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心情格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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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跃和两位编辑在城隍庙祈福之后,便开始了美食之旅。
凌贝贝原本就是一个吃货,放在另一个世界,这位富二代老板很大概率会成为一个美食博主,吃遍天下没事,只是这个世界还没有微博。
所以作为同样是吃货的于跃,两人一拍即合,很快达成了美食联盟。
“于跃,你不是过几天歌曲就录完了吗?到时候我带你去吃海胆,这几个月来自獐子岛的海胆卖的很火,有几家店的海胆做的都不错。”
“海胆?”于跃倒是听说过吃海胆,但是从来没有尝过:“吃海胆有什么说法?”
“这就要看怎么吃了,吃海胆吃的是灵魂,最灵魂的吃法就是生鲜的海胆饭,加上鲑鱼籽,口感爆棚。不过如果怕吃不惯的话,我也可以先带你去吃海胆蛋羹,酱汁烤海胆这种比较平民化的吃法,或者鲍汁蒸海胆之类的先慢慢的适应,然后再去挑战海胆饭和海胆寿司。像有些人天生就没有口福,海胆不吃,榴莲不吃,鱼子酱不吃,臭豆腐不吃,简直活的一点趣味都没有。”
说完,凌贝贝瞥了一眼赵轻莎。
赵轻莎假装没有听见。
如老僧入定一般吃着清炒虾仁和藕片,就好像凌贝贝说的不是自己一般。
然而凌贝贝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越说越离谱,赵轻莎感觉自己的脑袋上正酝酿着一股无名之火。
不过很快,这股无名之火就渐渐消了。
谁让这两人还喝着啤酒呢。
怂恿未成年人喝酒。
哼哼。
自己回去得跟凌贝贝的老爷子好好参上一本。
“我只是一个正常人好吧,你说的这么开心,是不是还打算带着于跃去霓虹国去尝尝海胆冰淇淋啊?”
说到海胆冰淇淋,凌贝贝的脸色立马垮下来了。
“那只是海胆味的冰淇淋,是没有灵魂的!”
说着说着,三人的话题又再次聊到了漫画上。
随着剧情的展开,《未闻花名》的剧情已经步入正轨,所以对于跃提到的跟发小一起合作的漫画,两人也是比较的感兴趣。
“对了,咱们《新漫力》收战斗类型的漫画吧,之前电话里问过你们。”
“收的。”说到这,凌贝贝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于跃,问道:“你不会是让你的青梅竹马画战斗类型的漫画吧?”
“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问题。”凌贝贝笑了笑,没有再说这个事。
不过于跃倒是认真的想起了这个问题。
男性漫画师的战斗类型的作品,会相对的更加热血。而女性的漫画感情线会更加细腻一些,比如高桥留美子的《犬夜叉》等等。
这其中的差别十分的明显。
比如《火影》的感情线。
小樱:老娘明着喜欢你男二,不管天崩地裂。
雏田:老娘明着暗恋你男一,不管海枯石烂。
其他女性的感情线也是十分的粗糙。
至于《海贼》。
女性是用来干什么的?不是用来战斗和挨揍的吗?
什么?还能谈恋爱?开玩笑吧?
这是女性的附加属性吗?
《魁拔》这部漫画,也不知道到了王潇琳的手上,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
我窝窝乡蛮吉,找了个萝莉谈恋爱啦~
至于神圣联盟什么的,关老子屁事?
于跃脑补了一下王潇琳笔下的剧情,觉得有必要回去检查一下她的进步和剧情走向。
不过想想就算是有偏差,也不会又太大差距,毕竟自己的故事剧本在那呢,大致走向应该没什么问题。
想到这,于跃又安心了一些。
相比于城隍庙的庙会,张月明这边的七夕活动“拜织女”似乎更加符合节日的特点。
谁也不会在这个欢乐的时间去想,再过一个星期,就是鬼门大开的七月半,也就是“鬼节”了。
这似乎在告诉人们,当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第八天,就可以去见鬼了。
也就是冯七必死。
这也是某撸的玩家想要超神难如登天的原因。
上帝创造人类也才用了七天而已,你还想不中断的杀八个?
