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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七夜

小说:重生太子女的异能人生 作者:茗沫沫 更新时间:2017-01-21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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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画玄机在哪?”
  男人很不见外的问道。
  苏筠自己都奇怪,真的告诉指给他看了:“这里”。
  男人往那墨最重的地方看去,用手指摩挲了下,脸上现出了然的笑。
  他的手指关节分明,修长白皙,苏筠盯在他手上看,暗暗猜想着他的背景。
  “小丫头,想太多,会长不高哦”。
  他拍了拍苏筠的头。
  苏筠愕然,她对他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可是不知道他对其他人是不是也这样自来的熟稔。
  “你叫什么名字?”
  “七夜”。
  他卷起画,看着苏筠笑的意味深长的回答她。
  七夜?
  是七爷的谐音吗?
  “好奇怪的名字,是你的假名字吧”。
  “闯荡江湖有用真名字的吗?”
  他笑苏筠,像看天真的小孩一样。
  “我这个名字是有来历的哦”。
  “什么来历?”
  苏筠问完就后悔了,这人的嘴很欠的,她再一次体会到了。
  “是一夜七次的七夜哦,记住我了吧”。
  苏筠的生|理知识学的不错,和社会故事会还是听过的,因此脸就窘红了。
  “我说的是一夜翻七次身的七夜啦,你是不是想歪了,自动面壁吧”。
  七夜得逞的笑。
  忽然他侧耳倾听了一下。
  “嘿,六哥的手下果然名不虚传,小丫头再会吧”。
  不待苏筠再说什么,七夜身体像个灵活的魂灵一样消失了。
  苏筠在原地站了一会儿,酒店房间里静悄悄的,她走出房间,看到有客房清理的阿姨推着清洁车正在收房间。
  她走出了酒店,太阳刚刚升高,阳光照的她眼睛眯缝了起来,七夜那张白皙俊美的脸孔仿佛也化在了阳光里。
  看着她笑的灿烂。
  只是第一次见,她仿佛就把他记在了心底。
  回到家,苏筠轻轻打开房门,看到爸爸妈妈的房间紧闭,她听了听没有动静,楼下厨房里昨晚吃过饭后的锅和碗都还没刷。
  她想爸妈肯定是还没有起床。
  苏筠刷牙洗脸后,把锅碗都刷好后,就出去买了豆浆和蒸笼包子的早点回来,正好妈妈穿着睡衣起床了,打开门看到苏筠,莫名的脸红了红。
  “妈妈早,吃早饭吧”。
  苏筠从木楼梯上退下来,她想爸爸可能还没穿好衣服。
  就这样琐碎的到了中午,苏筠心里总是放心不下七夜,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觉得总想再跟他说一句话。
  苏筠想,肯定是自己还没跟他道别的原因。
  揣着这样的理由,苏筠又来到酒店里,1316房正在打扫。
  苏筠看到有个西装笔挺的中年男人也站在屋里,身后跟着一班经理级别的职员。
  “我不是告诉你们,要密切注意这房间的客人吗。
  怎么走了,你们都不知道!”
  那中年男人在生气的叫,好像眼睁睁看着财神爷从眼前溜走。
  “董事长,您不允许我们靠的太近,在楼层和大堂里都有专人守着,实在是不知道客人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有个经理模样的男人站出来小声的解释道。
  苏筠乘上电梯下了楼来,太阳升在了半空中,她有点失望的晃了晃眼。
  无意的朝地下车库里看了眼,她站的位置是出口,阳光照的眼睛看不清黑暗。
  可是那个挺拔的身影,还有七夜仿佛会发光的五官,清晰的映入她的瞳孔。
  她朝车库里快步走去。
  她忽然顿住了脚步,因为她不确定那是不是她想去道个别的七夜。
  那个男人的侧颜透着一股冷淡,身上穿着的也不是七夜穿的那时尚的休闲装,而是白衬衫和黑色西裤,和七夜完全是两种气质的男人。
  只是那英挺的鼻梁和下颏完美的弧度,都和七夜完全一模一样。
  苏筠不确定的缓慢靠近,她不是这种冒失的人,可是她还是在远处大喊一声:“七夜!”
  她以为她会看到七夜那种仿佛会治愈她心里不确定恐慌的灿烂笑颜。
  那个男人仍然是微微低着头,零碎的前额流海遮住了他的眼睛,他手里的烟头弹飞,苏筠看到一辆黑色流畅线条的低调汽车停在男人的跟前。
  临上车前,那个男人朝苏筠看了过来。
  锐利的凤眸,和七夜一模一样的眼形,可是却是一个星河灿烂,一个古井无波带着波涛暗涌的深邃。
  苏筠几乎是反射性的低下头道歉:“对不起,认错人了”。
  她的声音不大,男人离的远大概也没有听到,那个男人没有再看她,上了车。
  汽车从苏筠跟前过去,黑色的玻璃,苏筠看不到车里人,但是感觉里面的人在看着她。
  她盯着远去的汽车陷入困惑。
  为什么,这个男人明明不可能是七夜,却仍然会散发那种让她想要靠近的气质?
  同七夜一样,短暂的对视,苏筠仍然是从这个男人的五官上看不出任何端倪。
  不过那过于威压的锐利眼神,让人不自觉地就想低头认错的严肃气质,可以断定这个男人平时肯定是个不苟言笑的人。
  苏筠心里有太多迷案,因此多这么一件,对她也没什么影响,只是对于七夜念念不忘的原因,她想大概是自己想着有机会,还是想回报一下他的救命之恩的。
  爸爸让她复习功课,准备考研,她看到爸爸头上的黑气消失,这才完全放下心来,每天也重新把大学里的课本拾起来。
  只是趁着妈妈睡午觉的时候,总会朝镇上的古玩街去,以期望能碰到什么让镯子再变化的宝贝。
  苏筠想如果红色的血点把镯子填满,她会死掉,那是不是,越多的金色的点代表对她越有利?
  镇上的花鸟市场里,摆算命摊,花鸟鱼虫,分类杂乱,更多的是游客在这里乱逛。
  苏筠一个多星期逛下来,什么都没收获到。
  想到这里,她决定要联系下狗王,哦,苟大克。
  说不定他知道什么门道。
  苟大克做学徒的地方是叫做文宝斋的铺子,据他自己说这里有真玩意儿。
  因为这家铺子是他们在千塘镇销赃的一个铺点。
  当时苟大克进门说要做学徒,还被这里的学徒狠狠的嘲笑过一番。
  不过苟大克虽然没有受过正规系统的考古鉴赏类的学习,可架不住人家是经常亲临第一现场啊,就是熏也熏出了眼光。
  那天巧了,一个新鲜刚出土的玩意儿意外到了文宝斋,店里的师傅打了眼,认为是做旧的,就要撵人走。
  苟大克于是露了脸,狠狠的震了一下店里的人。
  现在店里的伙计都喊他一声“苟哥”。
  苏筠进店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喊:“苟哥,来给掌掌眼”。
  苏筠忍不住笑了起来,从狗王沦为狗哥了。
  这苟大克真是姓了个好姓。
  贱姓活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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