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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先入为主

小说:代号惊蛰 作者:刘默2018 更新时间:2023-12-15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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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晚上,刘星野按照约定来见柳伯钊,把这几天的情况向他做了汇报。
  听了刘星野的汇报,柳伯钊大吃一惊,他没想到这几天功夫,刘星野经历了这么多事情,那支神秘的73部队尤其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问道:“73部队?这是一支什么部队,为什么以前没听说呢?”
  刘星野微微一笑。“老板,其实这不是一支陌生的部队,它就是我们一直想要调查的关东军给水防疫部队。”
  柳伯钊深感意外。“原来是那支部队。”
  刘星野点头。“关东军总部年初发文,要求从今年起,关东军各部一律使用番号,取代原来部队名称混乱的状况,可惜,我们还没有搞到这份关东军新的部队番号名单,不过,我现在可以确定,73就是关东军给水防疫部队的番号。
  这两次去73部队,他们都让我戴上特制的眼镜,他们的目的不想让我发现这支部队确切的地点,可是,他们这点伎俩怎么能难得住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哈尔滨人呢?
  更何况,前几年为了办案,我跑遍了哈尔滨的角角落落,光凭声音和方位判断,我就知道那个地方在城外南郊的平房区,而平房区正是关东军给水防疫部队的所在地。
  这两支部队同样神秘,坐落的地点相同,都和医学有关,但又都不是完全的医疗防疫部队,都从事着某种可疑而神秘的活动,所以,我判断这两支部队其实就是同一支部队。”
  “有道理。”柳伯钊同意刘星野的判断,他因为刘星野能够有机会深入到这支部队而感到兴奋,“星野,真是想不到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们正琢磨怎么才能够查清这支部队的情况,你就这么歪打正着地进去了。”
  “是啊,如果不是接连发生惨案,关东军总部限期破案,73也不会同意我这个中国人进入,即便如此,他们对我也是严加防范,到处遮遮掩掩。不过,一旦进到了里面,有些东西是无法掩饰的。我借着查案的机会,尽量多地盘问各种相关的人,从他们的话里行间,尽可能地了解了73的秘密。”
  “你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吧?”柳伯钊有点担心地问。
  “不会,我问话都是从案情角度出发,问起来合情合理,他们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说到案情,星野,这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73军营怎么突然发生这么多案子呢?”
  “一开始我也不明白,可是,等我走进了73部队,对那里有了一定的了解后,我才发现,那里不发生这样的案子才不正常呢。
  那不是一支正常的部队,那里也不是一处正常的军营,而是一处真正的人间地狱。生活在那里的人很多都不正常,即便是正常人,在那里生活久了,也会变得不正常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精神濒于崩溃,这时候如果有个契机,这种情绪就会爆发出来。”
  “你是说,这个案子就是因为有个契机才爆发的?”
  “不错。”
  “这么说,你已经知道案情真相了?”
  “是的。当然,主要的动机和一些细节,我还不清楚,但整个案情我基本已经了解了。其实,这个案子最重要的是破解第一个案子,如果破解了它,就知道凶手是谁了,剩下的三个案子也就迎刃而解了。”
  柳伯钊说:“就像解套一样,找到关键的那个结,把它解套,一团乱麻的绳套就会都解开了。”
  “正是如此。在第一个案子里,最让人困惑的是鸠村被打死的方式,凶手采取的方式几乎和上午鸠村打死那个抗联战士一模一样,都是用棒球棒残忍地把脑袋打开花了。
  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是一目了然的,凶器一样,行凶方式一样,但是,当我问到相关的人时,包括野岛等人在内的所有人,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认为,这两者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他们那么肯定地这么说自然有他们的道理,可是,他们又不能把原因告诉我,只能遮遮掩掩地说,不过,从他们的话里行间,我还是能猜到一点端倪。
  那个被鸠村打死的人是一名抗联战士,所以,他们认为鸠村被打死,和他打死这个抗联队员之间不可能有什么关系。
  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73部队里不可能有游击队员,即使有游击队员混进来,也不可能只为了那个游击队员报仇。
  但是,我仍然认为这两者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联系。
  松本在拿药物试探我时,我就是这么告诉他的。
  我不能什么都不说,也不能不给他一点真材实料。我得给他留下这样一种印象:我破不了案,不是因为我水平不够,而是因为我得不到足够的支持,我在案子中间的确发现了一些东西,看到了一些其他人看不到的东西。
  野岛他们的思维走入了一个误区,他们先入为主地认为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从而把两者的关系彻底割裂开来。
  他们只是考虑了人物之间的相对关系,却没有从案件的角度去思考两个杀人方式之间的相同点,这就造成了他们一方面否认两者之间有任何关系,另一方面他们又对两者之间的相同点迷惑不解。
  我则是从现场出发,从案件本身出发去思考两者之间的相同点。
  那个凶手为什么一定要采取那样的方式打死鸠村呢?为什么没有采取其他的方式?这种方式究竟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从这个角度思考案情,答案也就很清晰了:凶手采取那样的方式,是因为只有这种方式,才能让他既杀了鸠村,同时又能摆脱嫌疑。
  事实上,他确实成功了,事后,他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怀疑。
  其实,他所需要的并不是那种方式,而是那个结果,但是,为了达到那个结果,就必须得采取那种方式。
  如果只看到了两次杀人方式的相同性,就会感到非常迷惑;但是,如果能从结果出发看问题,就会很清楚地看到凶手的目的。
  野岛他们所犯的错误就是如此。
  我一再向他们强调两个案子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其实指的是结果的相似性,但是,他们都理解为方式的相似性。只不过,这一次我没有给他们点破,因为我不想帮他们破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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