之后的几天,于跃照常的开始录歌,而且录歌的时间也没有进一步的延长,而是把《童年》录制好之后,就彻底停止了录制。
这也是凌贝贝提到等录制结束之后,带于跃去吃海胆的原因。
因为这本身也没有几天了。
在尝过海胆之后,于跃渐渐爱上了这个独特味道。很快就被凌贝贝从美食同盟,提升成为了没事知己。
因为她发现,知己喜欢吃的东西,于跃都挺喜欢。
所以一连着两三天,凌贝贝都拉着于跃到处吃东西,反正这货又不需要上班,于跃又录歌完成,坐等去跟大家一起放河灯。
放河灯这种活动,原本就是一种很古朴又很浪漫的民俗,它不但可以在七月半的时候祈福,其它的很多节日很多民族也都有放河灯的习俗。比如七夕节、三月三等各种节日,甚至道教佛教也是有这种放河灯的习俗的。
只不过在汉族的文化中,七月半放河灯流传的最广的。
所以,相比之下,放河灯的历史要远比七夕节牛郎织女的故事更为久远。
黄浦江是长江上的最后一道支流,临近东海。运气好的话,河灯可以顺着黄浦江流入长江,甚至可以顺着长江流入东海之中。
只要你的灯足够结实,蜡烛能够撑得住燃烧。
玉音公司参与这次活动的年轻人十分的多,甚至很多公司的老员工老领导,都拖家带口的参与到了这次的活动中来。所以人数直接从原本录音师猜测的五十人至一百人,激增到近三百人的大型活动。
这乌泱泱的一片,全都聚到了黄浦江畔,看着公司的年轻人大箱小箱的搬着统一的河灯,于跃感觉这河灯就像不要钱似的。
反正他听说,这次河灯买的量比较大,所以价格比较便宜,以三块钱一个的批发价买了一千只。
这一千只河灯下了水,那场面得多壮观?
其实黄浦江畔放河灯的人不止玉音这么一家,但是却没有这么大规模的。
最多也就是十几人的小团体,更多是情侣之间结伴而行。
即便是有了这样的心里准备,但是当一千只统一正方体的古朴造型的河灯下水之后,那震撼的场面,还是让于跃不由的一呆。
橘红色的河灯,密密麻麻的漂荡在江面上。于跃感觉,仿佛这一瞬间,自己置身在传说中通往地府的冥河的岸边一般。
若是这时候再有一个身穿红衣的长发少女,撑着一叶扁舟,穿梭在这河灯之中。面无表情的俏脸在河灯暗弱的灯光下,显得有些阴郁。
想想那场景就有些……
不想这些了,话说自己还没有许愿祈福呢。
话说,自己要许下一个什么愿望呢?
自己明天就会金陵了,在这样的一个节日里,于跃还是希望自己的家人自己的朋友能够健健康康的一直生活下去。
这是最重要的。
因为,赚钱的事情,有他就够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江畔的风也有些两人,于跃看着这里一幢幢的高楼,知道以后自己的祖国会越来越繁荣昌盛,心里也渐渐的有些自豪。
回到旅馆,于跃收拾收拾行李之后,就打算踏上明天回去的火车。
这几天有着凌贝贝的陪同,他倒是准备了不少礼物,准备带回去送给父母、小燃和二丫。
凌贝贝也给于跃的父母、小燃以及素未蒙面的漫画师王潇琳准备了一份礼物。
带着两份礼物回去之后,于跃的心情格外的好。
凌贝贝原本就是一个吃货,放在另一个世界,这位富二代老板很大概率会成为一个美食博主,吃遍天下没事,只是这个世界还没有微博。
所以作为同样是吃货的于跃,两人一拍即合,很快达成了美食联盟。
“于跃,你不是过几天歌曲就录完了吗?到时候我带你去吃海胆,这几个月来自獐子岛的海胆卖的很火,有几家店的海胆做的都不错。”
“海胆?”于跃倒是听说过吃海胆,但是从来没有尝过:“吃海胆有什么说法?”
“这就要看怎么吃了,吃海胆吃的是灵魂,最灵魂的吃法就是生鲜的海胆饭,加上鲑鱼籽,口感爆棚。不过如果怕吃不惯的话,我也可以先带你去吃海胆蛋羹,酱汁烤海胆这种比较平民化的吃法,或者鲍汁蒸海胆之类的先慢慢的适应,然后再去挑战海胆饭和海胆寿司。像有些人天生就没有口福,海胆不吃,榴莲不吃,鱼子酱不吃,臭豆腐不吃,简直活的一点趣味都没有。”
说完,凌贝贝瞥了一眼赵轻莎。
赵轻莎假装没有听见。
如老僧入定一般吃着清炒虾仁和藕片,就好像凌贝贝说的不是自己一般。
然而凌贝贝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越说越离谱,赵轻莎感觉自己的脑袋上正酝酿着一股无名之火。
不过很快,这股无名之火就渐渐消了。
谁让这两人还喝着啤酒呢。
怂恿未成年人喝酒。
哼哼。
自己回去得跟凌贝贝的老爷子好好参上一本。
“我只是一个正常人好吧,你说的这么开心,是不是还打算带着于跃去霓虹国去尝尝海胆冰淇淋啊?”
说到海胆冰淇淋,凌贝贝的脸色立马垮下来了。
“那只是海胆味的冰淇淋,是没有灵魂的!”
说着说着,三人的话题又再次聊到了漫画上。
随着剧情的展开,《未闻花名》的剧情已经步入正轨,所以对于跃提到的跟发小一起合作的漫画,两人也是比较的感兴趣。
“对了,咱们《新漫力》收战斗类型的漫画吧,之前电话里问过你们。”
“收的。”说到这,凌贝贝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于跃,问道:“你不会是让你的青梅竹马画战斗类型的漫画吧?”
