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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公主(8)

小说:蓝色的音符 作者:风暴118 更新时间:2018-1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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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一连多少天,洪小曼都为这事反得考虑斟酌着,想着利子、害子。这些日子,刘大崴也不时地来她们店里吃饭,两个人偶尔也不咸不淡地说着话。
  朱二麻也有两次伙同他的酒肉朋友来喝酒。他倒是很健忘,就像他和她之间压根儿就没发生一点儿事似的。
  朱二麻和刘大崴似乎认识,有一次,他们俩还相互敬了几杯酒,说了些套近乎、肉麻的酒话。此时朱二麻以老大哥自居,整个儿牛哄哄的样子。
  看见这些,洪小曼表面上不露声色,但内心里却觉得好笑。
  她觉得经过一点小折腾,自己的生活又恢复平静了。只是时间不等人啊,未来将何去何从呢?想起来不免让人揪心。
  说来也怪,和刘大崴差不多的,周边单位来吃饭的大龄男青年们却似乎从不急着娶老婆的事,想来他们真是淡定啊。
  转眼间就到了初秋季节,下了几次雨。下雨时的那种凉爽有沁人心脾的效果。整个夏天,洪小曼就怕回到自己住的出租屋。
  因为店里有空调,长时间地冷气开放,以照顾食客们。出租屋的晚上热得真是难熬,一连多少天来她都没睡好觉。所以说,一下雨,她就分外高兴。
  第二天下午,雨过天晴了,洪小曼搬了一把椅子坐到店门外。这时张芳芳也凑了上来,给了她一把瓜子,两人边吃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不经意间,洪小曼感觉有一辆人力三轮车在她们店前停了下来。大概是车子链条卡住了,那个骑车的人便下来,转到车后蹲下来处理。
  洪小曼觉得那个身影有点熟悉,她吐掉嘴里的瓜子壳,身子往前移了些,双眼死死盯着那人看。
  只见那人一直在忙着。应该是老是搞不好,他似乎很着急。
  张芳芳看到洪小曼这怪异的举动及不寻常的面部表情,觉的有点不可思议,她也顺着洪小曼的眼光向前边看着。
  张芳芳看见了一个长相清秀的男青年的侧影,他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年龄,头发呈三七开。那人捣鼓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修复了链条。他骑上去试了一下,又从车上下来,把拖的东西放放好。此时那人的手机响了,他便站着接电话。
  由于洪小曼以及张芳芳距此人也就十来米远的距离,她们的店面又比马路的路面高一米多。所以那人的一切动作她们尽收眼底。
  那人接电话后脸扭向正对着她们俩的这边。此时洪小曼张大了嘴巴,但看了几眼,她却收回了目光,低下了头。
  那人电话打了三五分钟后,朝她们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就骑车走了。骑了几步后,他又扭头向这边看了一眼。
  凭着直觉,张芳芳已猜出那人应是洪小曼认识的人,保不准,他们俩之间以前还发生过缠绵绯恻的故事呢。所以她拍了一下洪小曼的肩,故意变着调子说:“曼曼,刚才那个男的好像有点帅哟,你好像认识他吧?”
  洪小曼一惊,她先摇了摇头,但又点了点头。
  张芳芳追问道:“那他和你是什么关系?”
  洪小曼说:“老乡呗,同学呗,还能有什么关系?如果有关系,他不来找我吗?以前你有看到他来过这里吗?”
  张芳芳撇撇嘴说:“那倒没有”。接着她们两人没再说什么,各自想着各自的心思。
  洪小曼认出来了,那个男的应该就是他们邻村的周之俊。他们俩应该是同龄人,她比周之俊还大几个月。上初中时,周之俊和他在一个班。由于成绩出色,周之俊是她们班的学习委员。她以前花了一定的心思在他身上,他的形象也曾是她心中理想对象的样子。
  他们村离镇上中学的公路里程有七八里,但如果走小路,距离要缩短一半。那些家里条件好的学生,上学都是家里人用摩托车接送。她和周之俊还有一些人,早晚都是步行去学校。因为骑车绕得路远,有时还没走路来的快。
  上学时,各人出发的时间点都不一样,不大容易能碰到一起。但放学的时间是固定的,他们这片村上的若干个学生都是结伴往回走。
  那时她们几个女孩发育较早,身高已比较挺拔了。由于腿子长,走的快,周之俊他们几个男生往往落在了她们后面。但他们总是紧跟不舍,并有事没事在她们身后说些俏皮话,以求哗众取众,博他们一笑。
  周之俊的话不多,但一旦遇到有人提出某个题目怎么做时,周之俊便活了。只听他一步步讲解给这些仁兄们听。当然,走在前面的几个女子也能从中受点益。但周之俊一直都不被别人看好,说起来也怪可惜的。
  那是因为周之俊读小学时,家里遭受了大的变故。他父亲因病去世,他们家的日子从此变得万分艰难。他母亲为了一双儿女免受委屈,没有再改嫁。这样的一家子,日子过得多么因难,就可想而知了。
  周之俊的姐姐二十刚过,就嫁到了一个条件差的人家。原因是那家人曾帮助了他们家不少。
  再说,条件好的人家也压根儿也看不上他姐。就算她姐长得不赖,一般人家也愿不要她来做媳妇,免得让他们家沾光。
  周之俊本人呢,也是由于家里穷而显得畏畏缩缩的、一副窝囊相。很多时候还跟傻子一样。
  胡思乱想中的洪小曼记起了几个场景,它们很清晰地在她眼前浮现出来。
  她记得周之俊穿得比较寒碜,他经常穿的那条土色的裤子上还有补丁。如果是在公众场合和他一同出现,都让同伴们觉得丢人。
  其实,由于家庭原因,他们家没有出去挣钱的人,没有经济来源,能让他读书就已经很不错了。就他读书所交的那一点学费,都让人替他们家担心到底到哪里去弄!
