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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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程咬金没有像他说得那样“无所不允”,而是沉吟了起来。李牧虽说得云淡风轻,而且表面上看,五个换一个,程家怎么都划算,但实际上,这件事的真实意义,却远超这件事的本身。
程处默是程咬金的长子,未来是要承袭爵位的人。定襄是李思文的封地,李思文的身上,带有抹不掉的两个标签,其一,他是英国公李绩的次子,其二,他是李牧的结拜兄弟。他在定襄的种种施政措施,包括安置流民、开办酒坊等等,都带有非常浓厚的李牧气息。因此,李思文通常会被认为是李牧的一个臂膀,或者说是李牧的一条后路。李牧也不止一次说过,如果在长安混不下去了,就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去定襄做个地主。
若是程处默加入了定襄折冲府,那么在外界看来,无异于程家与李牧,甚至加上李绩的三家结盟。这其中的意味,可就深长了。虽然程家与李牧的关系一直不错,与李绩也是邻居,但这都不涉及到结盟的意味。但若程咬金把自己的长子派去了定襄,就算不是结盟,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怎么说都没人信了。
这就是“长子”所代表的意义。
如秦怀道和房遗爱也是一样,房遗爱是房玄龄的次子,未来也不会承袭爵位,所以房遗爱来到李牧这儿,不会被认为是房遗爱与李牧的结盟。但秦怀道就不一样了,此次秦、李两家联姻。联姻,对于两家这样的门第来说,本来就是结盟。古人说“诛九族”,其中就包含姻亲一族,换言之,若是李思文犯了诛九族的大罪,秦家一个也跑不了。这样的结盟,比什么契约都要扎实。
作为李思文未来的大舅子,又拜李牧为师。天地君亲师,这个关系还要更进一步。有了这两层,以后秦怀道无论怎么不情愿,他都是李牧这边的人了,想否认都否认不了。
至于长孙冲,算是一个意外。长孙冲虽然是李牧的开山大弟子,但他却不会被认为是李牧的人。原因也很简单,长孙无忌的实力太过强横。通常被认为谁是某人的人,一个前提是,前者的势力要弱于后者,最多也就是相当。而李牧也好,程咬金也好,李绩也好,单论个体的势力,都与长孙无忌无法相比。
就算李牧眼下管着工部和内务府,已经是朝中不可忽视的一方势力。但与长孙无忌的底蕴相比,仍然欠缺很多。
长孙无忌,从龙之功第一人。他的亲妹妹,乃是皇后。后宫之主,说一不二的角色。任何一个身份,都足以抵得上一个李牧,何况是加在一起呢?
更不要说,长孙氏乃是如今的陇右勋贵话事人。陇右勋贵,掌握着大唐半数的府兵。就算是李世民,也不敢轻易的翻脸。
程家一直以来都属于是闷声发财的类型,程咬金虽然行事高调,看似鲁莽,但他的心思实际上比任何人都细致。他心中清楚,若论从龙之功,他不算拔尖。若论地方势力,他与五姓七望更是没办法比较。所以他选择游走于两者之间,哪一边都不惹,与人方便的同时,也与己方便。而他自身的实力,也能够保证没人敢欺负他。
简而言之,程咬金的策略便是不结盟。因为结盟对他来说,带来的坏处要比好处更多。
但是李牧现在逼他选择,虽然没有明言,但是意思已经传递得非常清楚。我李牧为你程家出的力,差不多也就到这儿了。你若想再进一步,你目前的付出还不够,得拿出更多的诚意来。
李牧已经点明了他想要的诚意是什么,现在难题在程咬金身上,他若还想保持中立。可想而知,在马球赛这件事后,李牧会逐渐与程家疏远,甚至在内务府的订单方面,也不会有往日那么多的照顾。
但若选择结盟,则两家、或者说三家变一家。看似皆大欢喜,却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隐患。这个隐患,便是来自于李世民。
李世民自打登基以来,已经表现出了非常明显的,针对于门阀世家的敌意。因为门阀世家对地方上的影响,已经大大影响到了皇权。而现在的勋贵,实质上不过就是新兴的门阀罢了。五姓七望,山东士族,大部分也都是这么过来的。李世民现在默许勋贵壮大,其本质,不过是为了培养出一个抗衡门阀的棋子而已。但就根本利益来说,门阀、勋贵、世家,士族,都是皇权的敌人。
李世民真正想要的,只是百姓。就是那种勤勤恳恳生活,没有任何野心,不会揭竿而起,也不会zaofan的老百姓!