“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问题。”凌贝贝笑了笑,没有再说这个事。
不过于跃倒是认真的想起了这个问题。
男性漫画师的战斗类型的作品,会相对的更加热血。而女性的漫画感情线会更加细腻一些,比如高桥留美子的《犬夜叉》等等。
这其中的差别十分的明显。
比如《火影》的感情线。
小樱:老娘明着喜欢你男二,不管天崩地裂。
雏田:老娘明着暗恋你男一,不管海枯石烂。
其他女性的感情线也是十分的粗糙。
至于《海贼》。
女性是用来干什么的?不是用来战斗和挨揍的吗?
什么?还能谈恋爱?开玩笑吧?
这是女性的附加属性吗?
《魁拔》这部漫画,也不知道到了王潇琳的手上,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
我窝窝乡蛮吉,找了个萝莉谈恋爱啦~
至于神圣联盟什么的,关老子屁事?
于跃脑补了一下王潇琳笔下的剧情,觉得有必要回去检查一下她的进步和剧情走向。
不过想想就算是有偏差,也不会又太大差距,毕竟自己的故事剧本在那呢,大致走向应该没什么问题。
想到这,于跃又安心了一些。
相比于城隍庙的庙会,张月明这边的七夕活动“拜织女”似乎更加符合节日的特点。
谁也不会在这个欢乐的时间去想,再过一个星期,就是鬼门大开的七月半,也就是“鬼节”了。
这似乎在告诉人们,当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第八天,就可以去见鬼了。
也就是冯七必死。
这也是某撸的玩家想要超神难如登天的原因。
上帝创造人类也才用了七天而已,你还想不中断的杀八个?
之后的几天,于跃照常的开始录歌,而且录歌的时间也没有进一步的延长,而是把《童年》录制好之后,就彻底停止了录制。
这也是凌贝贝提到等录制结束之后,带于跃去吃海胆的原因。
因为这本身也没有几天了。
在尝过海胆之后,于跃渐渐爱上了这个独特味道。很快就被凌贝贝从美食同盟,提升成为了没事知己。
因为她发现,知己喜欢吃的东西,于跃都挺喜欢。
所以一连着两三天,凌贝贝都拉着于跃到处吃东西,反正这货又不需要上班,于跃又录歌完成,坐等去跟大家一起放河灯。
放河灯这种活动,原本就是一种很古朴又很浪漫的民俗,它不但可以在七月半的时候祈福,其它的很多节日很多民族也都有放河灯的习俗。比如七夕节、三月三等各种节日,甚至道教佛教也是有这种放河灯的习俗的。
只不过在汉族的文化中,七月半放河灯流传的最广的。
所以,相比之下,放河灯的历史要远比七夕节牛郎织女的故事更为久远。
黄浦江是长江上的最后一道支流,临近东海。运气好的话,河灯可以顺着黄浦江流入长江,甚至可以顺着长江流入东海之中。
只要你的灯足够结实,蜡烛能够撑得住燃烧。
玉音公司参与这次活动的年轻人十分的多,甚至很多公司的老员工老领导,都拖家带口的参与到了这次的活动中来。所以人数直接从原本录音师猜测的五十人至一百人,激增到近三百人的大型活动。
这乌泱泱的一片,全都聚到了黄浦江畔,看着公司的年轻人大箱小箱的搬着统一的河灯,于跃感觉这河灯就像不要钱似的。
反正他听说,这次河灯买的量比较大,所以价格比较便宜,以三块钱一个的批发价买了一千只。
这一千只河灯下了水,那场面得多壮观?
其实黄浦江畔放河灯的人不止玉音这么一家,但是却没有这么大规模的。
最多也就是十几人的小团体,更多是情侣之间结伴而行。
即便是有了这样的心里准备,但是当一千只统一正方体的古朴造型的河灯下水之后,那震撼的场面,还是让于跃不由的一呆。
橘红色的河灯,密密麻麻的漂荡在江面上。于跃感觉,仿佛这一瞬间,自己置身在传说中通往地府的冥河的岸边一般。
若是这时候再有一个身穿红衣的长发少女,撑着一叶扁舟,穿梭在这河灯之中。面无表情的俏脸在河灯暗弱的灯光下,显得有些阴郁。
想想那场景就有些……
不想这些了,话说自己还没有许愿祈福呢。
话说,自己要许下一个什么愿望呢?
自己明天就会金陵了,在这样的一个节日里,于跃还是希望自己的家人自己的朋友能够健健康康的一直生活下去。
这是最重要的。
因为,赚钱的事情,有他就够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江畔的风也有些两人,于跃看着这里一幢幢的高楼,知道以后自己的祖国会越来越繁荣昌盛,心里也渐渐的有些自豪。
回到旅馆,于跃收拾收拾行李之后,就打算踏上明天回去的火车。
这几天有着凌贝贝的陪同,他倒是准备了不少礼物,准备带回去送给父母、小燃和二丫。
凌贝贝也给于跃的父母、小燃以及素未蒙面的漫画师王潇琳准备了一份礼物。
带着两份礼物回去之后,于跃的心情格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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