  平时,周之俊身上没有一点他自己可以支配的零花钱,那自不必说。
  在上学或放学回家的过程中,经过镇上时,同学们都喜欢到某个摊位前买吃的。如夏天买冷饮,冬天买麻辣烫之类的。一大帮男女窝在那里,一个个拿到吃的后,都以比较贪婪的样子吃着。此时的周之俊往往是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不住地咽口水。
  偶尔次把,有大方的哥们发善心也给周之俊买一份,他会很感激地望着人家一会,然后几乎是以吞的方式吃下东西的。
  对于他来说,这种好事一学期能遇上三四回,就是他的造化了。因为,他家就那穷样子,给他东西吃,可别指望他回请,全当是做善事了。
  周之俊就这德性,自然不讨她们女孩子的喜欢。很显然,在买吃的时候,那些大方的男生会叫她们女孩上来先挑吃的,叫她们拣好的挑,然后他来买单。这样的男生,才叫女生喜欢呢。
  介于周之俊一旦遇到花钱的场合就畏缩不前,跟呆子一样,他不讨人喜欢是应该的。
  她们家由于和周之俊家相距不远,她了解他家的底细,所以她并不完全像其他女孩那样歧视他。她一方面鄙视周之俊,一方面又有点同情他。知道他那也是被迫无奈,他们家的穷不能由他来负责。
  还有一次,农忙时节,有几个男女同学到她们家来玩。他们吃完饭到河埂边摘花玩时,有个女同学发现不远处的田里周之俊正在拉土碴巴。就是犁过田后,田里高低不平,需要有人用钉耙人工把土碴拉平。这活一般是由成年男人来干的。
  周之俊人长的瘦,力气也不大。再说,那时他不过只有十五六岁,拉土墩时,用钉耙抓一下土往低的地方扔,往往也把他人带了过去,弄得他东倒西歪的。
  那个女生发现了周之俊后叫其他人都来看。当时大家都纳闷,他怎么在田里干这活?有个男生还叫了他一声。
  周之俊听到喊叫后,抬头向这边看了一下。那个男生便跟他说:“周之俊,呆会儿带我们去你家玩!”
  他们之间相隔得不远,周之俊应该能听到那个男生的话,他也看到了这些同学来此地玩。
  但他像聋子、瞎子似的。他低下了头,自顾自拉着土墩。一会儿后,他又快速走到田埂上,低着头拖着钉耙回家了。
  见此情景,有个女生生气了,大声说:“周之俊怎么就这德性,难道是怕我们到他家去吃饭?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当时心想:真被你讲准了,周之俊就是怕有同学到他家去。他们家房子太破了,又穷得叮当响,哪能招待得起这些同学再说,有人去他们家看了,一定会把他们家穷的状况宣扬出去。听说他的自尊心还蛮强的,到时他就更没脸见人了。
  想到这里,洪小曼以为人家说人穷志短是有道理的。周之俊他们家她也去过,记得那次她去他们村,看到他家是他们村唯一的还是土墙盖瓦的人家,屋里的家具也破烂不堪。他和他姐也明显比别的农村人显得寒酸。就那样子了,如果他还学那些大方的男生那样处世,那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吗?
  所以她基本上能理解周之俊那窝囊、畏畏缩缩的样子的缘由。人穷嘛,一切都好理解。
  但周之俊也是有优点的,比如他成绩比较好,人长得清秀,平时不讲什么脏话,人也很本份。比大部分出口成脏,调皮捣蛋的男生要强很多。
  洪小曼不得不承认,在她那纯洁无暇的少女时代,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她的心是被周之俊占据着的。
  洪小曼看好周之俊,倒不是因为她喜欢穷的帅小伙子,关键是她的周围没有什么能让她动心的人,权当作是饥不择食好了。
  那些家里条件好的男生多数成绩也好,他们前程无量。这些人的眼光很高,自然轮不到她这个人家眼里的小黑妹、小丑女去喜欢。
  而周之俊几乎被所有女性不屑一顾,她想她仿佛可以做一番慈善事业,使他也能被人爱。
  自从打定了这个主意后,她利用一些机会向周之俊抛媚眼,有事没事往他身边凑。她敢保证,周之俊是感受到了她对他所施舍的爱的。因为从那以后,他变得乐观了不少。
  有多好次,他还要主动和她攀谈。久而久之,他们俩一见面,就能讲一大通话。可见,爱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可以说,她所施舍的爱,简直就是拯救了周之俊。
  中学毕业后,他们都走上了社会。周之俊好像是被人带到市里开发区打工去了。上班几个月,洪小曼就买了手机,她也打听过周之俊的手机号码。但朋友们老是告诉她,周之俊没配手机。后来她也就不打听了,没啥想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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