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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隐秘的真相

小说:疑雾密布 作者:那天我不在 更新时间:2021-03-2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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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则日记
  2003年11月23日。
  我越来越感觉没有希望,去了省城数次之后,明明仍旧没有半点消息。
  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看到大街上乞讨的小女孩,我就想到了明明,明明会不会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有一回,我跟一个女孩跟了几条街,进了一条长长的巷子。
  然后,我被一个壮硕的男人给打了,就算这样,我仍旧不死心,抱着那个男人的大腿,我问他有没有见过我的女儿。
  如果他放了我的女儿,要多少钱我都愿意。
  那个男人看着像疯子一样的我,没有一丝同情的样子,拳头像雨点一样捶在我的身上。
  最后,我像死狗一样被丢在了巷子里。
  在省城我没有赶上开往江源镇的末班车,一路上,倒了好几次车,还徒步走了十几公里路。
  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冬天的夜晚看不出来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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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洗了一把脸,正好看到那个人提着酒瓶子回了家。
  一股气止也止不住上涌上来。
  我这么痛苦地找女儿,可他呢?那个罪魁祸首,他的日子怎么可以过得这么逍遥自在?
  我下楼,将门背后的顶门棒给提起来,气冲冲地直奔他家而去…………。
  ……………………
  日记到这里戛然而止。
  最后这一则日记在这个深秋令明秋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寒意。
  明秋记得,那年从秋天开始,父亲经常去省城,每次回来都显得疲惫不堪,整个人好像老了好几岁。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再也没有找过对面的孙瘸子喝酒了。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孙瘸子再也没有出现在众人的视野当中。
  看了父亲的这一则日记,他似乎明白了,孙瘸子的死跟父亲万兴民有关。
  默默地将父亲的那本发了黄的日记本收在了行李箱里。
  父亲万兴民是在三年前离开人世的,三年前,他带领他班上的学生去秋游。
  几个贪玩的男孩子趁着老师不注意,跑到镇子下游的西水河里游泳,其中一个孩子因为水性不好,眼看着在水里头扑腾了几下,就要往下沉。
  父亲万兴民的水性其实也不好,在明秋的记忆当中,父亲只会两下子狗刨,而且还坚持不长。
  所以说,当他跳下水拼命将那个男孩给拉到岸边的时候,自己却由于体力不支沉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
  镇上的人在西水河里找了三天三夜,终于打捞起了他的遗体。他整个人的双手还呈托举的样子。
  对于父亲,明秋其实是歉疚的。
  这些年,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将自己抚养长大,而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孝顺他老人家,他就走了。
  作为一名律师,明秋知道,父亲的这本日记应该交给陈警官的。
  但他没有那么做。
  父亲一辈子兢兢业业,为人正直,他不想父亲在死后还落得一个不好的名声。
  孙瘸子,他死都死了,这都十几年过去了。就算父亲要承担点什么,他也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见孙瘸子了,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活着的人再去纠缠还有什么意义呢?
  ………………
  深秋的小镇,夜雨绵绵,与颓废的老街相比,新街上呈现的是与时俱进的姿态。
  半条街都飘着火锅店的香味,街面上串串香,面馆,特色小吃店,餐馆,呈现的是一派红红火火的态势。
  街角的麻辣烫店不大,老板在店门口撑了一把大伞。
  伞下一对情侣结帐走人的时候,万明秋走了进去,坐了下来,笑着跟老板打招呼。
  麻辣烫店的老板,明秋认识。
  都是老街坊了,老板和父亲万兴民是一辈人,他的真名明秋倒是不太清楚,但街坊都叫他万麻子。
  其实就是脸上长了几个水痘印而已。
  万麻子以前在老街上开麻辣串店,后来新街建成之后,老街上的生意就一天不如一天,一入夜就沉静得不像话。
  万麻子就在新街上的街角上租下了不大的门面房,将麻辣串店发扬光大,摇身一变成了麻辣烫店。
  名字换了,也是换汤不换药。
  明秋最喜欢万麻子家的肥肠粉,可以说是童年的记忆。
  一口大锅支在店门口,一个漏瓢,将红薯淀粉往漏瓢里一倒,大锅就沸腾起来,一根又一根半透明的红薯粉就生成了。
  天然无公害的粉条在锅里翻转两下,捞在碗中,再来一大勺子万麻子家的祖传秘制烧肥肠,那个味道简直不摆了。
  万麻子见到明秋腆着个大肚子,笑嘻了。
  “明秋啥时回来的?有好几年不见了,小伙子越长越精神了。”
  万麻子可以说是看着明秋长大的,那些年,父亲万兴民没时间管明秋的时候,就给他三块钱让明秋去万麻子家唆粉。
  明秋嘿嘿一笑:“万叔叔,好久不见,你这肚子越来越有意思了哈。”
  万麻子笑声特别地爽朗。
  “那是,没得点意思,对得起我这个伙夫的称号吗?咋样?是因为拆迁的事情回来的吧?”
  “是呀,不回来不行,我电话天天都要遭春生打爆了。”
  万麻子发表了感慨:“老街啊,我从小长大的地方,这说拆就拆了,还真觉得有点可惜。”
  明秋客套:“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这老街拆了也算是跟上时代的步伐嘛。”
  “说得也是,咋样?来点啥?叔给你整。”
  “老样子,再来瓶啤酒。”
  万麻子麻利地捞了一大海碗肥肠粉放在明秋面前。
  “明秋,你难得回来一次,你万叔请客哈,不够再添。”
  他自己个启了一瓶啤酒,再叫万婶切了一大盘子卤大肠端上来。
  “反正快打烊了,来,叔陪你喝两杯。”
  有酒有菜,话就多了起来。
  这是小镇的特色,没有什么秘密不是两口酒解决不了的。
  万麻子年青的时候话就多,到了这个年纪,话唠的本色愈演愈烈。
  一口猫尿喝下去,打了一个嗝。
  “明秋,你晓得了吧,孙瘸子死在他家粪坑里头了。”
  明秋点点头。
  “这个在咱们镇上,或者十里八乡都不是个秘密了吧!”
  “也是哈,唉……孙瘸子,我们都以为他回省城发大财了。哪个想得到,这十几年以来,他天天躺在他家的粪坑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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