程家一直以来都是闷声发大财,程咬金也知道,自己的六个儿子,若论玩心眼,哪个都不成。所以他没想过要参与到哪一方的势力中,生怕自己死后会找来祸患。他这一世或许看不到那一天,或许李世民这一生也不会那样做。但几代之后呢?待他们这些勋贵,取代了门阀,成为了新的门阀。早早晚晚,今日皇帝对门阀的针对,也会一样降临在程家身上。
与李牧和李绩结盟,只会让这一天提早来到。
这不是程咬金想要看到的结果,可是反过来说,如果不结盟,这一天就不会来了么?
结果是一定的,早晚而已。
短暂地思考过后,程咬金大笑了起来,抬头看向李牧,道:“好!就这么定了!”
“伯父属实是睿智之人。”
李牧也笑了起来,这就是跟聪明人打交道的好处了,不用说得太透,就能明白意思。而且也不用等待太久,因为聪明人的决断力,永远是要比蠢材的决断力来得更强的。
做出了决断,程咬金也轻松不少。他没有再这件事上继续纠缠,已经决定结盟,那便有的是时间了,以后再说也是一样。现在主要的事情是马球赛,程咬金可不会放过李牧,道:“贤侄,现在万事俱备,你觉得何日开赛为好?”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自然是大年初一最好,我的擂台赛也在初一,到时候京东集和马场这一片,可是最热闹了。”
程咬金心里也是这个意思,点了点头,道:“贤侄说初一,那就初一吧。我这就吩咐程钱,通知各个马球队,大年初一开赛!”
“陛下那头,可别忘了通知。”
“自然忘不了,太子也有一支马球队,陛下肯定会赏光的。”
俩人说着话,从看台下来。李牧径直走向马车,程咬金见状,却喊住了他。
李牧奇怪地回头道:“伯父,送我回去呀?”
“老夫也要回家。”
李牧眨巴眨巴眼睛,呆道:“伯父,顺路啊!你带我来的,不送我回去?”
“哼!”程咬金走过来,擀面杖一样的手指头,点着李牧的胸口,道:“老夫越寻思,心里越不痛快。你现在是翅膀硬实了,老夫都得听你的摆布了,但我还是你的长辈,你还得叫我一声伯父。小子,自己走吧!我这马车小,坐不了两个人!”
程咬金说完,拨拉开李牧,自己上了车。李牧哭笑不得地看着马车远去,摇了摇头,只好自己往回走。
走出去几步,忽然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他站住了,皱眉想了会儿,猛地一拍大腿,叫道:“伯父,我儿子还在你车上呐!”
程咬金哪里听得见了,李牧赶紧把程钱叫过来,让他安排人去追,他也骑马跟着,一路鸡飞狗跳。好不容易追上了,也快到京东集了。李牧气咻咻地把胖达从车上抱下来,不理会程咬金得逞般地大笑,扛在肩头回家了。
……
“……娘子,你说那老匹夫过分不过分,是不是够过分的,我好心帮他,他还心气不顺了,我还不顺呢!”吃饭的时候,李牧跟白巧巧一直嘟囔着发生的事情,白巧巧也不评论,只是默默听着,时不时给李牧夹菜。
李牧捡着可口的吃了,不喜欢吃的,就喂给脚边蹲着的胖达。李牧原本以为,熊猫是个素食主义者。因为他前世看到的熊猫,吃的都是窝头和竹笋一类的东西。但是真正养了熊猫他才知道,原来熊猫是杂食动物。荤素它都吃,可以说是非常好养活了。
“好了好了,不能再给它吃了。”李知恩见李牧给了不少,伸手拦了一下,道:“再给它,它就不吃自己的晚饭了。主人,你不能太惯着它了。”
李牧默默胖达的大脑袋,道:“惯着咋了,家大业大还能吃没了呀?现在就是没地方弄竹笋去,要是有竹笋,我就给我儿子买竹笋了。”
李牧捏了捏胖达的大脸,道:“好儿子,喜欢吃竹笋吧?是吧?”
