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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灾难之下

小说:重生之跃龙门 作者:机房里的猪 更新时间:2017-01-0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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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无好言,骂无好话。
  可大家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还是一个在读博士、两个在读硕士,干不出泼妇骂街的破事。当愤怒的李家明,把气急的杨芬华骂醒后,急驰的车内沉默了。
  李家明的脾气好,那是他不屑与他相差太多的人计较。杨芬华今天乱替人出头,要是换成别人,李家明肯定会一笑了之。老虎跟老虎打架才对等,起码也得跟狼厮咬,老虎跟只小白兔计什么劲?
  然而,以前读高中时,杨芬华稳压李家明一头,如今在学业上也压他一头,他就会生气、会计较;但也仅仅骂她两句,李家明就不跟她计较了。人在异国他乡,尤为看重同乡感情,莫非他还能因为不懂事的老乡说错了话,就跟她彻底翻脸?
  等把车开上了去帕萨迪纳的高速公路,冷静下来的李家明主动玩笑道:“老杨,没生气吧?你说你也是,读书那么厉害,对人情世故怎么就一点也不懂呢?”
  杨芬华被李家明一骂,也意识到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但也气呼呼道:“有你厉害?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入围e奖了!”
  那奖是没希望的,但能提名就让李家明颇为得意,“10的希望,你觉得我可能获奖?”
  单细胞的人就是单纯,让李家明把话题一岔,杨芬华居然不生气了,反而佩服道:“那也很厉害了!你硕士还没毕业,就能入围,以后肯定能获奖的。”
  “那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我只是把我跟老章他们讨论的成果,形成了文字而已。”
  “你就得瑟吧!”
  咦,家乡话是说‘拉别’,她居然说得瑟?
  想想啊,李家明终于想起了那个戴眼镜、健谈的孙淦,难怪这妹子没事老往自己学校跑。挺好,博士找博士后,一个是加州理工、一个是斯坦福,还同一个专业。
  “哎,你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肯定有不对的地方,起码帮人撒谎就是不对!”
  这才是说事的气氛嘛,已经有了腹稿的李家明用新的谎言,去圆旧的谎言。
  “都是不得已,你想想,柳老师和我是蠢人吗?没办法,后面那个气包子就是一根筋,为了一个可笑的误会,放着好好的harvard不念,想去lubia。”
  “真的是误会?”
  也不算是误会,李家明得知柳莎莎拿到了哥大的学费减免优惠后,就决定不惜代价让她去哈佛。历史是有惯性的,万一摊上倒霉事,他会一辈子都于心不安。李家明不知道沃顿是如何走通哈佛的关系,但当律师的人走通了路子,肯定就不会有后患。
  因此,他反问道:“你也在cit呆了一年,没经历过也该听过吧?如果不是知名校友的后代,或有校董会成员的推荐信,学校根本不会优先录取某一特定的学生。在stanford我或许还有点办法,harvard?你们也太瞧得起我了!”
  “哎,你导师不是harvard的大学者吗?”
  这问题要早问几天,还真会问家明,可他知道了问题出在哪,这问题就好回答了。
  “没错,可他那人的人缘太差。要不是跟同事、同行关系太差,早十年就应该给他诺贝尔奖。他创立了理性预期学派,和是所有商学院的教材,作为一个学派的创始人,他居然连旧金山学派的三号人物都干不过,你觉得他会为了我的事去求人?”
  “这倒也是”。
  再一心读书,杨芬华也知道学术圈同样复杂,附和了一句后扭头道:“莎莎,你误会了家明。美国跟国内不一样,即使家明再有路子,也最多是向斯坦福推荐你,不可能让哈佛的面试官和教授放水。”
  “芬姐!”
  单细胞的人有个好处,那就是不会把事情复杂化,杨芬华是标准的书虫,聪明才智都奉献给了学业,情商方面就差了点。
  “莎莎,不是我说你,你也太那个了。我总算是知道了你跟家明是怎么回事,两个聪明人凑一起,成天斗来斗去的有意思吗?”
  后座的柳莎莎气得俏脸发青,开车的李家明莞尔一乐,自己这同乡可真是心直口快。
  没多久,三人到了帕萨迪纳市,李家明把车停在杨芬华的公寓楼下,准备等她俩下了车,自己去四哥那蹭饭。
  “下车啊,大一时吃了你顿饭,让你在这念叨一年。我要再不请你吃一顿,还指不定再念十年!”
  这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李家明对杨芬华了解,对柳莎莎更了解。
  “还是算了吧?我正好去我哥那有点事。”
  “得了吧,你哥去了旧金山。”
  没办法了,只好吃这顿饭。正好,李家明也想找她说点事,没两天就9月11号了。李家明只知道有那么一档子事,但具体怎么样,他早记不清了。柳莎莎过完周末肯定要回波士顿,他不想她去坐民航飞机。小心无大错,自己都把乔布斯的ipod抢了,还正在抢他的iphone,鬼知道那破事是会提前、还是推后、或者是干脆没了。
  跟在两人后面上了陈旧的公寓楼,进了杨芬华的公寓,李家明才知道她为什么不让自己走。这姑娘只会煮方便面,炒个鸡蛋都会咸死,还能把餐桌上那一堆菜变成能吃的东西?
