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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不可思议

小说:从退出娱乐圈开始 作者:老司机著作 更新时间:2019-12-1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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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
  “只有吉他伴奏的话单调很多,听起来可能差点感觉…”
  一曲完。
  方世勋发现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多了一丝诧异和震惊。
  那是一种很突然反差的感觉。
  好比你突然吃了一坨屎之后,发现味道竟然还挺不错。
  此时的陈玉就都些许怀疑自己的评鉴能力了,明明很一般甚至看起来有些幼稚的歌词唱出来竟然还很有一番感觉。
  嗯?
  真香…
  刚开始,这啥玩意?玩尬?
  听一会儿,有点意思,还行!
  最后到高潮部分,画个彩虹,再画个龙,内心竟然不自觉地跟上节奏。
  太可怕了。
  自己一个新时代的伪文艺女青年竟然也喜欢这种土嗨歌曲。
  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一部分散装的粤市方言话。
  太难了~
  为什么要让我听到这样的歌。
  不过!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回到刚才,还是会选择再听一遍。
  毕竟能玩直播还写小说的妹子肯定是一个内心喜欢蹦野生DISCO的主。
  …
  “勋哥~”
  “太厉害了,很好听。”
  “真的…非常非常有意思,其实一开始我还觉得这歌曲有点傻和幼稚来着!”
  一时间。
  陈玉还有些来兴趣了。
  身边突然出现一个会写歌曲、甚至还能写得好听的人肯定很惊讶。
  别看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唱歌和玩音乐,可是真正有创作能力的人却少之又少。
  至于能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人那更是万中无一。
  这个玩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除开少数天赋异凛的天才或者大佬之外,很多业内专业人士甚至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创作出一两首好的作品。
  如今华国乐坛内比较出名的创作人也就那一小戳。
  近年出了一个音乐鬼才。
  周俊嵩!
  他已经创作了一百多首歌曲,真正能大火的也就十来首而已。
  不过就算如此也奠定了他在华国乐坛极高的地位。
  甚至一度被业内众多大佬称为乐坛近十年来最具天赋的音乐人。
  “……”
  “这…没那么夸张吧?”
  “一直以来,心里挺向往以前那个年代的士高、歌舞厅……”
  方世勋前世是一个真正的音乐人,甚至可以说生命中都离不开音乐。
  不是崇高理想。
  只是一开始单纯的喜欢到后来谋生过日子都离不开音乐。
  对于音乐他也有着自己不一样的经历感悟和看法。
  “嗯嗯。”
  “真的很不错!”
  “嘻嘻…这个呢~”
  听了这首《野狼disco》之后,陈玉对于另外两首也是相当好奇和感兴趣。
  现在画个龙龙都能唱。
  那一起喵喵喵喵应该也没有太大问题吧?
  喵喵?
  陈玉差点情不自禁地想学一下猫叫。
  心里反倒很好奇期待起来。
  …
  “这…”
  “其实更适合给女孩子来唱的,我就算了……”
  拒绝。
  方世勋内心肯定是拒绝的。
  好歹以前也是一个高冷男神。
  现在一下子唱这什么学猫叫还不得毁形象?
  刚才在妹子面前装了一波逼已经足够,证明这个世界的人还是一样会喜欢前世的作品。
  至于这首歌还是算了。
  要不是从脑海中挑最简单幼稚的歌曲来练练手,他都不一定会把这个弄出来。
  不过。
  当初这首喵喵可是火遍全网。
  “啊?”
  “女生?”
  “那…你是不是专门写给谁的…”
  说到这里。
  陈玉也不由地有些羡慕。
  当然。
  这也只是一种本能的内心想法而已,并不代表着她对方世勋有什么想法。
  毕竟能有一个男生给女生写歌总归是件浪漫有趣的事情。
  “没~”
  “随便写的。”
  方世勋摇了摇头。
  一首歌而已。
  加上他又不是真正的原创者,哪来那么多背景感悟。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努力把每一首歌唱出感情,给它赋予真正的生命力。
  或许这才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
  “哦哦。”
  “勋歌~”
  “你就唱一遍好嘛?就一遍…”
  “……”
  陈玉点了点头。
  最后竟然还有些央求撒娇。
  …
  叮咚~
  清脆的声音。
  最后方世勋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弦,丝毫不比某些专业的高手差。
  要知道这些天他可是使劲刷这吉他的熟练度。
  现在水平不可同日而语。
  …
  我们一起学猫叫
  一起喵喵喵喵喵
  在你面前撒个娇
  哎呦喵喵喵喵喵
  一阵软软糯糯的女声传来。
  甜美的声音中带着俏皮。
  “!!!”
  陈玉瞬间双眼瞪大。
  一脸震惊懵逼的样子。
  不可思议!
  这是女声?
  紧紧盯着方世勋看着个不停,最后才确定这声音的确是对方唱还出来。
  那一瞬间!
  头皮瞬间有些发麻。
  虽然变声歌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勋能用如此女声唱歌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陈玉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女声比自己还唯美好听。
  那是一种技巧天赋型发声。
  这就好比一般的说明文和诗歌之间的差距。
  …
  每天都需要你的拥抱
  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你对我多重要
  我想你比我更知道
  你就是我的女主角
  ……
  紧接着。
  方世勋切换回来原本的男声。
  彼此之间无缝衔接。
  这首歌。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大部分女生喜爱。
  本身就是挺讨巧的歌,通俗又上口,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小女孩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不是一首有内涵的歌,说的难听点就是一首口水歌,上不了大雅之堂。
  不过!
  它可能会火!
  这是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说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disco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觉得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小甜蜜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少女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完全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得死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
  “啪啪啪!”
  “勋哥~”
  “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对方一脸渴求的神情怯怯道。
  看男神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的确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最帅!
  现在听了一遍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欲望再听一遍。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就会想循环听到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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