其实这完全是一句废话,胖达出生不久,就到了李牧手里。那会儿它还没有断奶呢,随后就入冬了,没有竹笋了,也就是说,胖达这只熊猫,还没尝过竹笋是啥味儿呢。
李牧也就是逗它玩儿,不过这家伙好像能听懂似的,讨好一般扭了扭身体,看起来更加可爱了。...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程咬金没有像他说得那样“无所不允”,而是沉吟了起来。李牧虽说得云淡风轻,而且表面上看,五个换一个,程家怎么都划算,但实际上,这件事的真实意义,却远超这件事的本身。
程处默是程咬金的长子,未来是要承袭爵位的人。定襄是李思文的封地,李思文的身上,带有抹不掉的两个标签,其一,他是英国公李绩的次子,其二,他是李牧的结拜兄弟。他在定襄的种种施政措施,包括安置流民、开办酒坊等等,都带有非常浓厚的李牧气息。因此,李思文通常会被认为是李牧的一个臂膀,或者说是李牧的一条后路。李牧也不止一次说过,如果在长安混不下去了,就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去定襄做个地主。
若是程处默加入了定襄折冲府,那么在外界看来,无异于程家与李牧,甚至加上李绩的三家结盟。这其中的意味,可就深长了。虽然程家与李牧的关系一直不错,与李绩也是邻居,但这都不涉及到结盟的意味。但若程咬金把自己的长子派去了定襄,就算不是结盟,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怎么说都没人信了。
这就是“长子”所代表的意义。
如秦怀道和房遗爱也是一样,房遗爱是房玄龄的次子,未来也不会承袭爵位,所以房遗爱来到李牧这儿,不会被认为是房遗爱与李牧的结盟。但秦怀道就不一样了,此次秦、李两家联姻。联姻,对于两家这样的门第来说,本来就是结盟。古人说“诛九族”,其中就包含姻亲一族,换言之,若是李思文犯了诛九族的大罪,秦家一个也跑不了。这样的结盟,比什么契约都要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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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长孙冲,算是一个意外。长孙冲虽然是李牧的开山大弟子,但他却不会被认为是李牧的人。原因也很简单,长孙无忌的实力太过强横。通常被认为谁是某人的人,一个前提是,前者的势力要弱于后者,最多也就是相当。而李牧也好,程咬金也好,李绩也好,单论个体的势力,都与长孙无忌无法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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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自打登基以来,已经表现出了非常明显的,针对于门阀世家的敌意。因为门阀世家对地方上的影响,已经大大影响到了皇权。而现在的勋贵,实质上不过就是新兴的门阀罢了。五姓七望,山东士族,大部分也都是这么过来的。李世民现在默许勋贵壮大,其本质,不过是为了培养出一个抗衡门阀的棋子而已。但就根本利益来说,门阀、勋贵、世家,士族,都是皇权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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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程咬金想要看到的结果,可是反过来说,如果不结盟,这一天就不会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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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说着话,从看台下来。李牧径直走向马车,程咬金见状,却喊住了他。
李牧奇怪地回头道:“伯父,送我回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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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眨巴眨巴眼睛,呆道:“伯父,顺路啊!你带我来的,不送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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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说完,拨拉开李牧,自己上了车。李牧哭笑不得地看着马车远去,摇了摇头,只好自己往回走。
走出去几步,忽然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他站住了,皱眉想了会儿,猛地一拍大腿,叫道:“伯父,我儿子还在你车上呐!”
程咬金哪里听得见了,李牧赶紧把程钱叫过来,让他安排人去追,他也骑马跟着,一路鸡飞狗跳。好不容易追上了,也快到京东集了。李牧气咻咻地把胖达从车上抱下来,不理会程咬金得逞般地大笑,扛在肩头回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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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捡着可口的吃了,不喜欢吃的,就喂给脚边蹲着的胖达。李牧原本以为,熊猫是个素食主义者。因为他前世看到的熊猫,吃的都是窝头和竹笋一类的东西。但是真正养了熊猫他才知道,原来熊猫是杂食动物。荤素它都吃,可以说是非常好养活了。
“好了好了,不能再给它吃了。”李知恩见李牧给了不少,伸手拦了一下,道:“再给它,它就不吃自己的晚饭了。主人,你不能太惯着它了。”
李牧默默胖达的大脑袋,道:“惯着咋了,家大业大还能吃没了呀?现在就是没地方弄竹笋去,要是有竹笋,我就给我儿子买竹笋了。”
李牧捏了捏胖达的大脸,道:“好儿子,喜欢吃竹笋吧?是吧?”
其实这完全是一句废话,胖达出生不久,就到了李牧手里。那会儿它还没有断奶呢,随后就入冬了,没有竹笋了,也就是说,胖达这只熊猫,还没尝过竹笋是啥味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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