  “看什么看?为了报答你当初的一饭之恩,花了我一个月伙食费!赶紧的,你上不得厅堂,总要进得了厨房吧?”
  豆腐心刀子嘴,会过意来的李家明暗自感叹,这哪是请自己吃饭,分明是给自己创造机会。同样会过意来的柳莎莎气得满脸通红,狠狠瞪了杨芬华一眼,背着包进了卧室,一脚把门踹上,‘砰’的一声巨响。
  可杨芬华得意得很,嘴上不饶人道:“不是我说你们两个,都这么大的人了,有话不能好好说?啧啧,青梅竹马,这就是你常说的相爱相杀吧?”
  好心办错事,李家明无奈道:“老杨,别乱搞了,你这样会让大家都难堪。”
  “切,爱极生恨,恨极生爱!”
  “你不懂。”
  苦笑的李家明系上新围裙,把扔在菜堆里的lg/celrs酒打开醒酒,人家说一顿饭花了她一个月伙食费,贵的就是这瓶酒了,应该要四五百美元左右一瓶吧。也真服了这位平民出身的大小姐,估计她根本不知道这酒哪里好,估计是看着自己家里的酒柜,才照着买最便宜的。
  看着李家明娴熟地开酒、醒酒,一直对他这一套好奇的杨芬华道:“哎,你一个农村孩子,怎么对这一套这么熟悉?”
  “大小姐,我是商人,这些都是基本的技能,都要花钱去跟人学的。”
  “那倒也是,那些学习班死贵死贵,也只有你这样的人才舍得花钱去上。哎,刚才你那是什么意思?你俩真不可能了?”
  不可能了,乞求来的不是爱情而是怜悯,如果李家明象那些小年轻样去死缠烂打,那他还是李家明吗?
  “家明,赵剑锋就是这样追上莎莎的。你别看她很要强,其实也很心软。”
  “还不是分了?你以为他们分手是因为我?错了,不是一路人,进不了一家门。我敢保证,他俩即使交往几年,照样会分手。”
  “为什么?”
  柳莎莎从小家境不错,又是独生女,可她的零花钱要洗顿碗五分钱地赚,赵剑锋是标准的官三代,从小养尊处优。虽然那小子有点骨气、也有点小才华、还长得不错,但他没有自我奋斗的动力和勇气,不可能象柳莎莎样如此独立。
  “男女之间相互吸引,开始时是容貌、气质这些外在的东西,双方也向对方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可时间一长呢?很多恋人相处长了,为什么会争吵、会分手?除了客观原因之外,主要是因为看到了真实的对方而失望。”
  “也是哦,赵剑锋那人我也看不惯,老是自我感觉良好,好象他很了不起似的。”
  “呵呵”
  事情闹成那样,也不背后说人是非,杨芬华佩服道:“家明,你这人吧,在私德上真是个君子。那张假档案是你搞的鬼吧?要换成我,不会替你老师背这样的黑锅。”
  “我欠他的。”
  “所以我说你是君子,你们也真是,至于那样吗?”
  李家明犹豫了一下,还是坦承道:“不是至于不至于,而是表达一种态度。想在学术有所成就,就需要好的学术氛围,跟好的导师、同学在一起才能获得最大的进步,哈佛与哥大的建筑学院差距多大?
  这么说吧,我跟柳老师是一类人,都是现实主义者,做事都有些不择手段。她的天分不错,又遗传到了柳老师的精明,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她父亲不想让她走错路,所以宁愿用他的声誉作赌注,赌她会体谅父母的苦心去哈佛。”
  看着身材高大、长相丑陋的李家明边说边麻利地干活,不太通人情世故的杨芬华,突然间有些同情自己这同乡。
  用心良苦。这得用情多深,才会如此替人考虑、背黑锅?这家伙不是普通的学生,统帅近万部下建立了一个大型高科技跨国集团,居然甘为一个女孩如此委屈自己。
  这是夸奖自己吗?已经开始炒菜的李家明苦涩地笑了笑,可能自己真的是老了,闲下来的时候总是缅怀往事,有时候前世今生的事搅和在一起,连自己都有时候分不清前世还是今生。
  唉,对往事梳理得多,不自觉地就会想起她。想起当初她那台海鸥相机,做几年的家务活攒零用钱,买下的相机却郑重地送给了自己;总是会想起那张刺眼的成绩单,敢高考少考二十分还自己一个公道,这得多刚烈的女孩才会如此?
  唉,不足为外人道也。麻利地把饭做好,李家明洗了洗手告辞,挽留不住他的杨芬华将他送到楼下。
  “老杨,求你件事?”
  “放心吧”
  不是那事,那事已经是不可能的,柳莎莎是什么人,与她相识十几年的李家明太清楚了。
  “陪她玩几天,她一直跟我较劲,回到学校肯定会闷头读书。人生苦短,该玩还是要玩的,别功成名就了,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看过、玩过。”
  老是跟李家明抬扛的杨芬华心里一酸,小声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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