的生母去世,也不得入王庭吊唁。除非和蛮王同一个母亲。
    巴尔图斯刚刚登上王位,自然不会傻到让兄弟们来王庭胡闹。
    将周益特意留的早餐吃完,巴尔图斯拉上她,往门口走去:“当你我一起踏出王帐时,整个儿的北疆草原将是你我的,再也不会出现内斗内乱之事。你可愿于我一同策马扬鞭,在大草原自由自在的奔驰?”
    二人四足迈出王帐时,周益道:“此后,你为王,我为后,为子民们创一个安乐之所。”
    十里外的喊杀声盖过了王帐前的祝福声。人们好像没有听到似的载歌载舞,入席吃喝。
    不多时,箭神提着许多人头回归。直接将人头丢到一旁的空桌上,接过一位汉子递过来的酒,大口大口的灌入肚中。
    蛮王大婚并无什么庆祝活动,吃上一天的酒,再跑回家中睡他个三天三夜。
    到了中午时分,大祭司和奔狼军副统领阿日斯兰才姗姗来迟。二人同样提着人头。不过阿日斯兰浑身是血,比箭神和大祭司要狼狈多了。
    三位顶梁柱聚齐,巴尔图斯这才安下心来。举起牛角杯,大声道:“今日,我巴尔图斯,在蛮神的见证之下,干了两件大事。头一件,娶周益为妻,今生于她不再分离。第二件,老子杀了自个儿的兄弟、叔伯,为了蛮族之未来,这罪老子抗了……”
    周益站起来,面对王庭的所有人,道:“即然和巴尔图斯结了夫妻,这罪便有我一份。我虽不是蛮人,但在蛮族的日子,是我最开心最自在的日子。为蛮族之繁荣昌盛干杯!”
    “王后万岁,王后万岁……”
    不知不觉间,周益已经发生了变化。她将内心中真正的自己激发了出来。改变她的,正是那些纯真自然的蛮族子民。
    ……
    北凌关。晋国防守蛮族的第一道要塞。地处分隔晋国和蛮族的两界岭之内。
    周围高山深林,唯有一条小道连通两地。
    北凌关内,无数商行的商队或是自由组合而成的商队进进出出,有往北入蛮地的,也有往南回家的。
    近些日子里,晋国和蛮族虽有摩擦,小仗不断。但总体而言还是比较平静。晋国少不了蛮族的牛、马、羊等,蛮族也少不了晋国的茶叶、成铁、美玉等。至于丝绸,蛮族人实在穿不了,体型太大,皮糙肉厚,整天上马下马,娇贵的丝绸穿不了一天就坏了。
    项坤躲在自己的营帐中,拿了块羊毛制成的手帕,不断擦拭着青龙偃月刀。此刀可是他的宝贝,便是三弟狗子都不能碰一下。
    项坤和狗子在秘境中于箭神一战,虽然败北,但依然令人敬佩。伏志论功行赏,项坤成了百夫长,狗子成了他的幅手,转门负责训练手底下那一百人。
    晋国军中的百夫长可不只有一百人,有的百夫长手下甚至有五六百人,便是千夫长、勇武将军见了,都要客客气气的。
    项坤手上这一百人,皆是贫民子弟,在某些人的关照下,这支百人队成了整个新军中,实力最弱的一支。
    北地较冷,凉风从营帐的破洞外灌进来,吹的项坤寒毛直立。
    握着青龙偃月刀,项坤没有在意凉风,心头倒是有一股子热血。每次见到它,都是热血沸腾。
    “好刀啊好刀!项星说这刀比伏志的新军大旗还重要。嘿嘿,青龙,你跟着我,定不会弱了你的名头。你我一同饮尽敌寇鲜血如何?”
    “哟哟哟,大哥,又和我大嫂聊天啊。啧啧啧……”狗子挑帘进来。
    项坤每晚都抱着此刀入睡,时间一长,狗子就称青龙偃月刀为大嫂了。
    “不是叫你带着那些小子们训练吗?日头都没斜呢,怎么回来了?”
    “哎……北凌关太小了。五十万新军啊,加上原守军,整整七十万。还有各种商队。好不容易找了块空地,还被人家赶了出来。没办法,带着小子们跑了几圈就回了。”
    “无所谓,窝里斗算不得能耐,上阵杀敌才是本事。即然没地儿训练,就让小子们休息吧。多吃多睡,上阵时给老子多杀敌人。”
    营帐外,有两人远远的盯着项坤和狗子的破烂军帐。
    其中一人着战铠,腋下夹着铁盔,腰佩镶满珠宝灵石的宝剑。似将军,又似上街把妹的公子哥。
    另一人是道门中人,长衫布鞋,背手站那儿倒有几分世外高人的样子。
    “谭兄,那里头就是项坤和狗子了。”将军道。
    “他二人修为如何?”道人问道。
    “皆有元婴期修为,实力不容小视。”
    “如此……让他们出关察探敌情吧。咱们刚来,小心为上。”
    “元帅那边……必境项星是元帅的兄弟。”
    “自有玉华宗师姐安排。项王不过是慕容导师的奴才,不必放在心上。”
    ……
    夜晚,项坤刚要入睡,上头的命令来了。
    “令:项坤本部趁夜出关,摸清北凌关外方圆百里之情况。遇敌杀之。”
    北凌关外的深山老林中,项坤所部百人大队快速而悄无声消的穿行。得令后第一时间,项坤就点齐人数,出关执行命令了。
    林子很密,百人没入其中如大海中丢了棵石子。
    “停!”一声令下,队伍停住,“都过来!”
    项坤看着手下军士,兴奋的道:“小子们,咱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狗子……”
    “有……”
    “把东西拿出来!”
    “好嘞!”双手不停,从空间戒指内取出百套铠甲和兵刃。
    项坤道:“每人一份。”
    士兵们欢天喜地的将新军制式战甲和兵器换下,穿上狗子取出的。
    项坤将青龙偃月刀也取了出来:“新军五十万人,只有咱们出了北凌关。嘿嘿,咱们的第一仗,也是新军的第一仗,要干就干票大的。”
    一名十人队长道:“百夫长,命令上说让咱们查探,遇敌才战啊!”
    狗子拍拍十人队长道:“北凌关边军守了多少年了?还用的着咱们查探?都是借口。大哥,接下来怎么办?”
    “两界岭山高林密,蛮族骑兵能来去无影,定然有密路通行。找到它,设下埋伏,来个太公钓鱼。”
    项坤拿出一张边关地图,刀尖指着一处山林,道:“尖山头,咱们在此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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